【本作品由书本网提供下载,欢迎光临书本网。更多最新全本小说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 或直接百度搜索:书本网】【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1 1、第一章 衰神的使者 ...   “奶奶您看,前面那座山多高、多美啊!好像在云雾里。”   蓝天白云下,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用轮椅推着一位满头白发、面容慈祥的老奶奶,在碧绿的草地上穿行,幸福的模样令本就清秀的面容显得更加明丽照人。她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不停地逗老奶奶开心,像是多年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的样子。   突然,画面一转,蓝天、白云、高山、草地全都消失不见,少女孤零零地站在一处空地,周围没有任何景物,白茫茫一片,少女不断失声高喊:“奶奶!奶奶!你在哪?……”喊了一会,她似乎是瞬间明白了什么,抱着膝盖坐在地上,低头哭了起来。   “奶奶去世好多年了,我又做梦了,多好的梦啊,为什么这么快就没有了?就算是梦,能和奶奶多呆一会也好啊。”   少女思念去世多年的奶奶,哭了好一会,才抬起头,面带疑惑地自言自语:“既然已经意识到是梦,怎么我还没醒啊?我可不要做这种孤零零的梦,还是赶紧醒过来吧。”   少女站起身,剧烈地活动了一番身体,没有醒,又对自己连抓带咬地自残了一通,还是在梦里,少女有些慌了,她刚张嘴想要狂喊,却被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一个古装美女给吓得愣住了。   美女对她嫣然一笑,以一种极其柔美的声音对少女说道:“凌云你好,我是来自仙界的衰神大人的使者,大人派我专程来找你。”   “什么?衰、衰神!”凌云的嘴和脑子同样有些反应不过来。   “是啊。”   “他派你来找我做什么,是想让我倒霉吗?”凌云有些生气,但更害怕,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被衰神盯上了。   “不是的,相反,你的好运来了。”   凌云有些糊涂,被衰神找上门还能有什么好运。   “衰神大人昨日突然发现,身上少了一颗霉运果,通过法术发现,他是在一次下凡时,无意中将霉运果失落在你家院中,那枚果子生根、发芽,最后还长出了果实,这颗霉运果树给你们全家都带去了霉运,尤其是你姑姑,她由于好奇,偷偷尝了一口霉运果,虽然因为不好吃,将其吐了出去,但还是惹来了导致她横死的霉运,或者说是厄运。”   “厄运?”凌云喃喃自语,不由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情。   那时,凌云家里非常穷,凌爷爷在凌爸凌妈结婚前就去世了,六口人的生活完全靠凌爸凌妈那微薄的工资来维持,凌家的倒霉事很多,失火、跑水、丢钱丢物、遭误会,层出不穷。更不幸的是,集美貌与灵秀于一身的姑姑,被初恋的男友始乱终弃,脆弱的她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巨大打击——疯了。由于家里难以负担巨额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姑姑在大约住了两个月的医院后,被迫出院回家。   因为穷,家里勉强送凌云的弟弟凌霄上了幼儿园,凌云只能与奶奶和姑姑呆在家里,每当姑姑犯病的时候,善良的奶奶都以最快的速度把凌云送到邻居家中,所以凌云从来没有因姑姑发病受到过什么伤害,但是从邻居们的谈话中,凌云还是得知,犯了病的姑姑每次都是又吵又闹、连打带骂,不管什么天气,奶奶经常被撵到院子里,那时北方冬天的气温可是能达到零下30度的,有时因为姑姑犯病的时间很长,奶奶又不能放任她一个人在家不管,不得不在院子里完成活计,由于长期在露天的恶劣环境下干活,导致奶奶患上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腿骨严重变形,加上驼背,年轻时近一米六的身高,那时已不足一米五。   由于住房条件有限,凌云和弟弟与父母住在同一个房间,记忆中有两次半夜惊醒看到凌妈因服药自杀而被送往医院抢救,凌爸也因生活的巨大压力而患上了神经官能症。这样的生活足足持续了五年,最终因姑姑悬梁自尽,全家人搬家离开了那个伤心之地,才得以结束。   感觉到凌云的回忆告一段落,使者又继续说道:“衰神大人说,你们全家人那些年的不幸并不是你们应该经历的,为了弥补自己的无意之失,大人已委托其他神仙使你姑姑摆脱了在阴间游荡的命运,重入轮回,而且,她与你已经转世的奶奶同样会得到补偿,前世所不应经历的痛苦在今世会全部转为快乐,所以,她们在这一世比绝大多数的凡人都要幸福。”   得知奶奶今世将过得很幸福,凌云不由流出欣喜的泪水,她从出生到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奶奶去世得太早,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老人家没有穿过她买的一件衣服,没吃过她做的一道好菜,更没在凌云的搀扶下领略过湖光山色的美丽,凌云还有好多好多想要为奶奶做的事,可她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去做了。   擦了擦眼泪,凌云在心里暗暗祝福:“奶奶、姑姑,愿你们此生成为最幸福的人,再没有痛苦和眼泪。我永远想念你们!”   凌云抬起头,面对使者露出真诚的笑容,“使者姐姐,感谢你和衰神大人能把这么好的消息告诉我,我今后的生活会因此快乐很多。”   “我这次来可不只是为了告诉你这些,衰神大人明察秋毫,他说你因为小时候的经历,长大后怀疑爱情、逃避感情,如此发展下去必将孤苦一生。为了不使你的人生因为他的无心之失而错误地走向悲剧的一面,衰神大人让我将这块玉佩交给你,这是一件仙器,你一定要妥善保管,这里面有你最最渴望的东西。将你的血滴在上面与之相溶,努力用你的意念去感应就可以了。凌云,记住,不要把衰神大人和我的事告诉任何人,保管好那块玉佩,好好把握你的人生。”说罢,衰神的使者瞬间消失在凌云面前。   凌云拿起手中的玉佩,刚要仔细地看看是什么样子,却突然从梦中醒了过来。   睁眼看着头顶依稀可见的天花板,回想着刚才梦中的情景,心中不由感叹:“哎,如果梦中的一切是真的该多好,奶奶和姑姑将有幸福的一生,自己将得到最渴望的东西,多好的梦啊!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渴望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到底什么是我最渴望的我自己都不太清楚了?也不知现在几点了,哎,想起上班就头疼。”   凌云伸手想要拿床头的手机看一看时间,突然感觉手里似乎握着什么东西,圆圆的、扁扁的、滑滑的。迅速打开床头灯,将手中那东西举到眼前。   天啊!一枚玉佩!难不成刚才做的梦是真的!只见那玉佩通体碧绿、晶莹剔透,大约婴儿拳头般大小,半厘米厚。上面没有繁复的镂空雕花,只隐隐浮现数道呈螺旋状似乎在无限延展的线条,样子朴实无华、却又显得珍贵无比。   “衰神大人,您太伟大了!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请一尊您的神像摆到家里供奉,小女生生世世都不会忘记您的恩德的!”凌云状似癫狂地在房间里翻找着,“针呢?小刀也可以啊,平时总能看到,怎么一到用的时候就一样也找不到了呢?”   在凌云的疯狂肆虐下,房间瞬时一片狼藉。“对了,化妆包里有支修眉刀。”凌云扑到化妆台前拿出修眉刀,略微迟疑了一下,便对着左手食指划了下去,鲜血瞬间涌出手指。   “糟糕,太激动了,伤口划大了,不过这又算得了什么,我就要得到自己最最渴望的东西了,不知是金钱、美貌、智慧,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呢?”   凌云将鲜血滴到玉佩上面,血珠瞬间融入玉佩消失不见,接连十几滴鲜血融入了玉佩中,凌云才便随便找了张纸巾将手指包住。   只见这时的玉佩更显晶莹,不时有一道道流光从玉石表面闪过。凌云手握玉佩,极力平静自己激动的心情,努力让意念与玉佩相感应。   几分钟后,摒弃了一切杂念的她,终于感觉脑中灵光一闪,一连串的信息涌入脑海中:空间仙术。修炼者可根据自身意念之力的大小,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空间,并能控制自己空间里的时间走向,还能用意念控制现实世界里的自己或其他物体移动乃至瞬移……   “太神奇了!这真的是我最最渴望的东西!一个属于我的,可以随意改造的空间,能够控制时间的空间!美貌早晚会有不在的一天,金钱也不能让爸妈得到长久的健康和幸福,智慧未必就能改变一切。当我真的能创造自己的世界的那一天,我们全家就可以不再面对那些讨厌的人和不公的事,幸福地永远生活下去了!什么地震、海啸、龙卷风、洪水、火灾,统统伤害不到我们,我们是无敌的一家!”   张跟头打把势地兴奋了足有半个小时,凌云这才按捺住无边的狂喜,按照玉佩中指示的方法开始打坐冥想。   根据玉佩所提供的信息,冥想是恢复和提高意念之力最实用、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修炼者可以借助冥想将意念之力存储于上丹田,即两眉间、印堂中心处,向内约三寸许的部位,以供施法所用。反复地对意念之力进行清空和冥想补充,是快速提高意念之力的最好方法。   大约经过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凌云从冥想中醒来,感觉从没有过的神清气爽,思维似乎都比往日要灵敏很多。   “原来冥想过后的感觉会这么好,比自然醒后的感觉还要精神很多,看来今后以冥想来代替睡觉就可以了,既能解除疲劳,还能提升意念之力,一举多得。爸、妈、凌霄,等我为你们创造奇迹吧!”    2 2、第二章 修炼 ...   为了尽快达到修炼的顶峰,凌云辞去了那份令她懊恼的工作。   不是说她不能胜任,也不是她好逸恶劳,而是那单位实在过分,没有双休日不说,逢重大节日总能找出各种理由让人加班,全年加起来都休不上7天的假,员工怨声载道,却又大多敢怒不敢言,曾经有几个勇敢的同事到上级部门上访,也曾有人通过网络揭露单位违反劳动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虽然弄得沸沸扬扬、舆论反响很大,可都没有动摇实权人物一分一毫,允许双休不到三个月,就又通过调节工资等手段,恢复到以前那种无休止的工作状态了。反倒是那些挺身而出的同志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刁难或打击报复,不由让人感叹,小胳膊到什么时候也拗不过大粗腿,还是认命吧,生存第一啊!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凌云向他们撒了个谎,说自己要复习功课,一年后考研。凌爸凌妈也觉得女儿目前的工作太辛苦,连谈个男朋友的时间都没有,考研也好,今后能找个好一点的工作单位。   争取到了大段时间的凌云终于开始了她的修炼之路。   根据玉佩中提供的信息,空间仙术共分为八个境界,根据修炼者以意念之力所创造空间的大小、环境、时间等元素来确定:   第一境界——空间大小1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平方米;内部环境黑暗、真空;无时间元素。   第二境界——空间大小1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内部环境同第一境界;无时间元素。   第三境界——空间大小1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内部环境(光照、空气、地面属性等)与空间所寄生的物体所在的空间环境相同;有时间存在,与外部相同。   第四境界——空间大小1000,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内部环境与空间所寄生的物体所在的空间环境相同;时间受修炼者控制,可加速,最高为外部时间的10倍。   第五境界——空间大小1000,000,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内部环境同第三境界;时间受修炼者控制,可加速,最高为外部时间的100倍。   第六境界——空间大小1000,000,000,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内部环境随修炼者意愿改变;时间受修炼者控制,可加速,最高为外部时间的1000倍。   第七境界——空间大小1000,000,000,000,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内部环境随修炼者意愿改变;时间受修炼者控制,可加速和静止,最高加速倍数为外部时间的10000倍。   第八境界——空间大小1000,000,000,000,000,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1亿平方公里;内部环境随修炼者意愿改变;时间受修炼者控制,可加速、静止或倒退,最高加速或倒退的倍数为外部时间的100000倍。   凌云惊叹于仙术空间的强大,“这简直就是一个无上的空间啊!作为空间主人的我,在那里岂不就是像神一样的存在!一定要快些修炼,必须在爸妈还在世的情况下修炼到第八境界!”   凌云思索着将空间附加于什么物体之上比较稳妥:“戒指、项链、手镯……?还是戒指吧,体积小,还容易携带。去年在淘宝上买的这枚装饰戒指正好用的上。”   按照冥想时的姿势,凌云心中默念法决,不断将意念之力灌注于自己左手中指的戒指之中,反复尝试多次后,终于成功地控制意念之力在其中创造了一个鸡蛋大小的空间。欣喜若狂的凌云抑制住意念之力被掏空后的极度疲惫感,马上进入了冥想。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凌云信心倍增、动力十足,除了吃喝拉撒等几样事不得不拨出时间来做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扩大她戒指中的空间或进行冥想恢复。   现在,她已经能够得心应手地使用仙术,而不会出现第一次修炼时的多次失败了,在正常的情况下,凌云一次耗费所有意念之力能扩充大约1000立方厘米的空间,每天能反复进行5次。   就这样,凌云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在经过了200余天不眠不休的枯燥修炼之后,创造的空间终于如期达到了1立方米。   由于意念之力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凌云没有能力感应到空间大小的具体数据,她如往常一样立即进入了冥想,意念之力快速的恢复着,当其达到饱和程度,凌云想要结束冥想时,却不管如何努力都无法从冥想中退出来,也不能活动一丝一毫。   大量的意念之力疯狂地涌入上丹田,凌云感觉自己的头都快要炸了,从未经历过的痛苦让她恨不得自己就此死去,哪怕昏过去也好,可偏偏此刻头脑异常清醒,让她清晰地感受着所有的痛苦。   无边的恐惧充斥着凌云的内心:“我难道是走火入魔了吗?不可能啊!修炼仙术又怎么可能入魔呢?为什么玉佩对这种情况没有任何的提示呢?衰神啊!你到底是在弥补你的过失,还是改不了你的衰神本质,害我继续走衰运啊?也是我鬼迷心窍,怎么会相信衰神会带给我天大的好运呢!”   不管凌云在内心多么疯狂地呐喊,她的身体仍是维持着最初冥想时的姿态,大量的意念之力仍是不受她本人控制地涌入她的上丹田。   深陷在痛苦之中的凌云,此刻无法看到发生在她身上的神奇一幕,衰神赠予的那枚玉佩飘然从她的衣领中飞出,悬浮在她头顶正上方一尺处,散发着耀眼的金光,这些金光像流淌着的液体般遍布了她的全身,并慢慢渗入她的身体内部,足足超过两个小时的时间,这些金光才慢慢变淡,全部融入到凌云的身体。当金光全部消失的那一刻,凌云才不受控制地倒在了床上。   突然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凌云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无力地躺在床上,在心中暗自庆幸,“感谢老天保佑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好既没爆头,也没被折磨成傻子。以后,这莫名其妙的仙术我还是不要再练了,否则不知道哪天,自己就会被它给害死了!”   凌云本想拿过枕头,睡一个久违的大头觉,却感觉身体有什么不对劲,伸手摸了摸,浑身都是粘粘的,还有些不好的味道:“可能是刚才承受剧痛时出的汗,还是到卫生间去冲个澡吧。”   由于怕吵醒睡梦中的父母和凌霄,凌云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卫生间,打开灯后轻轻地关上了门,习惯性地扫了一眼墙上的镜子。   “啊——”镜中人的样子吓得凌云不禁失声叫了出来,好在声音不是很大,家里的门隔音都很好,才没有惊醒大家。   “镜子里这个满身像涂了一层粘稠灰泥的人是我吗?怎么会这样呢?”凌云快速打开喷头,冲洗着全身,看着黑色的泥水缓缓地流入地漏,颜色慢慢变浅,最后完全变得清澈,凌云的心里才算踏实了一些。   “今天晚上真是太奇怪了,先是修炼出了严重的问题,差点没要了我小命,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却又变成个泥猴儿样。”凌云嘟囔着关掉了水门,边擦着头上和脸上的水边走到镜子前,用手抹去上面的水蒸气,看着镜中的自己。   “白了很多啊,也难怪,大半年不出门了,能不白吗。不过今天的皮肤感觉格外的好看啊,白里透红的,眼睛也亮亮的。”凌云拿过一些纸巾,把镜子完全擦干净,更仔细地端详着自己。   “咦?奇怪,脸上原来有一些淡淡的斑点,怎么全不见了?还有些地方以前毛孔很粗大的,怎么现在变得这么光滑了?”接着又惊奇地低头仔细检查了一下全身的皮肤:“天啊!我是脱胎换骨了吗,全身的皮肤都没有一丝瑕疵,所有的疤痕、斑点都不见了,连手臂上的胎记都没有了,刚才洗掉的那些泥难道是我身体里的杂质?”看着完美无瑕的身体,知道刚才的一切不止没有伤害她,还给她带来了莫大的好处,凌云兴奋之余不禁后悔自己曾经说过的话,跪在地上,双手合十祈祷:“衰神大人,我收回刚才说过的话,您没有害我,请您不要生我的气,继续保佑我修炼成功。”   狂喜中的凌云悄悄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进行她提升到第一层境界后的第一次修炼。这一次修炼,用了和以往相同的时间,但是凌云惊喜地发现,自己现在一次所扩充的空间竟然达到了1立方米的大小,这比以前的1000立方厘米可是整整提高了1000倍啊。而且,修炼过后,自己也不像以前那样疲惫得什么都做不了,必须马上冥想了,看来意念之力还没有完全枯竭,下次要试试看,倾尽全部意念之力要耗费多长的时间。   看看时间,也该吃早饭了。凌云刻意挑选了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将长发自然地披在身后,看得她自己都快要陶醉了。   “爸妈和凌霄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不知会是什么反应,好期待哦!超级美女闪亮登场!”    3 3、第三章 告知 ...   凌云用她自认为最优美的姿态走到饭桌前,还有意地咳嗽了两声,使得正吃着早饭的三人同时抬起头,看着今日有些不同的凌云。   过去的大半年的时间里,他们每天见到的凌云不是穿着舒适的睡衣,就是合身的运动服,今天怎么突然打扮了起来,难道是要出门?再看向她的脸,就更加觉得与往日不同。   凌霄嘴里边吃着东西边开口问道:“姐,你今天要出门啊,打扮得挺漂亮啊,用了多少化妆品啊?皮肤显得真好,脸上的斑都看不到了。”   凌云特意坐在了弟弟的身旁,却并不开口说话。   凌霄盯着姐姐的脸仔细看了好半天,又好奇地伸出手指在凌云的脸上轻轻划了一下,放在眼前看了看,也没看出有丝毫粉底之类化妆品的迹象。   凌妈仔细端详着女儿,越看越觉得不对。疑惑地说:“云云大半年没出门,哪来的化妆品,她用的都是我的润肤霜。你们看,她手臂上的皮肤也和脸上一样好呢!”   凌爸听了也直点头:“对,云云今天不止皮肤特别好,像小婴儿的一样,你们再看她的眼睛,黑白分明,亮晶晶的,以前她的眼睛总是有红血丝。”   全家人再没心思继续吃饭,都呆呆地看着凌云,等着她解释。   凌云坐直了身体,用最真诚的目光注视着家人,用最柔和的语气说道:“爸、妈,凌霄,我今天郑重地告诉你们一件事,这大半年来,我并没有复习什么功课,而是在做一件能够改变我们全家人命运的事。”   这话如果放到往常,凌家的人一定会认为凌云想要搞什么恶作剧,戏弄一下大家,可今天她的变化实在是不同寻常,对她的话也相信了几分。   “至于什么时间能够达成这件事,我现在也不好说,但是我会尽我的全力去做,我只是想请你们给我足够的时间去做这件事。”   好奇的凌霄可不满足只得到这一点点的解释,插嘴问道:“姐,你做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事,能告诉我们吗?”   “当然可以告诉你们一些,这些事你们早晚也会知道的,只是千万别对其他任何人说。那样也许会给我们全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灾难的。”   看到全家人都郑重地点头同意后,凌云指着桌上自己还没用过的筷子说:“你们盯住这双筷子,千万别眨眼哦!”说完,意念一动,筷子瞬间消失,被她收入了戒指空间之中。   这神奇的一幕让全家人都呆住了,过了好半天,凌霄才喃喃地说道:“姐,你、你是在练什么巫术吗?”   “胡说!是仙术!”凌云怒斥凌霄。   “仙——术!!!”三个人大睁着眼睛、提高嗓门、异口同声地喊道。   “嘘——你们小点声,别让外人听到。”凌云吓得赶忙制止他们继续大喊大叫。   “世界上真的有仙术吗?”   “真的是仙术,而不是巫术?”   “你怎么会学到的?”   “这有什么用?抢银行吗?”   凌云狠狠地白了凌霄一眼,不屑地说:“抢银行?你把你姐我这仙女般的人物也想得太无耻了吧?那样会害到很多无辜的人的,劫富济贫还差不多。”   随后凌云又转向父母说道:“爸、妈,这个世界上仙术还是有的,你们的女儿不是就学到了吗?至于如何学到的,我已经答应别人,绝对不可以说,所以,你们以后也不要再问了。等我将仙术修炼成了,我们全家就可以搬到一个全新的世界中,那是完全属于我们的世界,我们想要它是什么样子,它就是什么样子,在我们的世界中,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不必害怕天灾人祸,我们可以以任意的年龄形态存在,还可以随时回到现实世界中。我想,你们一定会喜欢那样的世界!”   凌爸、凌妈和凌霄沉浸在凌云所描述的美好世界中,如痴如醉。   半晌,凌霄猛地抱住凌云:“姐,你太伟大了!我崇拜你!!!”   “讨厌,滚开!我一个绝世美女,哪能让你随便抱!”   “切——臭美得你,离绝世美女还远着呢!”   看着在一起开心打闹的儿女,凌爸单手揽住凌妈的肩膀道:“你快使劲掐我一下,这不会是在做梦吧!”   凌妈幸福地依偎在丈夫的怀里,温柔地说:“我也是到现在还不敢相信呢!”   “哦!!!你也太用力了!”想不到柔弱的凌妈下手还真挺狠。   早餐过后,凌霄继续缠着凌云:“姐,你刚才把那双筷子变到哪里去了?能不能把仙术也教教我?”   凌云举起左手食指:“看到没有,就在我的这枚戒指里。至于把仙术教给你?不可能!你那么好显摆,还不弄得路人皆知啊!”   “我发誓,绝对不在外人面前显摆。姐,你就教我吧?”   “绝——不!”   气急败坏的凌霄跑到父母那里去撒娇告状,却被父母一顿数落,说他有时确实是管不住自己,还一再叮嘱他一定不要把凌云的事说出去。   凌云看着长着一副猛男身材的凌霄故意撒娇的样子,不禁汗毛直立,不断做呕吐状。   闹够了的凌霄终于恢复了他大帅哥的本来面目,问凌云:“姐,你戒指里有多大的空间呀?”   “现在还很小,只有2立方米,不过以后每天至少都会增加5立方米的。”   “哈哈,不错嘛,爸、妈,把咱们家的各种证件、存折之类的重要物品都交给姐姐保管吧,这样就不用怕丢了,找起来也方便。”   “对,有道理,由你姐姐来保管确实比放在任何保险柜里都稳妥。”凌妈非常赞同凌霄的主意,就这样,凌云成了家里的移动保险箱。   凌云回到自己的房间,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了进入第一层境界后的第一次冥想。   这一次的冥想和未进入第一层境界时的状态完全不同。当凌云将恢复后的意念之力凝聚于上丹田之时,感觉自己仿佛突然进入了一个飘渺的世界,虚幻的空间中一片漆黑,只有极淡、极小的一个光点,那光点随着凌云意念之力的恢复逐渐变亮,当意念之力恢复到极限时,那极小的光点已变得异常闪亮。   凌云从冥想中退了出来,心中猜测:“那闪亮的光点是什么呢?没进入第一层境界时从来没有出现过,它随着意念之力的恢复而变亮,难道是意念之力的实质形态?”   既然无法确定,凌云也就不再去想,开始凝聚意念之力去扩充她戒指中的空间。   当意念之力枯竭之时,凌云明显感觉,这一次她所扩充的空间比上一次要大一些,似乎是意念之力有所增强的缘故。   不再浪费过多精力去思索,凌云马上开始冥想。这一次,位于她上丹田内部的那个亮点在意念之力完全恢复时,似乎比上一次也更大、更亮了一些。   “看来,进入第一层境界后,意念之力在每一次枯竭和回复后,应该都会有所增强,扩充的空间也随之不断增大。由此推断,如果一次扩充1立方米、每天5次的话,需要200天能够达到1000立方米,也就是第二层境界。那么以不断递增的意念之力来扩充空间,就要少于200天,也许半年就能达到了,要真是如此的话,还真是够快的,小说里的修炼过程可都是很苦、很漫长的呀!难道我真的是否极泰来!”   暂且不说凌云百思不得其解,只得继续去修炼,却说在某一座仙宫之中,凌云先前在梦中所见的那名衰神的使者,此刻正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向正在对弈的两名男性仙人禀报。   “大人,凌云相信了我所说的一切,现在正在努力修炼。有旋纹佩中的强大仙力支持,相信用不了多久,她所创造的空间就会达到第八层境界。”   对弈中的两名男子始终不曾抬头,仍专注于棋盘之上,在其中一名黑衣男微微颔首后,衰神的使者缓缓退了下去。    4 4、第四章 冒牌女友(一) ...   随着修炼的不断进行,凌云戒指内的空间越来越大,家里一些短期内用不到的东西全部被她收入了戒指中,房间显得既宽敞,又干净清爽,凌妈打扫房间都轻松了很多。此外,凌爸和凌妈还买来了大量的应季蔬果存储在凌云的戒指中,因为买的时候便宜嘛,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凌爸凌妈对凌云的戒指空间非常满意,空间大不说,更重要的是,那里是真空,绝对防蛀、防腐。   在第一境界修炼到第150天时,凌云感觉到戒指内的空间已经接近1000立方米,快要突破第二境界了,上丹田内的那细小的光点此时已经如绿豆般大小,凌云给它起名叫意念之源。   凌云此时既兴奋又害怕,上一次突破时所受的折磨至今记忆犹新,不知这一次又会是怎样的情形。   “不管是怎样,都要忍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让痛苦来得更猛烈些吧!”不知死活的凌云在心中叫嚣着。   第三天深夜,疯狂的意念之力再次肆虐,凌云虽说早有准备,可还是被上丹田那快要被冲爆了的胀痛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清晰地看到,脑海中,无数细小的光点前仆后继地涌入绿豆般大小的意念之源,意念之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变大,变亮。上丹田的胀痛也愈加剧烈。   痛苦还远不止如此,凌云的身体也开始“噼啪”作响,全身的骨骼仿佛在被一股巨大的压力挤压着,开始逐渐变形。   此时,旋纹佩再次悬浮在凌云头顶,洒下缕缕金光,滋润着她的全身。   凌云拼命地咬紧牙关,汗水浸透了她的全身。   大约三个小时后,当意念之源达到鸡蛋大小时,炼狱般的痛楚终于逐渐退去,凌云脱力地倒在了床上,想到自己以后可能还要承受六次比这还要长时间、还要剧烈的痛苦,心中忍不住地颤抖。   好在不管多痛苦,也只是突破的那几个小时,一旦突破成功了,所有的痛楚也便随之消失,并没有什么后遗症。   凌云起身到了卫生间,先在镜子前照了一下,身上略微有些脏,但不像上次突破时那样,脏得像个泥猴,想必随着修炼等级的提升,体内的杂质也会越来越少。“不知道刚才为什么骨头那么疼,难道骨骼上有什么变化?”   凌云脱光了身上的衣服,上下检查着自己的身体。“哇!我的腿变得好直啊!显得更长了!”凌云的兴奋难以言喻,以前她的双腿虽然也很健康,但就是看上去不够直,总觉得是个遗憾,现在的她真是要美上天了。   凌云并不知道,她所得到的好处可不止表面上的这一点点,经过两次的蜕变,她的身体已经完全脱离了凡人的范畴,虽然从没练过什么功夫,但普通人已经无法伤到她。   清洗完了身体,凌云盘膝端坐在床上,准备继续提升她的戒指空间。   “按第一境界前每次扩充一立方厘米,第一境界刚开始时每次扩充1立方米推算,进入第二层境界应该是每次最少扩充1000立方米的空间。倾尽所有意念之力试一下!”   两个小时后,意念之力完全枯竭的凌云快速进入了冥想,实践证明,她的推测完全正确。   早晨7点多,凌云从冥想中醒来,简单洗漱后来到饭厅。此时其他人已经都吃上了,凌云坐下,喝着凌妈早就为她盛好的粥,看着身边不说话的几人,感觉气氛有些不对。   “怎么了,你们为什么都不说话呀?”   “你昨天晚上没出来吃晚饭,所以不知道。凌霄从昨天回来就不高兴,饭都没吃多少,我们问他有什么事,他也不说。这不今天早上又是这个样子。”凌妈担心地说道。   “出了什么大事啊?把你愁成这样,平常不是挺没心没肺的吗?有事和姐说,姐现在神通广大,都能替你解决。”凌云一副大姐大的模样,说笑着缓和家里的气氛。   凌霄闷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再神通广大,还能给我变出个女朋友来啊?”   “什么女朋友?你着急娶媳妇了?没出息样儿!不是和你说过不用急嘛,有姐在,什么样的好姑娘找不到!”   “我倒不是急,就是生气。我大学的时候不是处了个女朋友嘛,毕业以后她看我没找到什么好工作,咱们家又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就和我分手了。”   “这我知道,当时我不是劝你了吗,这种女孩子,她的心根本就是掉进钱眼儿和权眼儿里了,看不到你的好处,不值得你喜欢,早些看清她的真面目不是挺好吗,难道过了这么长时间你还忘不了她,那我可真要送你两个字:活该!再加一个子:贱!”恨铁不成钢的凌云嘴下毫不留情。   “不是你说的那样,我上大学时有几个比较要好的同学,都是住在本市的,其中有一个叫赵强,他爸爸在市政府工作,我以前的那个女朋友后来跟他了。”凌霄一反往常的开朗劲,情绪非常低落。凌云看到他这个样子反倒更生气了。   “她爱跟谁跟谁,你难受个什么劲?吃饱了撑的你!”   “姐,你倒是听我说完啊!本来就够难受的了,还让你一顿臭损。”   凌云这回没有说话,翻了个白眼儿,一副你有话就说,有屁快放的样子。   “我其实早就不把那个虚荣的家伙放在心上了,但是昨天赵强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哥几个好长时间不见面了,想要在一起吃顿饭,聚一聚,他们都带着女朋友去,让我也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你也知道,我到现在的单位还不到一年,正在努力工作,表现自己,哪有时间交女朋友啊?我怎么感觉他们在故意气我啊?”凌霄郁闷地说道。   “他们的主要目的倒不是为了气你。你们毕业快一年了,他们凭着自己家里的关系可能都找到了比你好的工作,又有了中意的女朋友,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想要现一现呗。你就不同了,没有什么可用来现的资本,所以你郁闷,归根结底就是你的虚荣心在作怪,跟那女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吧?”凌云咄咄逼人地问道。   “就算是吧。”此时的凌霄已经彻底蔫了。   “没出息!好好看看你自己,身高、长相、能力、学识,哪点比他们差,怎么就不能自信一点,有什么可郁闷的!”凌云非常不喜欢这样消极、沉闷的凌霄,恨得她有种想要动手打人的冲动。   “那今天晚上怎么办,他们都成双成对的,我自己一个人多没面子。”凌霄还是提不起一点精神。   “尴尬嘛~确实是有点尴尬,而且会让那个势利眼的女人,认为当初甩掉你有多正确。要不,我牺牲一下,冒充你的女朋友?”凌云心血来潮想要替凌霄出口气,同时,一年没出门的她也想知道,外人看到自己目前仙女般的外貌会是什么反应,她也想要现一现。   “真的!姐,你要是能和我一起去就太好了!其实我也不是自卑,只是被那种没品的女人甩了,到现在还没找到个像样的女朋友,实在是很没有面子,我知道家里现在有你,我们今后的生活任何人都比不上。你太好了,姐,好好打扮打扮,我下班回来接你!”凌霄听到凌云说肯冒充他的女朋友,一下就来了精神,之前的不愉快一扫而空,心里暗骂自己:“真笨!我怎么没想到这一招。”   看到凌霄终于恢复正常,一家人同时松了口气,这小子一直就是家里的开心果,他一沉默、郁闷起来,大家还真不适应。    5 5、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 冒牌女友(二) ...   晚上五点,凌霄满怀期待地回家接凌云。   此时,凌云早已准备完毕,只见她□穿黑色紧身裤、上身一件淡蓝色高领毛衣,头发虽然已经将近一年没有修剪了,但长长地披在身后,乌黑、闪亮,显得更加潇洒、飘逸,完美无瑕的脸上未施一丝脂粉,全身上下洋溢着清纯、自然和唯美的气息。   凌霄由衷地赞叹道:“姐,自从你修炼仙术以后,相貌和气质都变了好多啊,越来越像仙女了!任何女人在你面前都会黯然失色的。”   “那是当然,有我出马,一定会让你赚足面子的。不过我提醒你,我只帮你这一次,以后有什么事自己解决,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没问题,姐,我绝对不会总来麻烦你的。”凌霄信誓旦旦地向凌云保证。   凌云穿上早就准备好的白色的羽绒服外套和黑色高跟长筒靴,跟父母告别后,挽着凌霄的胳膊走出了家门。   “姐,你好像又高了?”凌霄边走边疑惑地问凌云。   “确实是长高了,你没注意吗,我的腿也变得比以前更直了呢。”提起这事,凌云就抑制不住地得意,女人嘛,谁不希望自己更美呢。   十五分钟后,一辆出租车驶入金宫大酒店门口,男保安礼貌地打开车门,一对身材高挑、容貌出众的青年男女走了出来,年轻女子温柔地挽着男子的胳膊,气质优雅地走进了酒店,保安在后面看直了眼,虽然他每天都能见到无数的客人,但像这样身材、气质和相貌都极其出众的情侣他还是极少看到。   一路上,凌云和凌霄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引来众人的瞩目,这让凌霄格外不习惯,平常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虽然也时常有个别的年轻姑娘偷瞄他,但绝对不会像今天这样,受到男女老少的一致关注,弄得他非常不自然,都快要不会走路了。   服务员礼貌地将凌云姐弟送到包房。包房内正谈笑风生的几对青年男女看到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俊男美女,瞬时安静了下来。眼光齐齐地射向了凌云。   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在心里感叹:“美女啊!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美得惊人的女人,清纯、优雅、高贵、夺目,所有的赞美之词用在她身上都不为过,凌霄这穷小子是走了哪门子的狗屎运,竟然能得到这样的绝色美女的青睐!”   所有女人的目光也都落在凌云身上,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夺走了所有男人目光的女人。极度挑剔地寻找着她身上有无缺陷和不足,然而,结局是令她们失望的,同为女人的她们也不得不承认,面前这个女人在外貌方面实在是太完美了。   凌霄看到屋内瞬时的沉默,知道是凌云的出现带给他们的震撼,心里多少有些得意,虽然带自己姐姐出来冒充女朋友以后多少会有些麻烦,但能先挫挫那哥几个的锐气还是让他心里感觉很爽。   “对不起大家,我们来晚了,跟各位美女介绍一下,我叫凌霄,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刘云。”   被凌霄打破了僵局的屋内很快恢复了热闹的气氛,大家各自介绍着自己和自己女朋友。   一个身材矮胖,带着金丝边眼镜的年轻男人站起身,对凌云伸出右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赵强,这是我的女朋友徐荣。”   凌云和赵强礼貌性地握了一下手,对他身旁的女人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这个徐荣,身材娇小,长相甜美,一双细长的桃花眼格外引人注目,的确生得很漂亮,难怪凌霄曾经因为被她甩而伤心了好一阵子。   同时,徐荣也看着凌霄身旁的凌云,心中满是嫉妒。以往在她的认知中,只要是她徐荣想要得到的,就一定会得到,即使是被她一脚踢开的凌霄,只要她徐荣勾勾小指,凌霄就会像只小巴狗一样乖乖地回到她身边。   可是今天,看着面前这个吸引了所有男人目光以及心神的女人,徐荣知道,此刻在座男人们心目中的公主和女神再也不是她徐荣了。就仿佛自己心爱的东西被别人一样一样地给抢走了,而自己却再也没有能力抢回来了一样,强烈的嫉妒情绪让徐荣几乎窒息。   饭桌上,年轻小伙子们天南地北地吹牛、胡侃,有吃有喝,还不时地将垂涎的眼光投向神态自若的凌云,女人们看着自己男友那飘忽的眼神,一个个心里都像打翻了醋瓶,却又不敢表现出来,生怕因此显得自己没修养、没素质,所以一个个都努力地保持风度,尽量装作若无其事,谈笑风生。   “刘云,你手上的戒指好漂亮哦,是白金的吧?在哪里买的,我也想买一个呢!”徐荣终于忍不住向凌云发难了,热衷于各种昂贵奢侈品的她一眼便看出凌云手上戴的戒指是不值钱的便宜货,她想要借此羞辱一下这个抢走她所有风头的女人,她徐荣决不能容忍往日被当做公主一样的自己,如今像丑小鸭一样被人忽视。   “只是个装饰戒指,不值钱的。网络上随处可以买到。”凌云微笑着回答,这枚戒指的价值也只有她和家人才知道。   凌云一般只是在亲人和比较喜欢的人面前才会表现出她顽皮和泼辣的一面来,对于陌生人,她一向是礼貌而疏离的,即使是面对很讨厌的人,也会尽量保持风度。   “哎呀,凌霄,你也太抠门了吧,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怎么也不给人家买个像样点的戒指?”徐荣装作替凌云鸣不平,并炫耀地抬起自己的左手,故作甜蜜地将头靠在赵强肩上继续说道:“这枚钻石戒指是赵强在我生日时给我买的,他说,等我们结婚的时候,还会买个更大的送我。这块限量版的劳力士手表也是他送我的呢!。”被嫉妒冲昏了头脑的徐荣像个无知的孩子一样炫耀着。   其他人看到这幼稚的一幕都一笑而过,某些女人甚至大感松了口气,虽然自己没有艳惊四座的本领,可至少没丢人现眼呐,这下可有看头了。   赵强平时对徐荣可谓百依百顺,极度讨好,因为徐荣的美貌满足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虚荣心。可今天凌云的出现,立时将徐荣的相貌比得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而徐荣无知的举动更让她显得像一个草包。   赵强现在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他爸爸虽然是市里的一名重要领导,但是正常的收入也绝不容他们过上奢侈的生活。他们全家人都是尽量低调,不愿意过于露富的,赵强所愿意炫耀的只是他的家世,以及在他父亲的助力下,他那不可限量的前途。他从不敢炫耀自己家里的财富,那如同是将他父亲推向深渊。   赵强生气又厌恶地闪开了身子,让靠在他身上的徐荣险些失去平衡。   徐荣看到赵强的异常,马上意识到自己因嫉妒而在众人面前失态出丑了,一时不知如何缓解尴尬,急忙借故方便逃去了洗手间。   被众人看了笑话的徐荣心里又恼又恨,她恨凌云和她曾经喜欢的凌霄在一起,恨凌云抢走了她的风头,夺走了往日聚集在她身上的异性的目光。更恨凌云让平日拿她当公主对待的赵强今日对她露出鄙夷的目光。强烈的嫉妒和愤恨的情绪让她恨不得将那个完美得不似凡人的女人毁掉。   “狐狸精,等着瞧,待会儿我一定会给你点颜色看看!”    6 6、第六章 陷害 ...   晚上9点左右,酒足饭饱的众人正纷纷穿上自己的外衣准备回家。却听到徐荣大惊失色地叫道:“不好了,我的限量版劳力士手表不见了!”   徐荣身旁的赵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厌烦过这个女人,本来以为带她出来见朋友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可今天她的所作所为却不止让他颜面尽失,甚至让他时刻担心因为这个女人给父亲惹下祸端。   赵强将徐荣拉到一旁,极其不耐地在她耳边低语:“我早就和你说过要低调,不要在熟人面前张扬。今天我不管你是怎么把那块表弄丢的,不要再声张,别再给我惹事儿了,行不行?马上跟我走!”   娇纵惯了的徐荣何时被赵强如此训斥过,呆愣了半晌,才终于想明白,像赵强这样的政客家庭,他们的大量钱财都是不敢让外人得知的,即使再有钱,也只能戴着一身的奢侈品在家里偷着乐,却不能在外面炫耀。   徐荣想要的绝不是这种生活,她喜欢炫耀,炫耀她的美丽、她的财富、她的权势,炫耀一切可炫耀的。低调的平淡生活她过不来。看来赵强对她来说并不是最适合的选择。   想明白了一切的徐荣一改往常的小鸟依人姿态,蛮横地对赵强说道:“那么贵重的东西丢了,为什么不可以说,我不只要说,我还要报警呢!”   赵强被这个疯女人气得几近发狂,有几个当官的家里丢东西敢报警的,东西丢得越多、越值钱就越不能报警,那不是变相承认自己贪污受贿吗?看来自己当初真的是色迷了心窍,要真是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不亚于在身边放了个定时炸弹。   “徐荣,我跟你说,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我以前送你的东西我不会要回来,但是你不能再说是我送给你的,你好自为之!”赵强愤愤地说完后,便头也不回地一个人走了。   头一次被男人甩了的徐荣对凌云恨意更深,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不能再回头。在第二次出门上卫生间时,她借故在衣架的背包中翻找物品,偷偷地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了凌云的白色羽绒服外衣口袋里,从卫生间回来后,正巧看到凌云也向卫生间走去,这样绝佳的陷害机会她怎么会放过,她就不信那上百万的手表,毁不了这个让她恨得牙痒的比她更出色的女人。   徐荣在装模作样地到处寻找了一番后,拨打110电话。   15分钟后,两男两女四名警务人员便来到了包房,看来对于巨额名表的失窃警方还是很重视的。   一个黑脸警察询问徐荣:“徐小姐,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手表丢失的?”   “我吃饭的时候还好好地戴在手上的,记得我第二次上卫生间洗手时摘下来过,后来就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那时丢的。”听到徐荣此话,一男一女两名警察迅速走出了包房,余下的两名警察在包房里观察着众人。   房间内暂时陷入了沉默。   凌云百无聊赖地将双手插进羽绒服口袋里,突然摸到本来空空如也的口袋中多了个异物,再仔细一摸,分明就是手表的形状,并且还清楚地摸到上面的颗颗钻石。   凌云将目光转向徐荣,见徐荣也正在看着她,凌云顿时明白了徐荣在搞的什么鬼,心中暗自觉得好笑:“没见过这么蠢的女人,警察就算查到手表在我这里又能怎么样,又不能证明是我偷的。愚蠢的笨女人,算你倒霉,碰到我!”   意念一动,那块价值百万以上的手表便被凌云收到了戒指中。   一会儿的功夫,之前出去的那名男警察回到了包房,对黑脸警察说道:“我和小李刚才查看了酒店的监控录像,在徐小姐第二次从卫生间出来后,又有几名客人陆续进去,其中包括这位长头发的女士。另外,根据录像上的时间显示,在徐小姐报警5分钟之前,包房内有一位男士离开了。”   黑脸警察目光如炬地注视着徐荣,严肃地问道:“离开的是什么人?你报警时没有说明这个情况。”   “他是我的男朋友。”徐荣小声说道。   “你的男朋友?他走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你手表丢失的情况?”   “发现了。”   “既然知道你丢了那么贵重的手表,他为什么还走了呢?”黑脸警察步步紧逼。   “他和我分手了!”徐荣有些生气,这警察不马上对在场人员进行搜身,反倒在赵强离开的事情上不停打转,她又无法直接让警察搜查凌云的衣兜,只能干着急,还要不时地观察凌云是否将手表转移或丢掉了。   “马上打电话让你的男朋友回来,我们需要对他进行询问。”黑脸警察的脸上似乎永远只有“严肃”一种表情。   “警察先生,我敢保证我的前男友不会拿那块手表,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没办法找他回来,你们为什么不对包房里的人进行调查呢?”徐荣有些沉不住气地说道。   听着徐荣意有所指的回答,黑脸警察不由皱了皱眉头。   包房内来参加聚会的众人听到此话可都气翻了。没想到携女友来参加聚会还会遇到这样的麻烦,听徐荣刚才的话分明是对大家都有所怀疑,血气方刚的他们可不愿意遭受这种无端的嫌疑,纷纷向警察要求搜身后赶紧回家。   “大家不用急,我们会按程序进行调查。小张,你去协助小李调查一下另外几名在徐小姐之后进入卫生间的女客人。”   “服务员,麻烦你去取一面屏风。”黑脸警察又对守在包房门外的服务员说道。   在两名男警察的指挥下,所有女人拿着自己的物品集中到了包房右侧,两名男警则在包房左侧的屏风后面对一个个男人进行搜身。   很快,所有男人都解除了嫌疑。两名女警也回到了包房。   “队长,我们对后来进过洗手间的几名女客人进行了调查,没有问题,她们的联系方式我们都记下了。”其中一名女警汇报道。   “好的,查一下那几位女士。”   两名女警合力将屏风搬到包房右侧,对几名年轻的姑娘进行了搜身。   徐荣冷眼看着一个个姑娘被搜身后解除了嫌疑,陆续站到各自男友的身旁,对她们投来的嫌恶目光视而不见。   很快轮到警察搜凌云的身了,徐荣心内暗自冷笑:“哼!刘云,等着坐牢吧!盗窃百万元以上的物品不知道会判多少年,等你出狱后,我看你会变成什么鬼样子!”   可是很快,凌云也坦然地走出了屏风,徐荣登时愣住了,“怎么会没找到?我一直注意着刘云,她根本没有机会把手表转移啊!一定是那两个警察没有认真搜查!”   想罢,徐荣扬头对两名女警说道:“你们有没有认真搜身啊,我丢得可是价值百万以上的钻石手表?放跑了窃贼你们担得起责任吗?”   两名女警没有理会徐荣的无理质疑,其中一人对着徐荣说道:“该你了。”   “我?你们要搜失主的身?”徐荣万没想到,陷害的结局竟然是自己被搜身。   “没错!”两名女警对这个浑身名牌、举止无礼的女人十分反感。   看着徐荣被两名女警带到屏风后面,凌云暗自偷笑,意念一动,那块劳力士手表再次出现在她插在衣兜的手中。意念再一转,心中默念:“物转星移”,手表瞬时又被传送到了徐荣的名牌背包中。   这是凌云进入第二层境界后掌握的一项技能,以凌云目前的意念之力,可以在短距离内准确转移物品。   不一会,一名女警在徐荣呆愣的目光下,手举一块闪闪发光的钻石手表走出了屏风。   “队长,我们在她的包里找到了这块手表。”女警将手表递给了黑脸警察。   所有人在看过手表后,又都将目光投向了屏风后徐荣露出的那半个脑袋,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要自编自导这样一出闹剧。   “徐荣,你涉嫌虚报案值,请跟我们回公安局接受调查。”   徐荣在所有人鄙夷的目光中,被两名女警带走了。她怎么也想不明白,那手表是如何到了她自己的背包中的,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事一定和凌云脱不了干系。   徐荣一路用恶毒的目光盯着凌云,似乎在说:我们没完,走着瞧!    7 7、第七章 迷你小世界 ...   聚会事件只是一个小插曲,凌云的生活又回到了无休止的修炼当中。   戒指里的空间在快速扩大着,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第三层境界了。   第三层境界与之前的两层境界有着本质上的差异。空间大小已初具规模,达到1000,000立方米,陆地面积约有10,000平方米。内部的环境不再是漆黑的真空,已经存在光照、空气、土地和水这些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了,这些环境会随着外部现实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空间内也存在着与外界同步的时间。   具备了这些条件,戒指内的空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迷你的小世界。凌云和家人就可以开始建设他们的世外桃源了。所以,凌云一直非常期待能够早一点达到第三层境界。   这一天的晚餐时间。凌云和家人商量建设新家园的事情。   凌爸和凌妈的意见是,虽然快到春天了,但是天气还很冷,不适合马上建房,不如先买些种子和种田的工具,迎接春耕的到来,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非常喜欢田园生活。   凌云和凌霄也同意父母的意见。毕竟,新家园的建设都要靠他们自己,在凌云目前还不能掌控空间内环境的情况下,凭一家人的力量建一所能够过冬的房子还是很困难的。   ……   凌云盘膝坐在床上,她现在的意念力之强,已经能够准确感应空间的大小了。   凌云知道,结束上一次的修炼后,戒指内的空间已经达到第三层境界的要求,只待冥想时提升境界了。   随着意念之力的增强,凌云对境界提升时的痛苦已经不那么恐惧了,再大的折磨也不能阻止她修炼的脚步,她要变强,她要让全家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   凌云从容地进入冥想。通过内视,她看到,此时的意念之源已经有婴儿拳头般大小,随着意念之力的疯狂注入,意念之源逐渐变大、变亮,直至达到鸡蛋般大小时才停止吸收意念之力,这意念之源就像一颗微型的太阳悬在凌云的上丹田内,它使凌云的意念之力无比强大,意志愈加坚强。   这一次的境界提升用去了足有4个小时的时间,凌云凭借她强大的意志,承受住了头脑中那几近爆炸的胀痛,她的身体在旋纹佩的圣洁金光洗礼下,变得愈加完美、强韧。   快速清洗了一下略微有些脏的身体,凌云来到凌爸和凌妈的房间,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搂住凌妈的胳膊就不撒手。   “妈、爸,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的空间终于可以容纳生物了,有1万平方米那么大!凌霄现在还没下班,我先带你们去看看好不好?”   凌爸和凌妈一直期待这一刻的到来,他们既兴奋又紧张,只是一个劲地说:“好!好!”   细心的凌云锁好门、挂好窗帘,嘱咐爸妈都穿好外出的衣服。   一切准备妥当,凌云将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悬在一个空的茶杯之上,用意念之力将自己三人包围,然后瞬间将其收入空间之戒。   房间内的三人消失了,只有一枚戒指掉入了茶杯中。   凌云的空间中,三人脚踩着黑土地,环顾四周。   在他们不远处有凌云之前收进来的一些物品,空间中央有一片百余平米的水塘。其余的四周都是空荡荡的。   这个空间里虽然没有太阳,可还是很晴朗,温度与光照和外界别无二样,令人没有丝毫不适的感觉,更令人可喜的是,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污染,空气格外清新。   凌云朝着一个方向不停地走着,她想看看这个空间的边界是什么样子。   一万平米的陆地面积,一会儿就走到边缘了,这里灰蒙蒙的,一片虚幻,凌云伸出手,想要触摸一下这虚幻的边界,可一股无形的力量阻止了她的手继续向前探寻。   “好神奇的空间!”凌云的心中万分雀跃,快乐地奔跑到父母身旁。   “爸、妈,你们喜欢这里吗?”   “喜欢!当然喜欢!虽然这里现在还是一片空旷,但是经过我们一家人的努力,这里会变成最美的家!”凌爸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美好的未来,不用做房奴,不用惧怕自己有衰老的一天,有宝贝女儿在,什么都不是问题。   “爸、妈,现在天气还有些冷,你们还是等到一个月后再开始你们的种田计划吧,那时这里会比现在大很多。”   “好,云云,我们都听你的。”凌妈的眼里闪烁着泪光,在心中感叹:“上天还是公平的,我们一家人受了那么多年的苦,终于是苦尽甘来了。”   ……   一个月后的一天。凌云一家穿戴整齐,来到新空间。   他们早已经商量好了,每天早上由凌云带他们进入新空间,凌爸、凌妈,有时还有放假的凌霄负责务农,凌云在远处修炼。中午结束工作,回老屋吃饭休息。如果凌爸和凌妈喜欢,凌云下午也会带他们来到新空间,凌云依然只负责修炼。   此刻,凌爸和凌妈正各自拿着农具,在地里忙活着。   凌霄对这片只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非常满意,喋喋不休地说着:“姐,我们以后在这里盖一栋大别墅,左边是游泳池,右边是花园,别墅后面是爸妈的菜园子,至于别墅前面……姐,你能不能造一片海?”   “当然能!多大的海我都能移过来。但是你负责挖坑!”凌云一本正经地分工。   “什么?我来挖坑!我能给你挖鱼缸那么大的坑!”凌霄也不示弱。   “哈哈,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等到我达到第六层境界了,只有到了那时候,我才有能力改变这里的环境。但是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哦!”   “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等,但是,姐~~”凌霄说道这里突然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地和凌云嘀咕:“我们今后要盖房子、装修、买家具,需要好多钱,你是不是应该想点办法了?”   “是啊,是该开始我的劫富济贫计划了,我们现在太穷了!”凌云的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此刻的她,不像是仙女,更像是一个邪恶的魔女。   “可不是!姐,我们家是太穷了,爸和妈工作了一辈子,我们两个也工作了一段时间,可还是连一套30平米的房子都买不起。是该让那些贪官污吏和为富不仁的狗东西出点血了。”   姐弟两个一拍即合,奸笑着到离父母更远一些的地方去商量他们的劫富济贫大计。    8 8、第八章 盗亦有道 ...   凌云和凌霄经过反复研究,将首次劫富的目标对象定格在两个人身上。   第一目标:市反贪局局长艾全才。   凌霄说,他在某次酒局上和一群狐朋狗友吹牛、侃大山时,他的一个哥们说因为工作调转问题,托人求过市反贪局艾局长帮忙,并说艾局长家财颇丰,家里豪华汽车不止一台,在市郊还有别墅。那哥们儿生怕别人不相信他说的是真的,还有鼻子有眼地说出了艾局长家住哪里,别墅在哪,他去过几次给人家送礼。最后,那哥们无限感慨地说了一句话:“有权可真好啊!”大有崇敬、向往之意。   第二目标:本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老总史孝仁。   这位史孝仁老总的事迹是凌霄在网络论坛上看到的,史孝仁所在的企业几乎是连年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是家常便饭。由于连续半年没开支,职工一怒之下将单位和史孝仁的事迹贴到了网上,一时间跟帖无数,很多不为人知的黑幕全部暴露出来。例如:史孝仁贪污受贿,家财超千万;他的老婆、女儿进出皆有豪华轿车;比他小二十多岁的现任美女老婆在本市一家大型商厦有上千米的个人豪华家具商场……出于愤怒,一些人将还史孝仁的照片、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信息全部贴在了网上。但群众的声讨至今还没有撼动这位史孝仁,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从网贴上看,他还在逍遥。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次劫贪计划,凌霄在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不知是第几手的微型面包车,外形是不太好看,但据凌霄说,开起来还行。   周六吃完早饭,凌云借口好长时间没有出去过了,想和凌霄到外面逛逛,凌爸凌妈自然同意,高高兴兴地继续到新空间种菜去了。   凌霄开着微型面包车载着凌云驶向市郊。用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那片别墅区。这个地方很是偏僻,周围都没有什么建筑。   大概有十几栋整齐划一的二层小洋楼和院落呈现在眼前。每栋小楼外面都是造型各异的欧式铁艺围栏,楼前是花圃和蓄水池,楼后是一个小院,楼的左侧是上千平米的菜地,楼的右面就是围栏和街道。   “这些人真会享受啊,过够了城市生活,到这里来感受田园风光!不过,哪一栋才是姓艾的家啊?”凌霄将车停到了附近,有些摸不着头脑地说道。   “等等吧,今天是周六,一定会有人进出的。”   姐弟两耐心地坐在车里等候,快到中午的时候,陆陆续续地,有几辆豪华轿车和吉普车,驶进了别墅区。车上下来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不一会儿,几个手持农具和种子的男人开始下地干活了,一些女人则在花圃里忙活着。   “这些人倒是和咱爸妈一个爱好呀!”凌霄笑着对凌云说。   “田园生活很多人都喜欢,返璞归真嘛!”如果不是忙着修炼,凌云也想和父母一起种种地、养养花。   这时,一个出门扔杂物的黑胖女人和另一家正在侍弄花圃的女人隔着围栏聊上了。   “小王啊,你今年这是打算种什么花呀?”黑胖女人问道。   “呦,是李姐呀,这不,别人送我些花种子,有杜鹃、菊花,还有一些是什么我也记不清了,随便种种玩呗!”正在种花的女人笑着答道。   “听说你们家艾局今年很有可能要进市委班子了,以后可要多照顾照顾我们家老刘啊!”黑胖女人讨好地说道。   “没有的事,李姐你都听谁说的呀?我和我们家全才还都不知道呢?”   ……   听到两个女人的谈话,凌云和凌霄相视一笑:找到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接下来,两人驱车来到了位于市中心的万隆商厦。史孝仁老婆开的家具商场就在这商厦的六楼。   两人在商场简单地逛了逛,记下了六楼摄像头和防盗报警器的位置。   这里卖的家具还真是够高档的,千元以下的家具根本就没有,动辄上万元的倒是比比皆是。几名服务员看到凌云姐弟平凡的装束,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便到一旁聊天去了。   “娜娜,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一个圆脸女营业员好奇地问另一个长得瘦高的女营业员。   “当然是真的了,我还会骗你呀!我一个同学的哥哥就在那工作,咱们老板娘的老公都快把人家那单位给干黄了,职工都没饭吃了,网络上骂的可凶呢!连照片、住址什么的都贴出来了,你没看咱们老板娘这些天都不到商场来了吗?”   “要真是那样还真是活该哦!”   ……   凌家姐弟成功踩点回到家中。   到了晚上,当凌爸和凌妈都进房间睡觉后,凌家姐弟偷偷地摸出了家门。   两人先是开车来到了反贪局局长艾全才家的别墅附近,在距离别墅约500米的一处荒地停了车。此时的别墅区一片黑暗,格外荒凉可怖,看来那些人根本就不在这里住。   按事先计划好的,凌云和凌霄套上鞋套,带上帽子、口罩和手套后,凌云将凌霄收入了戒指空间。   凌云将意念锁定在500米开外的艾家别墅内部,随着意念确切地感应到别墅客厅内某一点的位置,凌云口中低吟:“移形幻影!”便成功瞬移到了艾家客厅。   按旋纹佩上的记载,达到第三层境界后,修炼者可凭借“移形幻影”之术瞬移千米以内的距离。   释放出戒指中的凌霄,二人拿出手电筒,边观察房内的物品边将喜欢的收入戒指空间。   “好漂亮的红木沙发和茶几哦!收!”   “这是上午在商场看到的价值上万元的等离子电视机吗?收!”   “这红木书柜里有好多书,几乎都是精装的呢!连书带柜,收。”   “这衣柜好大好漂亮!收!”   “这地毯踩上去真舒服!收!”   “哇!白色的大钢琴,好新、好亮啊!收!”   凌云和凌霄就像两个贪婪的乞丐,见什么收什么,连艾家那豪华的双人大床都被凌云用“物转星移”移走上面的被褥,收进了戒指中。   当一楼和二楼全部被搜刮一空后,二人才瞬移回车中。   “凌霄,我真的很喜欢这座别墅!”凌云盯着小洋楼,恋恋不舍地说道。   “对啊!姐,能不能把这栋别墅也收了啊?省得我们再盖房子了!”凌霄突发奇想地说道,他可是一直为了建房子的事苦恼着呢,谁让他是家里唯一的壮劳力呢。   “我从没收过这么大的建筑!”按照旋纹佩中的记载,修炼者一次收入空间内的物品的体积不得大于空间体积的万分之一。   “进入第三层境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现在空间大小有18000万立方米左右,应该能收体积在18000立方米内的所有物品。这小楼的占地面积大概有200平方米,最高8米,那么体积就是1600立方米,加上地基,最多也就2000多立方米,完全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哈哈,不知不觉,我都已经这么强大了吗,现在就是一座山我也搬得动!”   “姐,这小洋楼对你来说太小case了,早知道刚才我们就不费那劲了,把整个楼搬到空间里不就完了吗!”凌霄的兴奋不亚于凌云,他终于可以不用做苦力了。   凌云示意凌霄保持安静,她凝神静气,用意念之力包围了整个小洋楼,也包括地面下的建筑,用意念清晰地感应每一处细节。   “收!”   别墅小楼瞬间消失,地面上一片整齐的深坑,正是地基底座的形状。   “哈哈哈!姐~~~我们两个可以算得上是旷世大盗了,偷东西连人家的房子都偷走了!”   “没错,我们就是要做旷世大盗!向下一个目标,前进!”   贼姐弟一路高歌,驾车驶向了市中心的万隆商厦。   这一次,凌云没有让凌霄同行,她一个人瞬移到了白天确定好的六楼一处死角,这里远离摄像头和防盗报警器的工作范围。   凌云从容地将这里的家具一样不留全部收到了戒指中,然后迅速瞬移回车中。前后所用时间不到一分钟。   凌霄边开车边崇拜地说:“姐,你也太快了,就算有摄像头拍到我们在商场失窃时在外停留过,也不可能想到是我们偷走的那么多的家具。真是太神了,我感觉像在做梦一样!”   “哈哈,你没做梦,因为你姐我是个女超人!”    9 9、第九章 豪华的新家 ...   第一次做了贼的凌云未免有些兴奋和激动,在房间里来回走着,嘴里念念有词:“我竟然真的做了贼了!我成了贼了!虽然说‘贼’这个字眼很不好听,可那两个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是更大的贼,我这么做就算做是“黒吃黒”吧。嘿嘿,我是除恶扬善的女侠,好刺激!”   激动的凌云努力平静了好一阵,才抑制住兴奋的心情,进入了修炼。   第二天早饭后,凌云带领一家人全部进入了她的空间,凌爸和凌妈看到空间内突然多出来的白色小洋楼和大量的豪华家具,顿时呆住了。   过了好久,凌爸才用激动得有些颤抖的声音严厉地质问凌云:“昨天你们两个鬼鬼祟祟地说出去逛逛,今天就多了这么多东西,说!你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爸、妈,你们别生气,也别着急,坐下来,听我慢慢和你们说。”凌云生怕把爸妈气出个好歹,如果是那样,她和凌霄做这些事情就太没意义了。   “爸、妈,你们要相信我和凌霄,我们昨天做的事,包括以后将会做的事,绝对不会伤害到任何一个无辜的人。这座房子和这些家具确实是我和凌霄偷的,但被偷的那两个人绝对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他们一个是政府官员,一个是企业领导,他们的这些财富都是通过损害百姓和员工利益得来的,即使我们不偷,他们也绝不会把这些财物还给老百姓。所以,爸、妈,你们就不要管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只要相信我们不会做坏事,不会坑害好人就好了,我们这样做也是在惩治恶人!”   “是啊,爸、妈,你们不会因为那些混蛋受了损失,却生我们的气吧?”凌霄也赶忙帮着凌云劝说父母。   老实本分了一辈子的凌爸和凌妈对偷窃这样的事的确很难接受,但想到那两个人根本不是什么好人,姐弟两偷的也是他们的不义之财,心里也就不再那么别扭了。   又过了一会儿,凌妈才无比担心地劝说道:“其实妈妈知道,你们两个做这些事也是为了我和你爸爸能过得更好、更舒心,可是我们对这些物质上的东西真的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每天能在这里种种菜,侍弄侍弄花草,有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住,就已经很开心了。你们记住,千万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会遭报应的。”   “妈,你放心,伤天害理的事我们绝对不会去做,也不会去伤害无辜的人,我们只会对那些作恶多端的人下手。”在凌云姐弟的不断劝说下,凌家夫妇终于不再生气,凌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来只要我们不去坑害无辜的人,爸妈对这种事还是可以接受的。”   想通了的凌爸、凌妈继续去种他们心爱的蔬菜和花草。   凌云和凌霄则开始布置他们的新家。   首先是一楼,这一层共有四个房间,分别是起居室、厨房、卫生间、浴室,由于之前已经装修得十分豪华了,所以凌云二人只要按自己的喜好布置家具就可以了。   根据楼内以浅灰色为主色调的装修风格,二人挑选了一些线条简洁、颇具金属质感的家具对起居室进行了装饰,整体看来,既简约,又现代感十足。   厨房和浴室、卫生间的所有艾家用过的物品,全部被凌云当做垃圾移到了外面极远的地方,凌云打算以后买了新的厨具和洁具再重新布置。   二楼共有四间卧室,最大的一间留给凌爸和凌妈,凌云和凌霄随意选了一间作为自己的卧室,并根据各自的喜好,选择了一些家具做了布置。   虽然凌云和凌霄在装饰家居方面没有任何经验,审美水平也不是很高,但是那么豪华的一栋别墅摆在眼前,那么多风格各异的高档家具可供挑选,二人经过反复尝试各种不同的搭配,还是将整座别墅布置得既高雅、豪华,又舒适、有品位。   凌霄兴高采烈地跑到菜地找来了凌爸和凌妈,带着他们在楼内各处走了一圈。夫妇俩看到这样豪华舒适的新家,他们也由衷地感到高兴,快乐、幸福的表情挂在脸上,让凌云无比欣慰和满足。   看着满面笑容的父母又去到菜地干农活了,凌云突然问凌霄:“你发没发现我们现在的家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   “嗯?能有什么问题,我觉得好得不能再好了!”凌霄傻傻地答道。   “笨瓜,你认为我们现在可以在这里住吗?这里还没有电呀!”凌云数落着凌霄。   “是啊,没有电很多事都做不了。”凌霄这才意识到问题很严重。   “我不管,你是男人,这件事你来考虑。”凌云把难题推给了凌霄。   “可是,买发电机什么的需要很多钱哪,而且今后还要买厨具和洁具,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弄点钱了,有了钱才是最方便的。”凌霄又开始鼓动凌云了。   “是啊,这次弄了这么多的东西,好多都是用不上的。很多家里要用到的物品还需要用钱去买,是该弄些钱来花花了。不过这次的目标是谁呢,你想到了吗?”凌云似乎是对偷窃上了瘾。   “姐,要不咱们再光顾一下艾全才和史孝仁的家吧,我们这次弄的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才九牛一毛,而且咱们事后也没留下个纸条或是信物什么的警告他们一下。”   “是哦,那我们是不是该起个名字,比如 ‘飞天大盗’、‘赤脚神偷’什么的?”凌家姐弟总是很容易一拍即合。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们不光要拿走他们的钱物,事后还要留纸条写上‘如再作恶,分文不留。***’的字样。”   “好啊!好啊!你说,我们叫‘仙踪侠影’怎么样?”凌云也来了兴致。   “太贴切了,姐你是仙,我是侠,太配我们两个了!就这么定了。”   ……   晚饭时间,凌云一家人边吃饭,边观看市电视台的新闻节目。   “本台记者报道,昨日晚23时40分左右,我市万隆商厦六楼的家具商场离奇失窃。商场内的家具消失一空,直接损失达280万元。当晚值班的商场保卫人员既没发现有任何人员进出搬运家具,也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据负责此次失窃案的警务人员提供的消息,家具商场内没有任何搬运的痕迹,也没有留下罪犯的指纹、脚印等线索。据该商场的监控录像显示,所有家具都是在半分钟内瞬间消失,现场没有任何人员出现的迹象。这是我市有史以来遇到的最为离奇的失窃案,本案目前仍在调查中。”   “呵呵,这件案子恐怕他们是永远也调查不明白了。”凌霄幸灾乐祸地说道。   “你们两个以后还是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万一被查出来可怎么办!”凌妈担心地劝说道。   “妈,不会的,我和凌霄都很小心,不会被抓到,再说所有东西都在我的空间里,没有人能发现,又怎么会查出来呢?退一万步说,我们的事被查出来了,谁又能抓得住我们呢?所以呀,你们就放心好了。”凌云可是自信满满的。   凌爸和凌妈听凌云如此一说,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在心里安慰自己:女儿不是个平凡的人,由着她去吧。   一直到新闻节目结束,也没有出现艾家别墅失踪的报道,看来艾家是不敢报警的,但是那么大的一座别墅就那么原地消失了,他们真的就能隐瞒的了吗?倒霉的艾全才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10 10、本文来源于:书本网 仙踪侠影 ...   第二天白天,凌霄想方设法摸清了艾全才和史孝仁家的具体地址。   到了深夜十二点,凌云和凌霄才偷偷地溜出了家门,驱车来到艾全才家住的小区附近,由于小区门口有保卫人员执勤,小区的大门又被紧锁,凌云只得将凌霄收入空间内,按照凌霄指示的方位,瞬移到了小区内部后,才释放出凌霄。   虽说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但小区内还是偶尔会有晚归的居民。   凌霄带着凌云分外小心地来到艾全才家的楼下的一个隐蔽角落,准确指示出具体的楼层和房间位置后,又被凌云收到了戒指中。   凌云运用意念之力详细感应凌霄所指示的那一家的具体情况,发现只有两间卧室内有人在熟睡,其他地方都没有人后,便一个瞬移到了艾家的客厅。   以凌云现在的强大的意念之力,已经完全可以不用眼睛看,便能凭意念感应到周围500米空间内的一切物品。   艾家的一切清晰地出现在凌云的脑海中:古玩、玉器、金银首饰应有尽有,各种高档电器设备一应俱全,最令凌云震惊的是,艾家的卫生间内堆放着8个用塑料胶带缠得死死的矿泉水箱,里面全是一捆捆的百元大钞。虽说凌云早就想到这贪官家里会藏有不少的钱,可从不敢想象会有这么巨额的款项。   凌云冷笑着将这些矿泉水箱都收到了自己的空间里,之后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白板笔,悄无声息地来到艾家的穿衣镜前,用左手笨拙地写道:   艾全才:   你在郊外的别墅和此处卫生间里的钱,我拿走了。如果你再继续贪婪作恶,我将拿走你拥有的一切!   仙踪侠影留字。   写完,凌云两次瞬移便回到了车中。   凌云之所以没有采取留纸条的方式,是因为凌霄在网络上查到,纸制品上面同样会留下人的指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才采取了这种在镜面上留字的警告方式。   顺利得手的姐弟二人兴高采烈地驱车赶往第二作案地点。   凌云以同样的方式进入了史孝仁的家,这史家藏钱的手段也很有创意,他们在装修房子时,地板下面垫上了高高的龙骨,他们将睡床下面的地板撬开后藏入了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且还细心地在这些钱财附近撒了大量的干燥剂和用来防虫蛀的卫生球。   凌云同样毫不客气地收走了所有的现金,并以同样的方式在史家的穿衣镜上留下了警告的文字。   回到家后,兴奋的凌云和凌霄没有马上睡觉或修炼,而是来到了凌云的房中,拿着手电筒和蜡烛等物品进到了空间中的别墅里,两个人坐在起居室的地上,开始数着成捆成捆的钞票。因为数额实在是太巨大了,他们也只能成捆成捆地数。   最终的统计结果是:艾全才家的八个纸箱中共有958捆钞票。史孝仁家地板下的钞票共有789捆。按每捆一万元计算,共是1747万。   “姐,我们发财了,想不到这两个家伙竟然在家里藏了这么多的钱!”   “是啊,终于可以不再为钱发愁了!”凌云也同样喜上眉梢。   “姐,我打算明天辞职,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一年多了,不管我多努力,领导也是视而不见。我一直想做一个网站,但总是怕不赚钱,现在我们终于有钱了,我想做我喜欢做的事情。”凌霄难得一本正经地说道。   “没问题,你尽管去做好了,赚不赚钱没关系,只要你喜欢。”凌云现在可是财大气粗的富姐了,能支持弟弟干事业,她很高兴。   “家里缺什么、少什么,你就去买吧。不过也不要太张扬,像买车之类需要钱比较多的,一定要贷款买,免得被人猜疑。”凌云不放心地嘱咐凌霄。   “知道了,放心吧,姐,我不会给你惹麻烦的。”凌霄信誓旦旦地向凌云保证。   ……   解决了房子和现金问题的凌云终于可以把家里的事情放心地交给凌霄,自己去全心全意地修炼了。   四个月之后,凌云顺利达到了第三层境界的顶峰,即将提升到第四层境界。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加上意念之力的快速增强,凌云已经不再惧怕境界提升时的痛苦了,反而分外期待这一刻的到来。   凌云凝神静气,进入了冥想状态。   外界大量的意念之力如往常一般,疯狂地涌入凌云的上丹田,凌云一直也想不明白,外界的这些意念之力到底是如何产生的,旋纹佩对此没有任何的说明。而她的修炼速度也是快得惊人,以前凌云也看过一些小说,里面的主角修炼起来都是历经波折,动辄成百上千年的,更多的甚至要达到上万年乃至无尽的岁月。而自己从开始修炼至今,仅用了500天左右的时间,就已经要达到第四境界了,如无意外,最后的第八境界也会在500天左右的时间达到,也就是说,自己从开始修炼到达到最高境界,只需要不到3年的时间,这也太神奇、太幸运了。   随着意念之力的大量涌入,使得凌云的上丹田无比胀痛,意念之源缓慢地变大变亮,直至胀大成直径10厘米左右的圆球才停止长大,按照以往几次境界提升时的经验,这应该是境界成功提升到下一层的征兆,可是这一次,却发生了令凌云意想不到的异变。   上丹田内的意念之源虽然不再长大,但是外界的意念之力却没有停止肆虐,依然不断地进入到意念之源中,凌云惊恐地发现这一异常状况,却无力做出任何反应,只能听天由命。   随着意念之力的疯狂灌注,悬于凌云上丹田内的意念之源开始出现不稳定的抖动,而且愈来愈剧烈,最终在凌云的无限惊恐中爆裂了开来。   凌云晕厥于床上,人事不省。而挂在她胸前的旋纹佩在此时再一次缓缓地悬浮在了空中,恰好是平躺于床上的凌云头部上丹田的正上方,晶莹碧绿的旋纹佩诡异地闪烁着灿烂的金光,自行飞速旋转,在摆脱了挂绳的束缚后,“簌”地一声,没入了凌云的上丹田。   凌云随着旋纹佩进入她的上丹田,渐渐恢复了意识。她醒来后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查看戒指内的空间还在不在。   “哦,天哪,真是谢天谢地,我还担心修炼彻底失败,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呢!还好戒指内的空间依然存在。只是,意念之源破碎了,我以后还能继续修炼吗?”凌云的内心十分忐忑,“不行,我必须马上进入冥想,看一看上丹田内到底发生了什么状况。”   凌云努力平息自己内心的恐惧,慢慢进入了冥想状态。    11 11、第十一章 时间加速 ...   进入冥想状态的凌云,通过内视发现,以往一片漆黑,只能看到闪亮的意念之源的上丹田,如今豁然开朗,仿佛浩瀚无边的宇宙。   虽然没有了意念之源,但是宇宙中心却出现了一片绿色的漩涡带,它不停地按照顺时针的方向旋转,吸收着来自外界的意念之力,分明就是另一个意念之源。   退出了冥想状态,凌云暗自庆幸,“还好,修炼没有失败,我还可以继续吸收外界的意念之力。上丹田的变化很大,应该是好事。不过那片漩涡带的形状好熟悉,像是衰神给我的玉佩上的花纹。”   凌云想要掏出挂在胸前的旋纹佩,却只拽出了一根挂绳,“咦?玉佩怎么不见了?难道上丹田里的漩涡带就是玉佩变的!”   疑惑的凌云再次进入了冥想,用她的意念之力去感应那片漩涡带,却无论如何也感应不到任何的信息,多次失败后,凌云终于放弃。她有些懊恼,终于进入第四层境界,已经能够控制空间内的时间加速了,由于玉佩的突然消失,她必须要自己来摸索如何控制空间内的时间,万一自己悟性很差,多少年都掌握不了空间内的时间奥秘该怎么办?今后的修炼,没有了玉佩的指导,会不会受到影响?   这是自凌云修炼空间仙术以来,遇到的最大的难题。不过由于意念之力非常强大,凌云的意志和信念都是异常坚韧的,她的修炼并没有受到挫折的影响,依然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辞了职的凌霄比以前更加繁忙,他一边筹建着自己的网站,一边为新家忙碌着,不但将家里所缺的东西都购置完毕,还贴心地为凌爸和凌妈在菜地和花园安装了自动灌溉系统,并配上了土壤湿度和雨量传感器,使得凌爸和凌妈不但能享受到种花、种菜的乐趣,而且不必再为了每天浇水而费心、费力。   凌云在不断地修炼中摸索空间内时间的奥秘,却一直没有丝毫进展。   这一天,注视着上丹田内的漩涡带,凌云突发奇想:“我能不能控制这漩涡带的旋转速度和方向呢?如果这漩涡带的速度和方向改变了,空间内的时间是不是就会随之改变呢?”   这一想法令凌云兴奋不已,马上开始尝试。   在凌云意念之力的控制之下,漩涡带逐渐加速旋转,直至达到原有速度的10倍才不再加速,看来这是目前她能力所及的最高速度了。   凌云又试着控制漩涡带向相反的方向旋转,但是没有成功。她非但没有失望,反倒兴奋不已,“按照之前玉佩中的记载,达到第四层境界最高能够控制时间加速10倍,从第五层到第八层,境界每提升一个层次,时间加速的倍数再提升10倍。到了第七层能使时间静止,达到第八层能控制时间倒退。刚才对漩涡带的控制结果不正是说明我现在只能控制时间加速10倍吗!等到了第七层,控制漩涡静止,便是使空间内的时间静止。第八层时控制漩涡逆时针旋转便是使时间倒退。一定是这样!”   兴奋的凌云用意念之力控制漩涡带保持原有速度的10倍旋转。之后退出了修炼状态,兴奋地来到一楼起居室。   由于凌霄已经将别墅内的一切配备齐全,电的问题也得以解决,所以一家人早已搬到戒指内的别墅来住了。   此时,凌爸和凌妈正坐在电视正对面的沙发上喝茶,凌霄则拿着遥控器在电视前不停地按着,但他无论拨到哪一个台,画面都是播放着慢镜头,声音也因为播放缓慢而难听得要命。   急切地想要知道自己是否成功控制了时间加速的凌云来到父母面前说道:“爸、妈,帮我个忙,我现在要回到我们以前的家,你们帮我看着表,等我回来时告诉我到底过了多长时间好吗?”   “没关系,你去吧。”凌妈虽然不知道凌云要做什么,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   凌云出了戒指空间,看着老屋内的挂表走过30秒后,又回到了新家的起居室。   “妈,过了多长时间?”凌云虽然有信心,也有预感,但是在事情没有被证明之前,心里还是多少有些不踏实。   “刚好5分钟。”   听到凌妈的回答,凌云心里一阵狂喜,亲昵地坐到凌爸和凌妈的中间,分别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弄得凌爸和凌妈以及还在和电视较劲的凌霄莫名其妙。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可以控制空间里的时间加速了,最高能达到外界时间的10倍。也就是说这里的10天才等于外界的1天,凌霄你以后可以在这里尽情地偷懒啦!”凌云总是喜欢第一时间和家人分享她的喜悦。   “太好了,姐,这等于是说我们拥有别人十倍的寿命了!”凌霄的兴奋不亚于凌云,这段时间可是把他给累坏了,天天抱怨时间不够用,这下可好了,哪怕在外面再忙、再累,回到新家就有足够的时间休息了。   “非常错!”凌云却否定了凌霄的说法。   “为什么?你刚才不是说这里的10天等于外面的1天吗,那我在这里休息10个小时,外面不是才过了1小时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你的新陈代谢还是在正常进行,生命的进程并没有变缓。举个例子说吧,你在这里住了10年,出去后外面确实只过了1年,但是你却比你的同龄人老了9岁,这回明白了?”凌云耐心地向凌霄解释着。   “另外,那个电视你也不要再调了,我们现在的时间是处于加速状态,用十分钟的时间播放一分钟的节目,只能是这种效果。”   凌霄沮丧地放下遥控器,失望地对凌云说道:“姐,你这时间加速也没什么用啊,在这里待时间长了老得快,连电视节目都不能正常看!”   “怎么会没用,用处还大的很呢!首先是爸妈种的蔬菜和花草的生长速度会加快十倍,其次就是我的修炼速度,用不了多久,大概也就是一个月左右吧,我就会修炼到空间仙术的顶峰,到那时,爸妈就可以在时间倒退的作用下,变年轻了!”   “这么快!那一个月的时间就不用考虑老不老的问题了,才长大了一岁还不到,姐你可真是咱们家的大福星!”    12 12、第十二章 神秘男子 ...   自从掌握了空间内的时间加速,凌云将空间内的时间始终维持在外界时间的10倍,一家人的生活也从此过得更加惬意。   凌家两老除了每天照顾菜地和花园,其他时间都在老屋度过,为的是每天都能看到农作物和花草的喜人长势。   凌云除了三餐在老屋与父母和凌霄共进,其他时间都在戒指空间内修炼。其实,以凌云目前半人半仙的境界,吃不吃饭对她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为了能与家人共享天伦,她还是坚持每天与家人共进三餐。   凌霄每天晚上进入戒指空间,或是休息、或是继续他白天未完的工作。因为互联网上的信息和内容都存储在虚拟主机上,在戒指空间中除了更新比外界慢了10倍,并不会影响使用。   如此这般,经过外界时间的16天后,凌云顺利地达到了第五层境界,空间的陆地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时间速度是外界的100倍。   又经过外界时间的2天后,凌云达到空间仙术的第六层境界,空间陆地面积1万平方公里,时间加速达到外界的1000倍。   再经过外界一天不到的时间,凌云连跳两级,一举达到空间仙术的最高境界——第八层境界,空间的陆地面积达到一亿平方公里,凌云能够控制空间内的时间加速、静止或倒退,可控速度达外界时间速度的10万倍,凌云可凭意念对空间内的环境做任何改变。   由于旋纹佩替代了凌云的意念之源,最后这几层境界的提升,凌云再也没有遭受到痛苦的折磨,如往常正常修炼般一帆风顺地达到了第八层境界。   凌云结束了进入第八层境界后的第一次冥想,欣喜若狂地想要马上去告诉家人这个消息。   刚要起身退出戒指空间,凌云的面前却陡然出现了一个身材伟岸、出尘若仙的男子。   凌云警觉地后退几步,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能进到我的空间中?”   对面的男子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厚适宜的嘴唇轻抿,一头漆黑、亮泽的长发随意地束在脑后,一身淡青色的衣衫随微风飘动,翩若惊鸿。   听到凌云的问话,神秘男子唇角微扬,露出勾魂摄魄的微笑,他缓缓地走向凌云,二话不说便展开双臂将她拥入怀中,头埋入凌云白皙、细腻的颈项,无比迷恋和沉醉。   突来的变故让凌云顿时浑身僵硬,她自小就对男人分外警惕,至今还没有交过男朋友,何时被人如此轻薄。即使是超级帅哥也不可以,越帅的男人在她的眼里就越危险。   凌云极力想要摆脱面前的神秘男子,却不知被施了什么法,丝毫动弹不得。想要暗暗运用意念之力回到老屋或是瞬移到远一些的地方,也没有成功。   过了不知多久,总之,是凌云觉得十分漫长的时间。神秘男子终于恋恋不舍地抬起头,看着正在胡思乱想的凌云那无比纠结的表情,宠溺地笑了起来,用一种摄人心魄的性感声音在凌云耳边轻语:“小傻瓜,在你没有记起我之前,我是不会对你怎样的。”   凌云顿时大大地松了口气,心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你,怎么能记起你。”   神秘男子似乎读懂了凌云的心语,温柔却又伤感地说道:“我们相识了千万年,如今你却把我忘了!”   凌云浑身动不得,话也说不出来,急得莹润如玉的肌肤渐渐渗出细细的汗珠。   神秘男子见此不忍让凌云着急,恢复了她的说话能力。   “在你没有恢复记忆之前,我会和凡人一样叫你凌云。现在,你可以说话了。”神秘男子非常迷恋和凌云耳鬓厮磨的感觉,即使彼此距离非常之近,仍是伏在凌云的耳边低语。   “我不认识你,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恢复了言语能力的凌云立即说道,希望那男子在认识到错误后能立即走人。   “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凡人,你认为一个仙人会傻傻地认错人吗?”   凌云愣愣地望着对面的男人,觉得这话说得似乎有些道理。   “我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够在人界现身,为了与你相见,我千方百计将你曾经佩戴的玉佩注入仙力后交到你的手中,让你在短时间内成功地创造了自己的法力空间。今天,你的法力空间终于达到第八层境界,能够承受我的进入,而不会因我的法力过大而碎裂。从现在开始,我会住在这里,直到你想起以往的一切,包括恢复以往所有的能力。”   凌云听到此处吓得不轻,这男人来历不明,虽然从他话里意思分析似乎是自己前世的情人,但他是不是在说谎,她又怎么能知道。再说,空间里突然多出个陌生的男人,该如何向家里人解释呀!   “放心,你的家人不会发现我的存在。”   凌云心里万分无奈,这会读心术的神秘男人真令人头疼,在他面前自己非但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甚至连胡思乱想的权利都丧失了。   “如果你不喜欢我能够读懂你的心思,我今后不会再使用读心术。”神秘男子向凌云保证。   “你使不使用读心术我怎么会知道?”凌云小声嘀咕。   “我是至高无上的神仙,怎么会撒谎骗人,我发誓,我若撒谎天打雷劈。”神秘男子嘴上郑重地发誓,心里却在偷笑:“我当然不会骗人,因为你现在也根本不算是人嘛,至于天打雷劈就更不会伤到我了。”   凌云虽然并不相信眼前男人的话,但也无从判定,只能任由他在一旁偷笑。原本提升到第八层境界的狂喜现在早已一扫而空。   “真倒霉!本以为修炼到第八层境界就可以天下无敌了,哪料想,竟然出现这么个来历不明的神秘男,谁知道他到底是妖、是魔,还是仙,我像个小红帽似的被他欺负,太不甘心了!”   凌云这边在心里愤怒地呐喊,那边的神秘男却在心里笑翻了天,脸上还不敢露出一丝端倪,就算是神仙,也够难为他了。   “喂,臭流氓,你够了吧?我现在还不能动!”凌云气愤地喊道。   “你、你,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万人景仰的仙人~这样说话!必须要惩罚你,否则你还不知道本仙的厉害。”   神秘男猛地拥住了凌云,毫不迟疑地吻上了她柔软、温润的唇。   凌云愤怒地瞪大了眼睛,身体虽然不能动,但是嘴可以,她狠狠地咬住那邪恶男的下唇,心想:“看你今后还敢不敢对老娘无礼!”   神秘男缓缓地抬起头,唇上没有出现凌云预期的鲜血,只有一丝邪肆的笑:“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哦!”   “我说过了,我不认识你!”凌云被气得狂吼。   “太倒霉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初拥、初吻都没了,这些都是要留给我最爱的人的!臭流氓,早晚有一天让你尝尝苦头。”凌云在心里暗自赌咒发誓。   神秘男却在心里泪奔:“你让我吃的苦头还少吗?”无奈还要装作不知道凌云心里在想什么,温柔地哄道:“别生气,我不急,我会慢慢等你想起我的。”他可不想气坏了自己最爱的女人。   “快点放开我!”话音一落,凌云便感觉自己又恢复了身体的控制权,刚想马上离开这个现在让她万分懊恼的法术空间,突然间想起了什么。   “说!你是不是衰神?”如果说他不是,凌云还真是不信,今天真是倒霉透了,多次被人非礼,他以为长得美就可以随便耍流氓啊!   “当然不是,我怎么会是衰神,我只是拜托他做了点我不方便做的事情,可是被他弄得一塌糊涂,他还真是衰神,连我都会方到。在记忆恢复之前,你可以先叫我‘斓’。”   “蓝?还绿呢,臭流氓!”凌云在心里腹诽。   斓此刻欲哭无泪,她曾经的爱人怎么会这么无情啊!以前那个既温柔、又活泼,成天围着他转的香雪怎么会变得这么冰冷、凶悍,外加毒舌啊!    13 13、第十三章 惹不起也躲不起 ...   凌云郁闷地回到自己在老屋的卧室,反复思量今天发生的事:“这个叫斓的臭流氓法术无边,我在他面前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今后可怎么办,还要不要再进到戒指空间里去了,难道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吗?早知道就不修炼到第八层境界了,那样他就进不来了。能控制时间静止不是一样能让家人生活得很好吗?哎,好烦。”   凌云正在懊恼自己那神奇的修炼速度,突然脑中灵光一现。   “既然他只能进到第八层境界的空间,那我再创造一个第八层境界以下的空间不是就能阻止那臭流氓再进来了吗!”凌云为自己的“急智”感到兴奋异常,在抽屉里找到一个好久不用的发夹,转瞬间就上面创造出一个第七层境界初期大小的法术空间。而那枚耗费了她三年的努力,如今住着斓的戒指则被她随意地扔在了抽屉里。   凌云心里一扫之前的阴翳,脚步轻快地来到厨房。   凌家两老看到突然出现的凌云,感到很奇怪,近三年来,凌云一门心思都在修炼上,今天怎么下厨房了。   “云云,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为什么不继续修炼了,你不是说一个月之内就能修炼好吗?那就抓紧时间吧,这点活,我和你爸爸做得来。”   “爸、妈,告诉你们一个特大的好消息,我现在已经修炼到空间仙术的最顶峰了!”   “真的!那太好了!云云,你终于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这三年你与世隔绝,我和你爸真怕你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现在可好了,你不用再修炼了。以后啊,多出去走走,见见朋友。哎,本来你也没几个朋友,这三年一不联系,关系怕也彻底断了吧?”见女儿终于结束修炼,凌妈内心仿佛一块石头落了地,终于放心大胆地唠叨了起来,以后不用再怕耽误女儿的修炼时间,可以无忧无虑地在一起了。   “铃~~~铃~~~”清脆的门铃声打断了母女的对话。   “应该是凌霄回来了,我去开门。”凌云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呦!姐,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每天不到吃饭时间可是不会出来呀?今天这是怎么了?”凌霄看到是凌云来开门,忍不住打趣。   “我呢,今后会经常和你们在一起,不用再修炼了!”   “为什么?你怎么不继续修炼?——难道,你已经修炼成功了,这也太快了,不是说要将近一个月吗?这才半个月多一点呀!连升四级?”凌霄为凌云的修炼速度感到吃惊。   “是的,谁让我资质超群呢!不过,以前那个空间出现了一点问题,我又重新创造了一个新的空间,我们还得为新家置办点东西。”凌云轻描淡写地说道。   “什么!?以前的那个家怎么不能住了?那别墅、家具呢?我们两个弄来的那些钱呢?”   “全没了。”凌云无所谓地说道。   “不是吧,姐,我怎么觉得你这个仙术这么不靠谱呢,那么大个家说没就没了?我们这是在外面,要是在空间里面,是不是也随着它一起消失了?”凌霄感到有些头大。   “不是的,原来的那个空间也没有消失,只是出了点状况,我们不能再进去了。我保证新空间是安全的!”凌云对斓的恶感又增加了一分,因为这个家伙,家人对她都不信任了。   “该死的臭流氓!都怪你,你一个人在那里待到死吧!”凌云在心里痛骂。   ……   此后的几天里,仙踪侠影又光顾了几个贪官污吏的家或生意,收获颇丰,所得钱物不逊于从艾、史二人处所得。   舒心惬意地过了半个多月,这一天,凌云看时间凌霄也该到家了,便到老屋等着接凌霄进入新的法术空间。   凌云等了两个小时仍不见凌霄回来,打了几次电话对方也没接,心里有些着急,“臭小子,这么晚还不回来,也不给家里打个电话,爸妈还等着吃饭呢。”   凌云正在心里骂凌霄不懂事,“铃……铃……”门铃忽响,凌云快步走到门口,打开房门,见凌霄目光呆滞,行尸走肉般进入家中。   凌云不知出了什么事,一边关门,一边担心地问道:“凌霄,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怎么这么晚——”   话还未说完,一柄寒光凛凛的匕首猛地刺来,没有任何防备的凌云被刺了个正着。   “凌霄,你疯了吗?凌霄!”凌云惊恐地大声喊着,逃到了一旁。   此时的凌霄再不是往日喜欢和凌云嬉笑斗嘴的自家小弟,神情呆愣的他不停地将手中的匕首刺向凌云。   由于老屋很小,凌云很快就被凌霄逼到了墙角,匕首狠狠地刺在了她的胸口。   凌云身体并没有感觉多痛,前几级境界提升时的痛苦比这要强烈得多,可此时,她的心却仿佛被人狠狠地踩在脚下碾碎了一样,自己的亲弟弟为什么要对自己下如此狠手。   “我必须要知道这是为什么!”凌云强忍心中剧痛,凝神控制意念之力,将自己和凌霄移入了空间内远离住房的一处空地。   凌霄进入凌云的空间后,立时软到在地上,不省人事。   惊疑未定的凌云试探着上前,取走凌霄握在手中的匕首,远远地扔在一边,她站在一旁喘着粗气,检视自己的身体。万幸的是,凌云的身体因为被旋纹佩内蕴藏的仙力改造,虽然刚才身中数刀,却丝毫无损。   凌云呆呆地站在凌霄身旁,等着他醒转,她必须要亲口问问凌霄,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   “你这样等,他是不会醒过来的。”一个男声在凌云耳边响起。   凌云猛地抬起头,看到斓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身旁。   “他被人用摄魂术控制了心神,所以才会攻击你,如今进入了你的法术空间,外界不能感应到他的灵魂,摄魂术自然就中断了。”   “那他为什么还不醒过来?”凌云无瑕顾及斓为何会出现在她创造的另一个空间里,焦急地询问凌霄的情况。   “被施了摄魂术的凡人,灵魂会严重受损,他很难自己醒过来。”   “你是说他会永远这样不能醒过来吗?变成——植物人?”凌云的眼泪簌簌地滚落下来,她就知道,她的弟弟如果神志清醒,绝不会做出伤害她的事,相反,当她遇到危险时,凌霄一定会不顾一切地来保护她。   凌云双眼满是泪水,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灰暗和模糊。   一副宽阔的臂膀慢慢将凌云拥在怀中,“我说他不能自己醒来,但是没说我不能令他醒来呀,你为什么要哭得这么伤心?”斓的眼里闪动着狡黠的光芒。   凌云猛地推开眼前的斓,一双泪眼怒目而视。   “你为什么又这样看着我,你再这样我可就不管他了。”斓站在一边下定决心:“让你总是一副冷冰冰、凶巴巴的样子,还打算离开我,这回一定要让你保证好好待我才行。”   凌云看到斓那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知道这次自己是非要求他不可了,虽说对于这个举止轻浮的男人全无好感,但是为了凌霄,她忍了。   凌云擦干眼泪,极不情愿地低头说道:“你救救凌霄吧。”   “不行,你态度太差了,连我的名字都不叫一声。”斓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斓,你救救凌霄吧。”凌云的声音依旧生硬。   “你的性子怎么变得这么别扭,在家人的面前有说有笑,一面对我就变得冷冰冰,我那天那样对你完全是因为太思念你。你却一直对我这副冷冷的态度。还好,我大人有大量,还是决定帮你,可是你以后不要再有离开我的念头,不管你现在创造什么样的法力空间,都是基于你目前的法力基础上的,我都可以进入,所以,不要再弄出其他的空间打算躲开我,知道了吗?”   凌云心中暗恨,“这讨厌的家伙,还摆脱不了你了吗?”表面上却只能无奈点头。   “你每天至少要有一个时辰和我单独在一起。”看到凌云立时射来的不善的目光,斓马上又补充到:“否则你怎么会尽快记起我呢?”   凌云无奈又点头。   “好吧,看在你态度还算不错的份上,我就帮你这次吧。”斓高兴地去帮凌霄恢复受损的灵魂。凌云在心里暗恨:“你这该死的流氓、恶魔,我惹不起你,连躲都不可以吗!”    14 14、第十四章 遇刺真相 ...   “凌霄,你好些了吗?”凌云坐在凌霄的床边关切地问。   “嗯~~姐,你怎么在这儿?我没怎么样啊?”凌霄仿佛刚从沉睡中醒来,头脑还不太清醒。   “你还记得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吗?”凌云委婉地问道。   “和往常一样,到工作室上班,有什么不对吗?”凌霄有些莫名奇妙,盯着凌云看了一会,才忽然又想起些什么,“好像是不对劲,我怎么不记得我是怎么回家的了?我记得我下班后到停车场取车时,一个男的向我借打火机,之后就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怎么了?姐,我是被抢劫了吗?”   “没有。你还记得那男人长的什么样吗?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长得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特别瘦。”凌霄上下检查着自己的身体,“咦?你说我没被抢劫,我的身上也没有受伤,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怎么会什么都不记得了?”   “没什么大事,只是回来后捅了我十几刀。”看到凌霄真的是没什么事了,凌云这才放下心来,语气也轻松了好多,戏谑地说道。   “什么?”凌霄上下打量着凌云,看她并没有什么受伤的迹象,“切~胡说八道!”   “是,我胡说八道。你只是太累晕倒了。最近在家里多休息休息吧,我把时间调到最快,即使呆个几年,也不会耽误你外边的工作。”凌云不想让凌霄以后过得提心吊胆,只得找了个借口骗他。   对于凌云的回答,凌霄虽说也是将信将疑,但看自己和姐姐都没有什么损伤,也就懒得再问。   凌云回到自己的卧室,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苦于明知有人要害自己和家人,却又无从查起,不禁有些心烦意乱。   “云儿,我可以帮你找到害你的人。”斓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神不知鬼不觉的躺在凌云的身旁。   凌云猛地坐起身,感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还云儿,好像只有港台剧里才这么叫人吧。   “你能不能别总是这样突然出现,不管你是神还是鬼,都要讲点礼貌,不能随便进别人的房间,知道吗?即使要进,也必须先敲门。而且,你怎么可以躺在我床上,快起来!”   斓腾地站起身,心里有淡淡的喜悦:“云儿有进步啊,虽然态度还是不太好,但是不再不理我,肯和我说话了。”   “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找到要害我的人。”由于斓救了凌霄,又答应帮自己找到害自己的人,凌云对他的恶感少了很多,但要她马上转变对斓的态度,还是有些不习惯。   “很简单,按照我说的去做,虽然我不能离开这个空间,但我会在需要时传音给你,你不用开口说话,我会知道你的想法。”   “好的,那现在就开始行动。”凌云一刻也不想等,直接瞬移出空间到了老屋中。   “云儿,向东南方向瞬移6700米。”斓的声音出现在凌云的脑海中。   “什么东南?我分不清!”凌云哪里知道什么是东南西北。   “哎,你这个小白痴。”   “你才白痴!”   “好好好,我不说你了,你向右转——再右一点——再右,好,就这样,向正前方瞬移6700米。”   凌云按照斓说的瞬移出去,到了一个小区外面的黑暗角落。   “云儿,看右面的第一座楼,三层挂白窗帘的那一家就是。”斓在凌云的脑海中传音道。   谨慎的凌云没有马上贸然进入,而是先运用意念之力去查看那一家的情况。   这是一间还没有装修的毛坯房,屋里只有一男一女,男的尖嘴猴腮、骨瘦如柴,应该就是凌霄在停车场遇到的那个借打火机的男人。女的美则美矣,却一脸的刁钻刻薄,赫然就是被凌云教训过的徐荣。   只见那男的身着一身道士服,手拿桃木剑,赤着双脚、披头散发地站在一张供桌前,口中念念有词,还不时烧张黄纸。   过了一会儿,那道士满头大汗,停止了作法,坐到墙边的一张折叠凳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不行了,我已经尽力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感应不到那小子的灵魂,刚才明明还在控制之中的。”   “哼!还跟我吹什么法力无边,害我白买了这么多的贡品,还租了这间破房子。”徐荣不屑地损着那道士。   “好、好,算我吹牛,算我白忙了行吧,我走。不过奉劝你一句,你想对付的那人似乎并不简单,别引火烧身。”道士说罢收拾东西就要走人。   “不行,你这个骗子,害我白买了这么多东西,还租了这间破房,想走,没那么容易!”徐荣不依不饶。   “是啊,这位道士,害人家破了财,怎么能不将事情办完就走呢?”凌云仿若九天仙女下凡,翩然出现在屋中,悠闲地说道。   屋内二人呆愣在当场,半晌,才传来徐荣尖细的声音:“就是她、就是她!你快把她抓住,你说我什么都答应你!”   可那道士此时早已吓得腿软。笑话,抓住对面这个从天而降的女人,就是他师傅也没这个能耐,都怪自己一时色迷心窍,答应了这个姓徐的女人来做这场伤天害理的法事,这不,报应马上就来了吧。   道士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口中不断求饶:“上仙,您饶了我吧,上仙!都怪我一时鬼迷心窍,听信了这个女人的谗言,我再不敢了,上仙,您饶了我吧!”   凌云蔑视地看着跪在地上的道士,懒得听他在那里鼻涕一把泪一把地絮叨,直接意念一动,将他扔到了空间内的一片荒山里。   凌云抬头,漠然地看着吓得脸色惨白、身体不断筛糠的徐荣。   “你就那么恨我吗?我好像并没有对你怎样,反倒是你先来害的我。”   徐荣颤抖地看着凌云,她心里怎么会不恨,自从见了凌云,她就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先是当天就被赵强给甩了,接着因为手表的事情进了公安局,她又是道歉、又是认错的才没被拘留。后来又听说凌霄不知从哪弄来的资金,开了一家网站,她出于好奇,偷偷到凌霄的工作室附近窥视,从那高档的写字楼和进出的众多员工来看,网站规模还不小。更让她心中郁结的是,凌霄现在衣着讲究,进出都开着一辆超豪华跑车,意气风发,一副青年俊杰的样子,徐荣恨自己看走了眼,生生放走了这样一个英俊、多金的有为青年。   徐荣把一切的不如意都归结在凌云的身上,恨之入骨。偶然间,她得知有一个道士道法高强,有“通天彻地”之能,便想通过这道士置凌云于死地,以解心头之恨,她相信以这种手段杀人,警察也查不出来。   徐荣千方百计找到那道士,起初道士并不肯答应,说滥杀无辜会有损阴德,对修炼无益,后来徐荣万般请求、答应事后满足他的任何要求,色欲熏心的道士才答应了徐荣的请求。   可徐荣万没想到,眼前这个被人捧上了天、待为仙人的道士不只没有伤害到凌云分毫,反而在凌云突然出现后,毫无“仙师”风范,直接跪地求饶,最后不知怎么回事变得无影无踪。   “妖精,你一定是个妖精!”徐荣歇斯底里,恐惧过了头的她现在反倒无所畏惧,伸出长着长长指甲的双手就奔凌云的面颊而来,她要毁了眼前这张让她恨得牙痒的绝美的脸。   凌云哪容徐荣靠近,直接将其收到空间之中。   再不用斓来指挥,凌云瞬移回老屋后,进入了发夹空间。   “云儿,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两个人?”斓站在凌云身边,俯视着瘫坐在地上,不知身在何处、万分惊恐的徐荣。   凌云思索片刻,退出了发夹空间,来到老屋中自己的卧室,在抽屉里找出那枚被她遗弃的戒指后,又返回了发夹空间。   凌云冷冷地看着萎顿于地上的徐荣和先前被丢在荒山中的道士,“你们有胆子害人,却从没想过害人的后果吧?今天我就要让你们知道,害人会得到什么下场!”   凌云虽然不是杀人狂魔,但也不会轻易放过害她的人,她将徐荣和道士收到了戒指空间中的一处孤岛,再将时间加速到最快的10万倍,估摸过了5分钟的时间,凌云才把他们放了出来,这时,只见这二人面黄肌瘦、蓬头垢面,见自己突然脱离了孤岛,嚎啕着扑到了凌云的脚边,口中不断忏悔自己的恶行,恳求凌云宽恕。   “这次对你们只是个小小的惩罚,以后如果再敢做坏事,我就直接把你们困到孤岛上到死为止!”说罢,凌云直接将二人弃于空间外的闹市。    15 15、第十五章 香雪的魂魄 ...   由于已经达到了空间仙术的第八层,凌云便不再修炼,每天不是去陪着父母种菜、栽花,就是变着法的改变空间里的环境,一会儿家门前多座高山,一会高山又变成了汪洋的大海,可是时间长了,她就开始觉得无聊了,如果无限的生命就这样度过,也挺无趣的。   “斓那家伙最近不知道跑哪去了,好久不来烦我了,难道离开了?”百无聊赖的凌云终于想到了斓,虽说这家伙最开始的时候对她有些无礼,但是在她的奋力反抗下,这家伙后来老实多了,“其实他也不像我最初想象的那样流氓成性,依他的法力,想对我怎样我根本就反抗不了,说不定我和他还真有些渊源。他说我们在一起有千万年,我却忘了他,说要等我恢复记忆和以前的能力,我以前有什么能力呢?”   凌云正想着,突然觉得耳边有股温温热热的感觉。   “云儿,发什么呆呢?是不是在想我呀?”不出所料,正是神出鬼没的斓。   “是啊,我是在想你,想你这些天怎么会这么乖,知道离我远一点。”   “哎~~你可太伤我心了!我可是天天都在想你。”斓一副难过的样子。   “你真的是神仙吗?”   斓沉默了片刻,然后,一反往常的油嘴滑舌,认真地对凌云说道:“云儿,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看到斓难得的认真表情,凌云没有再和他作对,轻轻地点了点头。   斓表情复杂地望着凌云,轻声道来:   三千万年前,终年积雪的天山顶峰有一只苍鹰和一朵雪菊,它们常年吸收天地日月的精华,幻化为人形。苍鹰变幻成勇武英俊的男子,名为苍斓,雪菊幻化为纯洁美丽的女子,名叫香雪。   由于天山顶峰极为寒冷,很少有生物存活,修炼成人形的更是只有他们两个,苍斓和香雪慢慢从相识到相知、相爱,千万年里在雪山之巅幸福地生活,经过千万年的修炼,他们体内的妖气已经所存无几,即将修炼成仙。   有一日,上天掌管人界的轮转仙人的弟子乌亮下凡,途经天山,见天山顶峰隐隐有一丝妖气,不分青红皂白便手持仙剑要诛灭苍斓和香雪。   苍斓和香雪奋力抵御,可终究因为法力低微而落败。   乌亮不由分说将仙剑刺入香雪的胸口,香雪立时毙命,三魂七魄逸出体外,苍斓拼命上前,想要用所剩无几的法力收了香雪的魂魄,却见乌亮猛地一挥袍袖,无数的时空裂缝出现,瞬间吸走了香雪的三魂七魄,苍斓眼见香雪魂飞魄散,悲痛欲绝,不顾空间裂缝内对灵魂有极大损伤的空间乱流,跟随其中一魂进入了空间裂缝,由于灵魂受损,苍斓功力大减,经过了近万年的寻找,才将失落于这一空间的香雪的命之魂找到。   苍斓在这一空间隐匿气息,一边修复自己的灵魂,一边继续修炼,终于又经过了千万年的时间,成功修炼成仙。他再次回到以前和香雪共同生活的空间,来到雪山之巅,掩埋了香雪冰冻千万年的遗体。当他想要动身,继续到其他空间寻找香雪魂魄的那一刻,感受到苍斓仙之气息的乌亮再次出现,虽然碍于仙规无法将已经拥有仙体的苍斓诛灭,但仍以仙人不能随意留在人间为由,将苍斓捉到了仙界,并怂恿轮转仙人将苍斓赐予了地位低微、名声不佳的衰神为仙仆。   却不想苍斓从此因祸得福,这衰神只是因为与仙界的那些道貌岸然的仙人格格不入,才落得个不佳的名声,其实他性情很是潇洒、仗义。   衰神见轮转仙人无端赠予仙仆,便仔细询问苍斓事情的原委,在得知苍斓和香雪的遭遇后,衰神拍案而起,痛骂乌亮不分善恶、妄杀生灵。   苍斓见衰神如此嫉恶如仇,便请求他帮助寻找香雪的魂魄。衰神虽是同情苍斓,但毕竟不能违犯天规,私自下界。二仙在一起苦思冥想数日,感情倍增,竟以兄弟相称,最终还真想到一个妙法:将香雪的命之魂附在刚出生的凡人身上,当那凡人成人之时,借助香雪的强大的命之魂赋予其仙力,然后再让那凡人以修仙者的身份,凭借本身命魂的感应去寻找香雪的其他魂魄,定不会引起仙界的注意。   说道此处,斓停了下来,歉意地望着凌云,“云儿,对不起。刚进入你的法力空间时,我一厢情愿地把你当做香雪,做了一些你不喜欢的事。因为你的身上有着她的命之魂,让我感到分外熟悉和亲切,我想时时刻刻都在你的身旁,就像三千万年前我和香雪。可是,相处了这些日子,我想通了,你并不是真正的香雪,只是你的魂魄中多了香雪的命之魂。你有你想走的路,我不应该一些责任强加在你的身上。”斓黯然地垂下了头。   凌云痴痴地望着斓,突然觉得他是那么孤单、悲凉,很想为他拂去所有忧愁。   “别说了,苍斓,我不会怪你利用我,更不会怪你改变了我的人生,相反,我还要谢谢你,让我和家人过上了以往没有过的快乐生活。我愿意替你去找回香雪的所有魂魄。”   “云儿,谢谢你不怪我,等你找回香雪的所有魂魄后,我会想办法另寻一个寄体,你可以自由地去过你喜欢的生活。”苍斓对凌云露出纯净的笑容,瞬间,仿佛天地都失去了颜色。   凌云被那倾城一笑闪了心神,过了半晌,才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地问苍斓:“我要怎样去找那些散落的魂魄呢?”   “严格说来,你上丹田内修炼的那个无限的空间才算是真正的法术空间,有了它的存在,你才能创造出一个个实际存在的大小不同的空间。此外,还有一项强大的功能,你目前还没有利用到,就是你可以凭借它,去往处于任意时间点的其他空间。”   “上丹田内的空间才是真正的法术空间!是让我能够拥有强大能力和任意穿梭宇宙时空的无上空间!”凌云突然顿悟,自己修炼来修炼去,其实修炼的就是处于自己头脑中的空间,这个空间应该是无限的,自己不应该停止修炼,以后的岁月中,还要努力修炼,使它更为强大。   “我将香雪剩余魂魄所在时空的信息全部储存在这里,” 苍斓取出一枚玉如意递到凌云手中,“你按照上面的提示,以意念之力连接上丹田内漩涡宇宙的相应时空点,直接进入就可以了。因为你现在的法力有限,所携带的空间里不能有其他灵魂,所以,我和你的家人都不能跟你一起穿越,以你现在的身体情况,想必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说罢,苍斓又拿出三个翡翠玉镯,“你把这些玉镯让你的家人带上,可以保证他们在外界不受任何伤害,包括像那天道士做法害人的事情都可以避免。想要进出空间或改变空间的时间走向,也让他们对着玉镯说一声就可以了。”   “你想得还真周到,我去和爸妈、弟弟说一下。”凌云激动地接过玉镯,掩饰不住脸上的狂喜,“可以自由穿越了!哈哈哈!我怎么会这么强大啊!”   凌云凌云边走边拿出玉如意,通过意念之力探查里面的内容。原来香雪的其他的二魂七魄分别是天、地二魂和天冲、灵慧、气、力、中枢、精,英七魂。处于九个不同的时空,分别是地球上的唐朝和位于地球以外的八个异大陆。   凌云决定先去唐朝找回香雪的气之魄,唐朝是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在农业、商业和军事方面绝对处于当时的世界领先地位,而且对于唐代最英明的帝王李世民,凌云也充满崇敬和好奇之心。   晚上,凌家一家人在宽敞的饭厅共进晚餐。凌云宣布她要穿越到唐朝,离开家一段时间。   “姐,带我去吧,我不给你惹麻烦,我太想看看唐朝是什么样子了!”凌霄顿时欣喜若狂。   “不行,因为法力有限,我只能一个人去。”凌云一句话立刻让凌霄变成了霜打的茄子。   凌云又拿出那三个镯子,分别递给家人。   “爸、妈、凌霄,你们把这镯子带上,它会保证你们在外面不受任何伤害。”   “姐,你开什么玩笑,哪有大男人带镯子的?还不让人笑死!”凌霄一脸的不屑。   “笑什么笑,那天在停车场的事情你还记得吧,我是怕你内疚才没对你说,你被人施法控制了灵魂,回到家用匕首连刺我十几刀,要不是我的身体坚韧不凡,早死在你的手里了。你不是想让爸妈也受到我那样的伤害吧,他们可没有我这样变态的身体!”凌云忍不住责怪凌霄。   “那天真的出事了?我就觉得不是晕倒那么简单。那好吧,我会时刻带着它的。”凌霄一向是个乖孩子。   “这就对了,你现在也算成功人士,你穿什么、戴什么都不会有人笑你,说不定还会引领新潮流呢!”凌云嬉笑着说道,心里想象着凌霄带着碧绿的玉手镯会是个什么样子。   “云云,你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你还从来没单独出过远门呢!”凌妈最担心的还是女儿的安全。   “是啊,云云,先别急着走,不如你让凌霄查查,看哪个国家卖军火,你去多买些来防身。”凌爸如今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放心吧,爸、妈,我神通广大,加上这副刀枪不入的身板,怎么会有什么危险,要危险也是他们危险。”凌云很是得意。   “对呀,爸、妈,你不用担心,我姐可是心黑手狠,她不去害人就不错了。”凌霄在一旁挖苦道。   “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害过人了?上次利用你捅了我十几刀的那两个人,我也只是把他们扔到孤岛上呆了一年,怎么就心黑手狠了?我这么善良低调的人可是世上少有,换个人早就天下大乱了!”   “是啊,你多善良、多仁慈啊。不过,你走了之后我们是不是又要住老屋了?”凌霄突然想到这一问题,这一段时间奢华惯了,再回到以前那拥挤的老屋,还真是不习惯。   “不用,我把戒指留在家里,你们随时想进出,对着手镯说一声就好了。”   “你不是说这空间有问题,不能住了吗?”凌霄疑惑地问道。   “已经解决了,绝对没问题,你们还是住在这个戒指空间里,想要戒指里面的时间加速、停止或倒退,也只要对着手镯说一声就可以了。”   ……   三天后,凌霄将准备好的唐朝的全部资料都存在一个笔记本电脑里,并且为凌云购置了大量的生活用品。为了方便凌云穿越,凌霄还查阅了大量史料,找人为她赶制了几套唐朝女子穿的襦裙。凌云将所有东西都装入第二个发夹空间中,这个空间凌云一家也住了半个多月,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不用凌霄再去费心张罗。   准备好了一切的凌云一身唐装打扮,喜滋滋地手握玉如意,意念之力感应漩涡宇宙内唐朝所对应的时空点,“公元623年5月,长安城西市。穿~~越~~”    16 16、第十六章 穿越唐朝之初来乍到 ...   凌云之所以选择穿越到公元623年,是因为在这一年,唐朝统一中国的战争才基本结束,正是国泰民安,逐步走向繁荣兴盛的开端。   只见繁华的长安城西市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百步宽的街道两侧,衣肆、药材肆、旅舍、酒肆等商家鳞次栉比。大街四周也遍布各类摊点。   首次穿越的凌云在经过一阵眩晕后,出现在西市一家酒肆的后院。凌云心中暗自庆幸院内无人,随即信步走入酒肆之中。   店内的掌柜、小二以及就餐的食客,见到突然出现一位绝色的美人,立时便挪不开目光,一个个如醉如痴地盯着凌云,掌柜的停下了手中拨弄的算盘;小二端着盘子忘了上菜;食客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有几个甚至被饭食噎到、被酒呛喉。   凌云心中暗道:“这唐朝人也太没见识了,见到美人至于吃惊到这种程度吗?”   心中得意非常的凌云没有在酒肆多做停留,快步来到街上,打算找一家典当的柜坊,用在现代带过来的一些物品换取唐朝的金钱。   然而,西市街道上人们惊讶、诧异的目光和某些人的指指点点,让凌云彻底糊涂了。   “有什么不对吗?来之前我照过镜子了,没什么不妥呀!他们为什么都这样看我?”   迷惑的凌云仔细观察着街上的路人,发现以男人居多,很少有女人抛头露面,街面上少数的几个女子也是衣着朴素、端庄。再看自己,粉红色的丝质齐胸长襦裙仅仅盖住了胸部敏感的两点,□的双肩和双臂外的白色半臂纱衣也是几近透明,有很大一部分的酥胸直接□在空气中。   “为什么会这样,不是说大唐民风开放吗?这些女人怎么穿得这么保守?我身上的这套襦裙可是凌霄查阅了大量唐朝留下的壁画等资料,找人来设计制作的。不会有错啊?难道穿错了?这里不是唐朝?”   凌云快步走到一名卖蒸饼的老妇面前,眼里含笑,柔声问道:“老婆婆,请问这里是大唐的长安城吗?”   “是啊,这里就是大唐的长安,姑娘,你不是本地人吗?”老妇看眼前的姑娘谈吐有礼,气质不俗,虽说穿着暴露,但绝不似城里的那些风尘女子,便猜测她是异域人士。   “哦~是的,老婆婆,我来自西域,不慎和家人走散了。”凌云顺着老婆婆的意思回答。   “我说嘛,咱长安城可没有你这样装束的。”老妇深为自己的准确判断而自豪。   “那,老婆婆,请问,现在是哪一年啊?”   “现在是武德六年。”语罢,老妇怜惜地看着凌云,无奈叹气,“哎,你一个姑娘家,什么都不懂,又和家人走散了,今后可怎么办哪!”   凌云谢过老妇,心里稍感安慰:“武德六年不正是公元623年吗,那就没有穿越错。身上这套衣服虽说与街上的人格格不入,但又不是裸体,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昂首挺胸,悠然行于街市之上,找到一家典当的柜坊,当了在现代带过来的一些物品,换取了大量的金钱。   “哈哈,唐朝,我来了!美女穿越第一步——shopping!”凌云兴高采烈地直奔一家店面华丽的衣肆而去,不管怎么说,还是赶紧换掉这身让人尴尬的衣服吧。   “这位小姐,请问您要买点什么?本店有各种款式的襦裙、半臂、褙子、大袖衫,保证是长安城里样式最全、做工最精、价格最合理的。……”衣肆老板见凌云虽然衣着暴露、怪异,但衣料都是他不曾见过的好货色,便认准了凌云是有钱的异域人,亲自滔滔不绝地向凌云介绍店里的东西。   凌云也不负老板所望,开口便是一副暴发户的口吻:“老板,劳烦你按我的身材,把你们店里最贵、最好的衣服,包括男服,都给我拿来试试,只要合适、好看,本姑娘全都要了。”   欣喜若狂的老板两眼放光,心道这回可是来了大买卖,连忙把凌云让到一处清静的座位,吩咐伙计奉上香茶,自己则和其他的伙计一同替凌云拿取店里最好的衣服。   等不多时,老板便领着伙计拿来一套套襦裙等服饰,请凌云跟着店里的小丫头去更衣室更衣。   由于唐朝铜镜照人的效果实在太差,并且还照不了全身,只试穿了一套衣服,凌云便没有了继续试衣的兴趣,直接出了更衣室。   听说凌云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大赚特赚了的衣肆老板吩咐伙计扛着凌云买的大包衣物,将她送了到西市最有名的君来旅舍。   旅舍老板见到凌云衣着华丽、气质不凡,连忙将其安排在了价格最贵、设施最好的天子一号房,看来以“衣貌”取人这套陋习古来有之。   进到所谓的天子一号房,凌云也未见其如何华贵,里外两间的套房,倒是宽敞、明亮,房中除了床、榻,待客的桌椅、茶具,以及供梳妆的桌椅外,便无他物。好在凌云对这些并不在意,她自有豪华空间居住。   凌云转过身吩咐门外带路的伙计:“我比较喜欢清静,不习惯有人打扰,在我住店期间,你们不要进我的房间,包括打扫,可以吗?”   见伙计点头应诺,凌云接着又说:“我初来长安,对此处还不熟悉,能否麻烦你替我找一个使唤的丫头。”说着,将一贯钱递到伙计的手中。   伙计受宠若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地说个不停,要知道,他一个月的工钱也没有一贯钱。   送走了伙计,凌云带着大包的衣服来到了发夹空间中,先是打开笔记本电脑,查阅唐朝的服饰资料。一番探究后得出的结论是,唐朝确实民风开放,妇女衣着大胆,但这指的都是盛唐时期的情况,现在是初唐,虽然没有找到相关的史料记载,但显然还没有达到盛唐时期的开放程度,凌云先前的装束显然太过超前,难怪人们都像看怪物似的看她。   弄清了事情真相的凌云暗骂凌霄做事不周,早知道这样还不如穿着牛仔裤和体恤衫穿越呢,也不至于惹人笑话。   尴尬了一阵后,凌云站在穿衣镜前,开始逐一试穿每一件衣服。看着自己或高贵典雅、或艳丽妩媚、或清纯可人的各式造型,高兴得笑颜如花。一直到发觉空间外有动静,才又回到客栈房间中。   打开房门,见一脸谄媚的店伙计和一个长得机灵可人的小姑娘站在门外。   “小姐,按您的吩咐,我跑了一个下午,您看这位小翠姑娘怎么样,她干活麻利,人又老实。”   “小姐,您留下我吧,我化妆、梳头、打扫、做饭样样都会,每月只要一百铜钱。”小姑娘似乎很渴望这份工作,出口央告凌云。   凌云见这叫小翠的姑娘聪明、机灵,面相也淳朴、老实,很是喜欢。   “好吧,你就留下吧,如果做得好,我每月还会多给你一些钱。”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我一定会好好服侍您。”小翠面带欣喜,不住道谢。   “小姐,既然您对小翠还满意,那小人就告退了,有什么事情,您尽管吩咐,小人一定尽心尽力替您办到。”尝到甜头的伙计对凌云格外热情,临走还不忘为自己招揽生意。   小翠望着凌云的绝美容貌,不由出口称赞:“小姐,您长得可真美,真像下凡的仙女,小翠最会梳头了,您的头发散着,不如让小翠先替您梳头吧?”   小翠此话正中凌云下怀,她早就想知道自己梳着唐朝的发型,身着唐朝的服饰会是什么样子。   “小翠,我初来长安,很多东西还没购置齐全,没有梳头的用具,不如我们现在就去买吧。”   于是,凌云带着小翠来到西市,再一次疯狂购物,什么衣服、鞋子、首饰、发饰、胭脂统统买了一大堆,由于不方便在外人面前将这些东西收到发夹空间中,凌云和小翠就像现代的小贩上货一样,扛着大包小裹地回到客栈。   小翠翻出梳头用的梳子和各种发饰后,将凌云的长发分成几股,像拧麻花似的把头发蟠曲扭转,最后缠盘在头顶,一个生动、舒美的灵蛇髻发型便梳成了,随后,小翠又挑选了几款珠钗装饰在凌云的做好的头发上。   “小姐,梳好了,您看还满意吗?”小翠拿来铜镜想让凌云照照看。   凌云可不习惯用这照人都变形的铜镜,敷衍地说了声好看,便进了里屋,并吩咐小翠不要跟进来。   站在空间内的穿衣镜前,凌云左照、右照,欣赏着自己的古装造型,心里极其满意,越看越觉得自己美若天仙。   凌云高兴地出了法力空间,打算带小翠出去享受美食,却见那小丫头正站在外屋嘤嘤哭泣。   “怎么了?小翠,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哭上了?”   “呜~呜~小姐,你不喜欢~刚才小翠给你梳的头吗?镜子都不照~就走了。小翠还会很多的~样式,这个不满意,我再重新给你梳个~新的好吗?你千万别生小翠的气啊!”小翠断断续续地呜咽。   “傻丫头,我什么时候说不喜欢了?我非常喜欢!以后可别再这样了。快去洗把脸,里屋有个青色的小包,里面是我给你买的新衣服,快去换上,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   小翠见凌云真的是满意她的手艺,这才破涕为笑,不好意思地到里屋去换新衣服。   凌云也没闲着,挑了一双刚买的绣花云头鞋穿在了脚上。   “嗯~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唐代美人嘛!”   不一会儿,换好了衣服的小翠别扭地从里间走了出来。   “小姐,这衣服我穿着好像不合适。这不是丫鬟穿的衣服。”小翠心里暗叹,这凌云小姐可真是大方,给她买的都是只有富家小姐才穿得起的新衣。   “怎么不合适,我看再好不过了,你不把自己当丫鬟不就可以了。”说罢,拉着小翠的手便出了客栈,携手来到了长安西市最大的酒肆——福满楼。   这福满楼不愧是长安城最豪华、最高档的酒肆,红砖碧瓦、雕梁画栋,一看就不是普通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在凌云的要求下,店小二引领着二人来到二楼靠窗口的位置落座。   经过小二的热情推荐,凌云点了店里的几道招牌菜——光明虾炙、玉露团、金银夹花平截、分装蒸腊熊和蟹黄毕罗,这些菜光听名字就知道很好吃。   等菜上桌的凌云无聊地望向窗外,欣赏西市的繁华街景。   这时,几名身着铠甲的武将骑着高大的战马悠然地向皇城方向走去,为首一人身形矫健,相貌英俊中不失勇武,一双眼睛深邃而明亮,眼窝略微有些凹陷。   凌云不禁看直了眼,心中赞叹:“哇!好酷的混血帅哥啊!”   邻座靠窗的食客此时开始议论起来:“秦王!是秦王耶!”   “真的是战无不胜的秦王!”   “秦王长得可真是英俊啊!”   “秦王文武双全,真称得上是盖世无双啊!”   ……   一时间,酒楼内的议论声和赞叹声不绝于耳。   那秦王也许是见惯了这种场面,对街面和酒楼上人们爱戴的评论并未有任何反应,继续骑马向前行去。   凌云听说这便是千古圣君李世民,哪肯放他就此离去,但是像花痴一样大喊“秦王,我爱你!”又不是她的风格。情急之下,抢过身旁小翠手中的罗帕,就向李世民抛了过去。    17 17、第十七章 穿越唐朝之夜探秦王府 ...   正在骑马行进中的李世民忽见一方罗帕自二楼酒肆向自己头上飘来,长臂一伸便抓在手心,随即抬头向二楼罗帕飘来处望去。见一美貌女子正毫不羞涩地凝神注视着自己。   李世民虽然贵为秦王,各类美女也见过很多,但像这样直率、坦荡的佳人还是头回得见。本是有心结交,但是转念又一想,太子李建成视自己为眼中钉、肉中刺,这女子如此不同寻常,说不定便是太子李建成所设下的诱饵,想到此处,便收回了欣赏的目光,继续催马向皇城行去。   凌云见李世民不为所动,心中分外沮丧。话说她难得主动一回,对这位千古颂扬的贤明君主又是十分崇敬,真心想要与之结识,哪怕只是签名留念也好,没想到却被人家视作空气。   邻桌的一众食客都对凌云投来异样的目光,心道这姑娘可真是胆大,爱慕秦王也不能如此的鲁莽、失仪。   凌云才不管其他人如何想法,心中暗说:“你不愿意认识我,我还就偏想要认识认识你,我可不是普通的小女孩,就算你是帝王又能如何,本姑娘神通广大,就不信你能逃得了我的手心!”想到此处,心情又是大好,见桌上已经上了好几道菜,便招呼小翠一起来吃。   “小姐,小翠说句话,如果冒犯了您,您可别生我的气。”小翠双手抓着衣襟,小心翼翼地开口。   “尽管说吧,别‘您’、‘您’的,听着不习惯,我们现在不是已经很熟悉了吗?”凌云大咧咧地说道。   “我想说的是~,你以后别再像刚才那样了,人家会笑话你的,搞不好,惹怒了秦王,会被治罪的!”小翠终于鼓足勇气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呵呵,小翠,你还真是个好丫头,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不过我就是这个样子,不用替我担心。来,你怎么还一直站着,快坐下吃吧,一会饭菜就凉了。”凌云还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小女孩了,明明很胆小、又很珍惜这份工作,但还是冒着惹怒自己的危险来提醒。   “小姐,你吃吧,别人看到不好,我只是个丫鬟。”   凌云伸手将小翠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   “以后别再说什么丫鬟不丫鬟的了,我不喜欢,我在这里孤身一人,希望有个姐妹或是朋友作伴,你以后拿我当做姐姐或是朋友看就可以了。”   小翠心里感动,但还是略微有些不习惯,开始的时候吃得小心翼翼,可是看着凌云大快朵颐、开心快乐的样子,慢慢也就放开了。   这唐代厨师的手艺还真是不错,凌云尤其喜欢那道由奶酥雕花而成的玉露团,还有一道用蟹肉与蟹黄卷饼后,横切成片的金银夹花平截。二人吃得津津有味,直到将所点的五道菜全都一扫而空才拍着浑圆的肚皮踏着月色走人。   回到旅舍,凌云安排小翠睡在外间屋,并让她没有自己的允许不得进里屋打扰。凌云在发夹空间中换了一身类似骇客帝国里女演员穿的黑色闪亮劲装,将长发简单地系了个马尾,浑身上下英姿飒爽、曲线毕露,无处不透露出神秘的诱惑。   瞬移到长安城街道后,凌云以每百米见方的面积为一单位,开始进行撒网式的搜索。   长安城分外郭城、宫城和皇城三部分,总面积约83平方公里,即8300万平方米,凌云要瞬移8300次才能将整个长安城搜索完毕。   连续瞬移了1000次之后,意念之力已经消耗大半,凌云仍没有感应到香雪的气之魄,便不再继续搜索,直接瞬移到了刚刚探查过的秦王府内。   由于夜色已深,除了几名守卫,硕大的秦王府已无一人走动。凌云凭意念之力感应到李世民的方位后,便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秦王府的书房之中,见李世民正在秉烛夜读,烛光下,那张棱角分明的面孔由于专注、认真更显得英俊不凡。李世民的身材和长相正是凌云最喜欢的那一型,如果不是知道他早年已经娶了长孙氏为妻,凌云还真有可能对他一见钟情、难以自拔呢。   由于自幼习武,李世民的感觉异常灵敏,很快便发现屋内似乎有陌生人的气息,抬头一看,果然见有一黑衣人不知何时出现在屋中,正含笑注视着自己。   李世民大骇,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单手锁住了凌云的咽喉,速度之快,让正在偷看帅哥的凌云根本没能做出任何反应。   皮肤、骨骼虽然强悍无匹,但被锁住喉咙后的窒息感觉却不好受。凌云慌乱中用双手抓住李世民的手腕,用尽全力却不能扯动分毫,转眼间便脸色通红,眼冒泪珠。一身杀气的李世民突然觉得眼前的面容有些熟悉,便挟持着黑衣人靠近烛光观看,见一双泪光盈盈的双眼正充满恐惧和愠怒地注视着自己,感觉黑衣女子双手握住自己手腕的力道绝不像是习武之人,李世民立即放松了手上的力道。   终于得以呼吸的凌云不断地咳着,眼泪更是哗哗地往下流。   “你是白天抛手帕的那名女子?”   凌云恨恨地盯着李世民,默不作声,没想到只是想开个玩笑,却招来如此对待。四下扫视,发现远处方桌上有一壶茶,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李世民见面前的女子虽然满脸泪水,眼珠却不停乱转,不知她在琢磨什么鬼主意,便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凌云的面部表情,却不料想,一壶茶水猛然浇在他的头上,而对面那刚才还满脸泪痕的女子,此刻正抓着茶壶哈哈大笑,几乎要笑背过气。   愤怒地用手抹掉脸上的茶水和茶叶,李世民抓着凌云的衣领将她提到了自己的眼前。   “一个女子,深更半夜独自来到本王的书房,为了勾引本王是吗?那本王就如你所愿!”说罢,将凌云狠狠地搂在怀里,粗暴地吻上了樱唇,不带一丝怜惜。   凌云连抓带踢地奋力挣扎,非但没能脱身,却被李世民拥得更牢。   两个人的身躯紧紧地纠缠在一起,李世民从开始时带有惩罚意味的粗暴狂吻,慢慢地变得柔缓、炙热,他的唇温柔地探索着、流连着,柔韧的舌探入凌云的口中,寻找着另一个正在慌忙躲避的小舌。凌云渐渐有些晕晕的,浑身无力。这种感受以前从未有过,上次被苍斓强吻,心里为法术空间担心的恐惧居多,没有体会到这种如腾云驾雾的滋味。而这次不同,她对李世民本来就有些心仪,在如此热烈而又柔情的吮吻之下,很自然地便有了飘飘然的沉醉之感。   感觉到怀中人儿的变化,李世民吻得更是投入,眼前的女子身躯很软,令他抱住便不愿放手,她的唇好嫩、好甜,更是让他难以舍弃。一向自制力极强的李世民在这个神秘、大胆、绝美、诱惑的女子面前失去了往日的谨慎和小心,管她是不是李建成的卧底,今晚,他都不想放她走。   沉醉中的凌云突然感觉到李世民在撕扯自己的衣服,顿时清醒过来,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他,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外,也不管是哪里,直接瞬移了出去。   站在空旷的街道上,凌云的身体止不住有些颤抖,后悔的情绪充斥了整个内心。   “蠢货,怎么能被他迷惑住?他再好,也是个有家室的男人,以后身边更会有无数的女人,为什么要去招惹他?嫌活得太开心,自己找虐吗?难道想象姑姑那样为了男人伤心至死?”   浑浑噩噩地走了一会儿,因为怕被巡夜的人发现,凌云便瞬移回到旅舍。   端坐在卧室的豪华大床上,凌云决定不再去想这件事,错了就错了吧,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就是了,再说只是一个吻罢了,自己又没有深陷到感情当中,刚才实在是有些草木皆兵了。   自我安慰一番过后,凌云将空间内的时间速度调节到外界时间的10000倍(这已经是第七层境界空间的极限了),通过冥想,逐渐恢复接近枯竭的意念之力。   自从进入第八层境界后,凌云就没有再修炼,因为根据旋纹佩的提示,这已经是空间仙术的顶峰。但是,凌云现在明白了,所谓的空间仙术的顶峰只是苍斓和衰神设下的一个谎言,不过是为了方便苍斓找到自己而已。通过自己在苍斓面前毫无反抗之力的表现来看,自己所谓的仙术在真正的仙人面前低微得不能再低微,自己上丹田内的无上空间还需要自己通过不断地修炼来强大。   第二天一早,小翠敲响了里屋的房门,凌云才停止了修炼。二人洗漱、早餐后,又来到西市开逛。   西市占地面积30余万平方米,四面各开两个门,市内有四条大街,把西市分割成九个方形区域,这么大的面积,想要逛完,还真得需要几天的时间。   没有任何购买目标的二人,悠闲地在西市大街上东游西逛。来自现代的凌云看什么都稀罕,又大包小包地买了一大堆的东西,累得跟班的小翠叫苦不迭。   到了中午,二人就近找了一家不错的饭馆,随便点了几款招牌菜。小翠伏在桌上累得不能动,凌云却还是神采奕奕,无聊地打量着饭馆内的各色食客,忽见屋角一桌坐着一个年轻道士,正含笑望着自己。   由于出过凌霄被摄魂那档子事,凌云对道士的印象并不好,所以没有理睬那道士的笑容。   哪知那年轻道士竟然走到凌云和小翠的桌前,朗声道:“贫道袁天罡,有幸得见小姐,可否同坐?”   “袁天罡?”凌云想起以前看的电视剧里,都是把这位道士描写得神乎其神的,想不到今天见到真人了。   “道长快请坐!”凌云热情地起身邀请袁天罡入座。   “贫道久居蜀地,想不到刚入长安几日便得遇小姐,真是三生有幸。”袁天罡言语中饱含恭敬,见一旁的小翠好奇地抬头看他,轻轻一扫拂尘,小萝莉顿时趴在桌上睡着了。   “道长说笑了,我一个普通弱女子,能够遇见您才是三生有幸,听说您算命卜卦最是灵验,能否替我算算,看我这次的事情能不能顺利达成?” 见小翠被袁天罡施法入睡,凌云便放心地提出疑问。   “小姐,您太高看贫道了,您并非普通凡人,我推算不出您身上将要发生的任何事情,但是贫道可以送您两个字——‘随缘’。时间对您来说并无意义,只要最终达成那个结果便可,何不尽情畅游呢?”   凌云心中叹服,这道士还真不是浪得虚名。   “您是说我不必费劲心机地去做那件事情,只要机缘到了就能达成是吗?”   “正是。”   “谢道长提点。”凌云心中窃喜,以后不用再每天进行拉网式的搜索了,即使这袁天罡说的有误,大不了再穿一次就行了,时间对自己来说没有意义,对那苍斓就更没意义了,千万年都等了,还在乎自己多玩个几年。   没有了负担的凌云心情分外轻松,见饭菜已经都端上来了,便招呼袁天罡吃饭。   忽然想起一旁的小翠还在沉睡,凌云又起了心思:“道长,您道法高强,能不能也教我几招?要不,我拜您为师吧?”   “小姐,快别说笑了,贫道道法低微,怎么敢做您的师父。您若真想学,贫道可以教您,但是绝不敢妄称师父二字!”   “太好了,袁道长,您什么时候可以教我?”   “不知小姐现居何处?”   “君来旅舍。”   “小姐,旅舍往来人员混杂,多有不便,不如贫道来为您安排一处居所如何?”   “袁道长,让您教我道法已经很感激了,怎么还好意思让您为我安排住所。另外,您以后叫我凌云就可以了。”   “凌小姐,为您做事是贫道的荣幸,不如这样,贫道饭后去准备一下,稍后去接您可好?”   “那就劳烦道长了!”   ……   下午,袁天罡单人一骑,带着一辆双轮单辕马车接走了凌云和小翠。   凌云头一次坐古代的马车,分外新奇,只见这马车十分豪华,车顶上有一圆形大伞遮阳,车前方坐着一个车夫驾驭两匹马,凌云二人坐在后面的双人椅上,悠闲地驶过大街。   “小姐,我们这两天买了那么多东西,你怎么都不带上啊?”   “哦~~,我们两个怎么拿得了,一会儿袁道长会派人去取。”凌云虽说也很喜欢小翠,可还是不愿随便就将自己的秘密告诉她。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马车终于停在一座高大的府院门前。   只见朱红色的大门上方,有一巨大牌匾,上书:“秦-王-府”    18 18、第十八章 穿越唐朝之修习法术 ...   “秦王府!我这是来自投罗网吗?”凌云欲哭无泪,昨晚已经丢够人了,如今住到人家府里,岂不是坐实了“勾引”二字。   “凌小姐,我与秦王说你是我师妹,上京来投靠我。秦王在我的住所旁边给您安排了一个独立的院子,环境还算不错。”袁天罡见凌云迟迟不肯进府,连忙向凌云说明自己所做的安排。   “哦,谢谢袁道长,不对、不对,是师兄,呵呵。”凌云傻傻地笑着,心里合计:“住就住,没什么了不起,我一个现代女超人,还能怕你一个古人!”   一路上,袁天罡不断地向凌云介绍秦王府里的建筑和景色,凌云却一刻都不敢停留,直催袁天罡快点带她到居住的小院,即使如此,耳边还是不断传来轻轻的谈论声。   “袁先生带来的这位小姐是谁呀?长得可真是标致!”   “刚才听管家说,袁先生的师妹要来,难道就是这位小姐?”   “原来是袁先生的师妹呀,怪不得有如此仙人之姿!”   ……   秦王府的下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让打算低调进府的凌云浑身不住地冒冷汗。   好不容易到了袁天罡说的那个小院落,凌云终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进得院来,只见两侧花圃内草木葱茏,鲜花艳丽。   正前方一排建筑,红色的砖墙,绿色的琉璃瓦,色调庄重、大方。建筑中间的主屋较大,左右两间较小,主次分明,高低错落有致。   “哇!这院子还真是不错,我喜欢,谢谢你,师兄。”其实一路走来,比这院子好的比比皆是,凌云生怕遇到李世民,都没有认真去看。   “只要你喜欢就好,缺什么、少什么尽管来找我,每日三餐我会让人送到你这来。我就住在这院子的后面,安顿好了可以来找我。”袁天罡微笑着告辞。   “不用了,师兄,我没什么可安顿的,我进屋看看,马上就跟你走。”   凌云领着小翠来到最大的主屋,见室内摆设清丽、高雅,古色古香,一切还都令凌云满意。   “小翠,你在两边随便挑间屋子住,我去袁先生那里。”凌云一刻都不想耽搁,还是赶快学习,速速离开这是非之地为好。   袁天罡书房内,凌云求知若渴,“袁先生,您先简单给我介绍一下法术的种类吧。”   “以后还是叫师兄吧,免得在旁人面前漏出破绽。要说法术的种类,那可是众多,主要分攻击性和辅助性法术,此外还有在拘魂、超度亡魂、画符、乞福、做法事时用的一些法术。师妹你想要学哪一类的法术啊?”   “这么多啊!那攻击性的法术都有哪些?”   “攻击性的法术又分为土系,如岩罡咒、飞岩术、泰山压顶等;水系,如冰咒、大水咒、玄冰咒等;火系,如火云咒、焚天咒、三昧真火、炼狱真火等;雷系,如五雷咒、天雷破、雷动九天等;木系,如巨木咒等。此外,还有风系、阴系、阳系等类别。”   “好多啊,光听着我都晕了!”凌云心中暗叹:“我学仙术的时候可没这么复杂!”   “不管种类有多少种,都是以符号真言的方式来施展。这符号真言由数个真言符号组合而成,既可以用手在纸上实际书写,也可以用手、舌、眼等来虚写,对于意念之力强大的人来说,还可以凭意念之力将上丹田中呈现的符号真言瞬发。”   “符号真言?”这个名词凌云还是头回听说。   “这样吧,师妹,以后我每天教你五个真言符号,第二天你如果能默写下来,我就教你另外五个。”   “好的,师兄。那一共有多少个真言符号啊?”   “五百余个。”   “天啊!师兄,不如你一天教我十个真言符号吧?”   “呵呵,等你今天学过五个再说吧。”袁天罡心中暗说:符号真言岂是那么容易学成的,想我当年整整学习了3年才将所有的真言符号及其组合学成,你虽半仙之体,但从未接触符号真言,每天五个已经够你学的了。   袁天罡来到书桌旁,以笔蘸墨,在宣纸上画下了五个真言符号。   “师妹,这是五个真言符号,你多临摹几遍。记住后,我来告诉你它们的含义和组合规律。”   凌云看着那五个所谓的真言符号,鼻子和眼睛都快要皱到了一起。   “这是什么真言符号啊,字不像字、画不像画的,乱糟糟一团像鬼画符,看起来都差不多,怎么记啊!”   “师妹,你慢慢练,练好了叫醒我即可。”袁天罡含笑走到一旁的矮榻上打坐。   凌云面目纠结地一遍遍临摹那五个符号,因为无任何规律和章法可循,直到天色将黑,她也没将那五个真言符号学会。   “师妹,你今天入府就已经很晚了,学不会也正常,不用灰心,明天早点来就是了,天色已晚,你还是回去歇息吧。”   “好吧,明天见,师兄。”   凌云略带疲惫地回到自己住的小院。心里琢磨:“真是奇怪,描几个鬼画符还耗损意念之力。”   接着喊出小翠,嘱咐道:“小翠,我今天晚上不吃饭了,想在房间里休息休息,还是那句话,不要进我的房间,以后也是一样,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得进我的房间,除非你想离开我。另外,我最近会经常到我师兄那里去学习,你自己随便找些事做,或是干脆休息。”   “好的。小姐对小翠那么好,小翠什么都听你的。”   “小丫头,跟谁学的,嘴这么甜!”   回到自己的小天地,凌云开始反复地修炼、冥想、鬼画符。   一夜过去,凌云早餐后又来到袁天罡的书房。   “师兄,那五个真言符号我都记住了,我现在画给你看。”说完,凌云手执毛笔,行云流水般地画完了那五个符号。   “嗯,不错。”   袁天罡接下来将这五个符号的含义和组合后的种种用途对凌云讲述了一遍,并要求凌云以意念之力控制上丹田瞬发出这些咒术。   由于意念之力强大,晚上在发夹空间内有大量的时间来继续学习和练习,凌云的咒术学得很是顺利。   半个月之后。   秦王府的书房内,李世民温言对袁天罡询问:“袁先生,半月前在我的书房内突然出现一名女子,你知道我从小习武,普通人绝对无法悄无声息地近我身,可这女子却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就出现在我面前。她来去匆匆,无迹可寻,怎么看都不像是我大唐的女子。您能否帮我卜测一下,看看她是什么样的女子,来此有何用意,今后是否还会再来。”   那晚凌云跑出去后,李世民紧追出来,却连半个人影也没看到,他不相信世上会有人的轻功高超到如此地步,再联想到凌云身上他从未见过的衣服,竟然费了他半天的劲也没有脱下来,害得凌云发现后羞愤而逃。对凌云越是好奇,李世民就越是想再见到她,可是半个月过去了,凌云再没有出现。心急如焚的李世民只得求助于料事如神的袁天罡。   “不瞒殿下,您说的这名女子,贫道认识,并且她现在正以贫道师妹的身份住在秦王府。”对于这位未来的大唐天子,袁天罡不敢有丝毫隐瞒。   “什么?先生那天接回来的竟是她!”   “是的,殿下。”   “她是什么人?”   “殿下,此女乃修仙之人。”   “修仙之人?”   “不错,殿下,以我的测算,她年纪不过二十有余,如此年纪便成就半仙之体,身后定有仙人相助,我们还是尽量礼遇为好。”   “修仙之人,礼遇~~~”李世民口中喃喃自语,负手在屋中踱步,突然发现自己似有些失态,赶忙向袁天罡说道:“有劳袁先生了,既然她以你师妹的身份住在府里,有什么需要尽管对本王说,本王一定尽力办到。”   “知道了,殿下,贫道告退。”   送走了袁天罡,李世民一阵心神恍惚。   “竟然是修仙之人,怪不得来去无踪,怪不得只是一吻便让本王牵挂至今。背后有仙人相助的修仙之人,难道本王也高攀不得吗?”    19 19、第十九章 穿越唐朝之A*片实况 ...   当晚,李世民在书房忙完政务,独自一人来到凌云居住的小院。见主屋内一片漆黑,以为凌云已经睡下,心说:“偷偷地进屋去看看应该算不得对她的亵渎吧,何况她当初也曾偷窥过我啊!”想罢,上前轻推房门,见门被反锁没有推开,便翻窗进入屋内。   李世民尽量放轻脚步,走到床边,轻轻掀开粉红色的床幔,向里面望去,却见被褥整齐,并无一人。   李世民眉头轻皱,“这么晚了,她一个女子能到哪去呢?难道说又是到其他男子那里去偷窥了吗?”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刚想走,却发现床边的一处被褥有些微微鼓起,掀开来一看,里面原来藏有一样饰物,从材质到样式都极为奇特,又是他见所未见,放到鼻下轻嗅,似乎还有淡淡的体香。李世民料定这是凌云的随身之物,将之握在手心,转身离去。   此时,凌云正在发夹空间中苦练咒术,根据目前掌握的真言符号,经过简单的组合,她已经能够发出一些初级的咒术。身前不断出现的电光火影和漫天冰雪让凌云心中兴奋不已,这种拉风的法术才更对她的口味。   忽觉空间外有异动,凌云凝神探查,发现李世民正手握她的发夹行走在王府之中。   “这个李世民,贵为秦王,难道还有偷盗的癖好吗?”   由于半月前发生的接吻事件,凌云不愿再与李世民相见,想要等他睡下以后再悄悄溜走,于是便任由李世民拿着发夹。   李世民一路走回自己的寝房,见长孙氏已经睡下,便静静地脱下外衣,将凌云的发夹裹在衣服里面,自己平躺在床的外侧。   此时长孙氏正处于半睡半醒的朦胧状态,她听见动静,知道是李世民忙完政务回来休息,慵懒地翻过身来拥住李世民,将俏脸贴着李世民的脖颈,似乎这样的姿势更为舒服。   见妻子温热、柔滑的身体贴了上来,淡淡的呼吸轻抚着他的脸,感觉痒痒的,尚未有睡意的李世民逐渐感觉身体发烫,胸中似火,遂除去了自己和长孙氏的贴身衣物,将整个身体都压在了那副娇小玲珑的身躯之上,寝房内顿时春意盎然,粗重的喘息声和娇吟声连绵不绝。   凌云在发夹空间内只看得脸红心跳、心中火起。虽说她并未对李世民倾注多少的感情,但想到他前些天还对自己热烈拥吻、上下其手,如今却与自己的发妻□裸地纠缠在一起,心里竟有种难言的怒意,“李世民,你既然爱自己的妻子,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那天的吻如果是我自作自受的意外,那你今天偷偷到我房间里又是为了什么?简直是混蛋,如果不看在你是一代明君,今天我非要出去搅得你以后性无能不可!”   不愿再看那令人火大的一幕,凌云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李世民的寝房门外,凌空取走卷在衣服里的发夹。   回到自己的小院,凌云躺在空间内的床上发呆。   “凌云你也真是有趣,人家夫妻亲热你干嘛气成这样,你又没有爱上李世民,再说人家一个唐朝王爷,根本没有接受过关于‘专情’的教育,也算不得道德败坏。你在感情上有洁癖,喜欢痴情、忠诚的男人,像这种花丛中的男人以后不要接近不就行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次错先在你!”凌云沮丧地翻了个身,捶打着身下的枕头,“笨蛋,以后长点记性!”   ……   第二天清晨,凌云照例来到袁天罡处学习咒术。   袁天罡对凌云的学习速度羡慕不已,想当年自己用了三年的时间学完了所有的真言符号,之后又用了五年的时间来学习它们之间的组合,已经被师门誉为奇才。如今凌云一边学习真言符号,一边学习已学符号之间的组合,不见丝毫艰难,按这样的速度来看,100天学完所有的真言符号,之后再花费一段时间来学习剩余的组合,也就是半年多的事,还真是令人羡慕。   中午时分,李世民带领一名家人抱着很多的礼物登门。   “袁先生,听说令师妹已来半月有余,我一直忙于公务,也未抽出时间来款待,真是失礼。想必这位就是令师妹了?”李世民今早起床,发现夹在衣服中的饰物不翼而飞,料定只有凌云才能做出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于是登门试探。   “殿下,这位正是贫道的师妹,名为凌云。”   “民女见过秦王殿下。”凌云虽然言语恭敬,但面无表情,也不见施礼。   李世民面上略有尴尬,但是仍赔笑说道:“不如今日本王做东,宴请二位,不知意下如何?”   “谢殿下,那我兄妹二人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又是袁天罡抢先作答。   李世民和袁天罡二人一唱一和,拉着凌云来到京城最豪华的酒肆——福满楼。这正是凌云第一次见到李世民,为引起他的注意而抛手帕的那家酒肆。   店掌柜亲自将三人领至二楼最豪华、安静的一间包房。李世民点完酒菜,遣退了店掌柜,却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屋内顿时陷入沉寂。   袁天罡见李世民今日行为反常,猜测他是有话想要对凌云单独谈,于是起身向李世民和凌云致歉:“殿下、师妹,刚才贫道在楼下见有一人,面相酷似我多年前的一个老友,因为不敢确定,所以没有贸然上前相认,但是贫道觉得不应错过这次机会,想告罪下楼一看,不知——”   “先生但去无妨,如果错过今日,不知何日才能相见,还是不要留下遗憾为好。”李世民心下称赞袁天罡聪明绝顶、随机应变。   “谢殿下!”   凌云看着二人未经彩排的精彩表演,面上不动声色,她倒要看看李世民接下来还要上演哪一出。   “凌小姐,前些日子多有冒犯,请你不要怪罪,今日这一餐就当是本王赔罪。”李世民目光澄澈,真心道歉,即使不是为了凌云那令他朝思暮想的容颜和傲人身姿,单凭她那不凡的身份,这么做也值得。   “殿下可别这么说,那日是小女有错在先,怪不得殿下,哪来的赔罪一说?”凌云并没有撒谎,她确实没有责怪李世民的立场和理由,更没有强迫改变古代人爱情观的想法和义务。   见凌云虽然嘴上说不责怪,但面色仍是偏冷,李世民手端茶杯假装喝茶,心下却在猜度:“那天我吻她时,她似乎也乐在其中,应该是对我有意,她现在这样难道是女孩家害羞?或者是昨晚我与夫人亲热被她看到,此刻正在生气?哎,面对这修仙之人还真是无奈,连房中之事都避她不得!”   只僵持了片刻,小二就陆续端上了各色茶点、干果。   凌云毫不客气,动手吃起来,话说两个人干坐着没话说岂不是很傻、很尴尬。   见凌云不再拘谨,李世民很是高兴,不断催促小二快些上酒菜。   待得桌上的菜略有规模,凌云为自己和李世民各倒了一杯酒。端起自己的酒杯对李世民敬道:“殿下,凌云钦佩您文武双全、智勇过人,本是一片崇敬之心,却两次做出不敬之事,今天真心向您赔罪。”说罢,不待李世民回答便一口干了杯中之酒。   李世民见凌云如此一说,反倒觉得自己当日所做之事有些龌龊,不由心生惭愧,举杯回敬凌云,真诚说道:“向小姐这样的爽朗、直率之人,士民也是由衷敬佩,如有得罪之处,还望你能原谅!”说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冰释前嫌的二人没有了之前的疏离,开始吃吃喝喝、杯来盏去,半个时辰过去,不由都有些醉了。   “凌云~小姐,我是真心~喜欢你。”李世民借着醉意向凌云表白。“不知你是如何看待~我的?”   凌云也醉得不行,趴在桌上侧头看着李世民傻笑,“我嘛~?开始的时候~是有点喜欢你,可惜~你是~有家室的人,我是不会~和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的,所以呀,你已经~出局了!”   真切地听到凌云的拒绝,李世民不免有些伤心失意,一股脑地又喝了很多酒,直到酩酊大醉。   第二天清晨,凌云从宿醉中醒来,轻拍着脑门,暗笑自己没出息,与李世民只是邂逅,连短暂的恋情都算不上,竟然醉成这副德行。不过她还算好的,至少一直还保留些意识,李世民更是过分,醉得不省人事,愣是被下人台上马车,一直到进府都没有醒过来,看着长孙氏那略带幽怨的目光,凌云不禁有些惭愧,自己似乎被人家当成了小三。   说起来,这穿越到古代也挺没意思的,根本不像凌云最初想象的那么美好,以前看穿越小说总是为上面描写的爱情故事感动,甚至落泪,但是轮到自己身上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古代男人十五六岁就娶妻生子,即使再优秀,你还能忍心去抢别人的老公和父亲?反正凌云是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也向往爱情,那种无瑕的爱情,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都要忠于自己爱的那个人,不会三心二意,更不会背叛,这样的爱情也许只存在于幻想之中,但是凌云只要这样的爱情。   “既然无意在这里多做停留,还是快些找到香雪的气之魄为好,不知下一次穿越,又会到何时何地。”    20 20、第二十章 穿越唐朝之“气之魄” ...   五个月之后,凌云安置好了小翠,来向袁天罡告别。   “师兄,这几个月以来,您毫无保留的教授我学习咒术,真不知如何感谢您才好,如今我学得差不多了,今天特意来向您告别。”凌云有些伤感,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亦师亦友的关系,一旦要走,还真有些舍不得。   袁天罡对凌云的离去也有些不舍,但凌云的离去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所以并不强留。   “凌云,贫道知道你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完成,祝你一路顺风,早日得偿所愿。”。   “秦王哪里我就不去告别了,麻烦师兄代我说一声。”自从上次二人大醉后,就再没有见面,都在有意躲避着对方。   ……   十年后,凌云再一次出现在长安城。   由于李世民摒弃了以往封建王朝“重农抑商”的治国方针,贞观王朝的商业经济有了迅猛和长足地发展,商人的地位得到极大地提高,商品市场异常繁荣。世界各国的民商来往不断,长安已然成为世界性的大都会。   这十年来,凌云走遍了大唐的万里河山,在领略自然风景、感受风土人情和探寻香雪气之魄的同时,深深感受到李世民身为一代治国奇才的伟大。在他率先垂范的领导之下,官吏一心为公、各安本份,滥用职权和贪污渎职的现象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尤为可贵的是,李世民并没有用残酷的刑罚来惩治贪污者,而是以身作则,并制定了一套尽可能科学的管理体制来预防贪污,使贞观时期成为我国历史上最为廉洁的时期,贪官污吏根本没有容身之地。   由于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大唐社会秩序可谓空前绝后地安定,凌云一路走来,没有遇到一次盗贼,老百姓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对待外乡人友善、热情,让凌云倍感温馨。   自从再次踏足长安,凌云便觉得灵魂深处有种深深的悸动,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吸引着自己的灵魂。   “难道我转了一大圈,香雪的命之魄竟然就是在长安吗?”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凌云一步步向那强烈吸引着自己灵魂的方向走去。   “师妹,别来无恙啊?师兄可是等候你多时了!”还是那张和煦的面孔,十年来竟然没有变化。   “师兄,又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你一点都没变,你算到我今天会到这里是吗?”真是好事成双,十年之后,凌云再次踏足长安,竟然又见到当日教导自己咒术的袁天罡。   “是啊,师妹,昨日我卜过一卦,知你今日会再入长安,所以特意在此等候。不知师妹此次来长安所为何事?”袁天罡边说边将凌云引至一辆豪华马车之上。   “我游历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找到我要找的那样东西,所以就重回长安,想要看看这么些年来长安有什么变化,谁知道刚到长安便感应到了那样东西。”凌云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那可要恭喜你了,师妹,是否需要我陪你一同去找?”   “好啊,师兄,让马掉头,向相反的方向一直走。” 此时长安的开放程度比凌云初来大唐时不知要强上多少,二人坐在敞篷的马车上并未引起街上行人的侧目。   在凌云的指挥下,马车向皇城方向一路驶去,沉浸在激动和喜悦之中的凌云丝毫不觉。   “师妹,我们下来走吧,这里不允许马车进入。”看到凌云催促车夫要进入皇宫,袁天罡连忙出言制止。   “师兄,这是哪里呀?建筑真雄伟壮观啊!难道是皇宫吗?”看到这些气势恢宏的建筑和威风凛凛、器宇轩昂的卫兵,凌云终于意识到这不是普通的地界。   “正是,师妹请跟我来。”袁天罡带领凌云走向皇宫,看守宫门的卫兵口称“国师”,并弯腰向他们二人施礼。   二人畅通无阻地进入皇宫,凌云在灵魂的指引下,与袁天罡一路走到了一处亭榭之外,见有两名男子正在饮茶、闲聊。   这两名男子中的一名正是唐太宗李世民,此时三十四岁的他仍不减当年的英俊潇洒,且更多了一份帝王的威严和成熟男人的魅力。   另外一名男子五十多岁的样子,相貌平常,但却一脸的刚直和正义。那吸引着凌云的东西正是出于他的身上。   “臣袁天罡参见皇上。”   亭榭中正在畅谈的二人被袁天罡的话语打断,同时向亭外看来。   “凌云参见皇上。”凌云此时也微笑着向李世民问好,虽说没有任何行礼的动作,但发自内心的崇敬却溢于言表。   “凌云!”李世民略显激动,从亭榭中快步走了出来,“国师,你今天说要见一名重要的故人,难道说的就是凌云!”   “是,陛下!”袁天罡含笑闪到一旁。   “凌姑娘,这么些年,你还是一点没变,朕还真是羡慕你和国师这样的修炼之人。”激动之情隐去,李世民瞬间恢复如常,丝毫未流露出半点当年的暧昧和尴尬之意。   “陛下一代圣君,心思都用在了治理国家、造福百姓上,凌云深感惭愧!”   “天下之事不是朕一个人的功劳,多亏了魏征和国师这样的贤臣辅佐。”李世民边说边看向袁天罡和身边的另一男子。   “凌云见过魏大人。”凌云同样昂首挺胸向魏征问好,像魏征这样敢于向帝王直谏的自古至今能有几人,凌云怎能不发自内心地钦佩。   魏征捻着胡须看着眼前潇洒、大气的女子,微微含笑点头。   看着凌云的眼光不时流连在魏征的身上,李世民不由打趣到:“凌姑娘仙人之姿,想不到会对魏大人感兴趣!”   “陛下您说笑了,凌云十年来走遍大唐只为寻找一样东西,而这件东西,就在魏大人的身上!”凌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刚一见面,竟然就要人家魏大人身上的东西。   “哦?魏征你身上有何宝物,竟然能让凌姑娘苦苦寻找了十年?还不拿出来让大家都看看!”   “陛下,微臣除了腰上的这块玉佩,就是这块上朝时用的笏板,此外别无它物。”魏征说罢,取下别在腰上的玉佩和象牙笏,递到了李世民面前。   李世民仔细看过手上的二物,奇怪地说:“这玉佩和笏板虽然都是上好的美玉和象牙所制,但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怎么会让凌云姑娘苦寻了十年?”   “陛下,您说的这块叫做笏板的东西对凌云十分重要,别说是十年,就是百年、千年我也要找到它。”凌云目光坚定、言语掷地有声。“我这些年云游四方,也收集了一些珍奇物品,我愿拿一整根上好的象牙与魏大人交换这块笏板,请魏大人成全。”说罢向魏征深鞠一躬,过了半晌才缓缓起身。   “凌姑娘,不必这样。这块笏板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之物,只是上朝时记录陛下旨意的一样工具,你尽管拿去好了。”魏征也不是小气之人,直接将笏板递给了凌云。   “多谢魏大人!”凌云手捧笏板,双眼含泪。十年了,终于找到香雪的气之魄,她和苍斓这对忠贞不渝的爱人相见的日子终于近了一步。   见到凌云喜极而泣的模样,三人虽然不知所以,但也都替她感到高兴。   “陛下,师兄,魏大人,凌云还有紧急的事情要办,就不在这里停留了,请你们多保重!”  说罢,凌云对着三人各鞠一躬后,消失在原地。      在凌云出现在戒指空间的那一刻,苍斓也同时出现在她的眼前。   苍斓颤抖地接过笏板,轻轻地抚摸,仿佛在抚摸自己的爱人。良久,他才抬起头来,望着凌云展眉一笑:“云儿,辛苦你了。”   凌云对他也回以灿烂的一笑,“不辛苦,我乐在其中,希望你们能尽早团圆。”世间完美的爱情太少,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凌云非常希望苍斓和香雪有朝一日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也算是给她一个追求完美爱情的希望。   苍斓望着凌云走向家门的背影,口中喃喃:“云儿,你是个好姑娘,但是太过执着,希望你的感情不会有太多的波折。”   与家人做了短暂的团聚后,凌云取出了玉如意,这一次,她选择到与地球处于平行空间的风之大陆去寻找香雪的天冲之魄。   风之大陆是一个完全不同于地球的时空,凌云打算隐瞒自己的法力,以一个普通女子的身份做一次没有危险的历险,相信这会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21 21、第二十一章 风之大陆——逃奴 ...   风之大陆,一片很小的大陆,总面积不到地球上的中国的一半,或者也可以叫做风之王朝、风之帝国,因为整个大陆上就只有一个国家,目前由风姓家族统治。   凌云悠闲地走在风波城中的一条最繁华的大街上,感觉像穿越到了中国古时候的某一个朝代,到处是古色古香的建筑,以及和地球人同样一个鼻子俩眼睛的路人,不由在心中庆幸,还好不是满街奇形怪状的人在走动,否则她的眼睛还真是有些接受不了。   继续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会,忽见20余人从左侧不远处的一个街口转过来,看衣着有官兵也有家丁,他们逐个商家地搜查,弄得到处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不一会的功夫,那伙人就来到凌云的近前,刚要进到店铺内搜查,却被其中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猥琐老头给拦住。   山羊胡尖声喝问凌云:“你是什么人?怎么穿得这么奇怪?把你的身份文碟拿出来!”   “身份文碟?”凌云一头雾水,“那是什么东西?”   “哈哈!没有身份文碟!”山羊胡面露喜色,招呼身边左右的人:“还不快把她给我抓起来!”   “你们凭什么抓唔~唔~”还没等凌云把话说完,两个官兵便一左一右将凌云的双臂架住,一个家丁模样的恶奴还用一块布巾把她的给嘴堵了起来。   山羊胡嘱咐身边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丁:“来福,继续带人给我搜,一定把春红那个臭丫头给我找出来。”随后又招呼堵凌云嘴的那个恶奴和架住凌云双臂的两个官兵:“把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子给我带走!”   此时,街道上虽然还有不少的行人,两侧的店铺也都在营业,但却没有一人出来阻止。   位于街道右侧茶楼的二层靠窗口位置,一名身背长剑,着青色长衫的青年焦急地起身央告对面坐着的黑衣人:“楼、老板,这些人当街掳劫一名弱女子,让我去教训教训他们,把那姑娘救出来吧?”   “闭嘴!不要因为不相干的人误了我们的大事!”黑衣人目光凌厉,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那慑人的气势却使得青年不再敢多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凌云被几人推推搡搡地带走。   城守府厅堂内,山羊胡躬身谄笑,对坐于檀木雕花椅上品茶的中年男子禀报:“老爷,小人领人在城中各处搜查春红下落时,为您寻到一名绝色女子。”   城守双眉倒竖、眼露凶光,“春红没有给我找到是吗?”说罢一脚将山羊胡踢倒在地,“找不到人,还拿什么所谓的绝色女子来哄骗老爷我,当我是傻子吗?你难道不知道欺骗老爷我是什么下场吗?”   山羊胡见状跪地哭号:“老爷,小人真不敢欺瞒您,那女子真的是国色天香,比我们府上的春红不知要强上多少倍,我让人把她带上来,如果您认为小人扯谎,再处置小人不迟!”说罢赶忙向堂外喊:“来喜,快把那女子带上来!”   话音刚落,恶奴来喜和两个官兵将凌云推搡着带了上来。   “老爷,您看这女子如何?”山羊胡收起刚才哭丧的嘴脸,满脸堆笑地对城守说。   “嗯~”城守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怒色不再,起身走到凌云的面前,扯掉塞在她嘴中的布巾,一脸的□。   “还真是个美人!她是谁家的姑娘?”   “回老爷,这女子没有身份文碟,说不定是哪家的逃奴。”   “逃奴?嘿嘿,把她带到老爷我的卧房。看好了,如果再逃了,我要你们的命!”   凌云实在看不下去这二人的嘴脸,厉声说道:“慢着,我不是什么逃奴,赶紧放了我!不然要你们好看!”无耻的奴才和荒淫无道的老爷,敢来惹她,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哎呦,这脾气还不小,不过老爷我喜欢!”看着凌云被两个孔武有力的手下带了下去,城守不由心花怒放。   “管家,这次的事情办得不错,回头老爷我有赏。”   “谢老爷!”山羊胡一脸的谄媚之笑。   “记得要一口咬定那女子是没有身份文碟的逃奴,不要出了什么纰漏。”城守虽然荒淫,但还不傻,从凌云那奇异的装束和说话的口气来看,绝不会是地位低下的逃奴。   “是,老爷,我会嘱咐所有人,不让他们乱说话。”   安排好了所担心的事宜,城守起身走向卧房,一想到那愠怒的娇颜和柔美的身躯,他就愈发地心痒难耐,不由加快了脚步。   城守卧房内,凌云内心纠结地走来走去。   “要瞬移逃走吗?不行、不行,决定了要以普通人身份来冒险的。可是,也不能任由那一脸横肉的家伙□啊!”   由不得凌云多想,城守屏退了看守在门口的下人和士兵,一脸□地走进房来。   “我刚才说过了,马上放我走,不然你会倒霉的!”凌云不停闪躲着向她扑来的城守,不忘对其警告。   “美人,别跑啊!”城守满屋追逐着凌云,口中不停说着各种淫词荡语。   “滚开!”见对方不断逼近自己,凌云开始随手拿起屋中的物品向城守砸去。   开始时还像老鹰捉小鸡似的觉得别有情趣的城守越追越没有耐心,头上、身上被凌云用茶杯等物砸中多次后,恼羞成怒地一个箭步将凌云困在墙角的案几旁,伸手狠狠地捏住凌云的下颌,低头就将自己那张恶臭的嘴向凌云唇上压去。   凌云怎么甘心就这样让他得逞,扭头抄起案几上的一个大花瓶就向那一脸狰狞的男人头上砸去。   霎时,花瓶碎裂,城主头上被划出一条又长又深的口子,鲜血汩汩地往出冒。   一脸惊怒的城主一手捂头,一手掐住凌云的脖子,杀猪般地大喊来人。不一会的功夫,下人和士兵就站了半个卧房。   “把这女人给我拖到门外,乱棍打死!”城主满脸是血,状如恶鬼,将凌云狠狠地推在地上。   众恶奴和士兵领命呼啦啦围拢过来,将凌云拖出门外,棍棒顿时如雨点般落在凌云的身上。   此时城主也走出卧房之外,边让人给他包扎,边不断命令家丁和士兵往死里打。   凌云面朝下趴在地上,恨得咬牙切齿,忍了十多分钟,仍不见这些混蛋有停的意思,忽然想起自己的皮肤、骨骼坚韧,此时身上一定是没有任何血迹,于是以意念之力将城主头上不断涌出的血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不一会就像个血人的模样,棍棒每一下落到身上都会溅起血花。   那城主的头虽然已经被包扎完毕,外表看来已经不再渗血,但却感觉愈来愈晕,身体发飘,看着地上任由众人棒打,鲜血已流淌了一地,不做任何挣扎的女人,心中认定她早已死去,便命人将“尸体”弃之荒郊。   风波城城南有一大片荒凉的野地,到处是半人多高的杂草和无序生长的树木。一辆马车停在野地边缘的路旁,从车上扔下来一个鼓鼓的麻袋到草丛中,然后掉头离去。   麻袋中的凌云浑身黏黏的都是那城主头上流出的血,极不舒服,但是她没有马上瞬移到随身空间或是别的地方,怕因为自己的消失使得草丛震动,万一将车上那几个恶奴引回来,自己的罪就白受了。   凌云仔细听着马车声渐行渐远,刚要瞬移出来,却听到从另一个方向传来杂乱的马蹄声,好像不止一匹马向自己所在的方向奔跑了过来。   “楼主,刚才从马车上掉下来的东西应该就在这里,我下去看看。”一名身着青色长衫的青年对另一骑马的黑衣人知会一声后,翻身下马,走到被麻袋砸得矮倒一旁的草地跟前,将麻袋拽到了路上。   青衣男子好奇地解开了麻袋,看到里面是一名浑身染血的女人,生死不明。    22 22、第二十二章 风之大陆——获救 ...   青衣男子将手指放在凌云鼻子下面探了探,又摸了摸脉搏,然后抬头恳求黑衣人:“楼主,是个年轻的女人,她还没死,我们救救她吧,不会耽误我们的事情的!”   黑衣人目光迷离地看着草丛中那全身被鲜血染红了的女子,脸色惨白,心中满是浓郁的悲伤,他僵硬地点了点头,艰难地将目光移开,吩咐青衣男子:“康良,去买一辆马车,再买套女子穿的衣服和一些伤药。”   “是,楼主。”叫康良的青年领命策马向集市的方向奔去。   黑衣人努力稳了稳情绪,下马走到路边,看着萎顿在草丛中的血人,一幕幕痛彻心扉的往事再一次不受控制地浮上心头,一样的浑身是血,一样的了无生息,当日的生离死别像一把最锋利的刻刀,深深地镌刻在他的心上,鲜血淋漓。   此刻,黑衣人再不复往日的冷酷无情,他哀伤、无助,一如当日。   过了半晌,他骤然意识到自己不应有如此脆弱、绝望的情绪,动作粗暴地将周围的野草拢到凌云身边,直到完全看不到人影。   黑衣人骑上骏马,疯狂地奔驰,直到悲愤的心情得以发泄,才又回到原地,静静地等候康良。   一个时辰之后,康良驾着马车匆匆赶回来,坐骑尾随其后。   康良将马车停在路边,从野草丛中把凌云抱到了车上,然后看着面前血葫芦似的人不知如何是好。   “出来赶车,跟着我走。”黑衣人冷硬的话语解除了康良的为难,想必他的主人知道该怎么做。   二人骑马驾车来到一处荒僻之地,此处有一个天然的雨水塘,旁边有一个小山坡,正好能挡住大路上行人的视线。   “把那女人抱出来,在水塘中洗净血污。”   “楼主,她伤成这样,在冷水中洗身子恐怕会加重伤情吧?”   “你手脚麻利点,洗干净换好衣服我们才能带她到客栈疗伤,否则她这个样子如何露面?”   “楼主!”康良一张俊脸涨得通红,“你是说让我给她洗身子?”   “不是你难道还要本楼主亲自动手!”黑衣人单手扶额,深为自己这善良手下的愚笨脑壳感到头疼。   康良硬着头皮把凌云抱出了车外,放在水塘边,扶着她的上身靠在斜坡上,犹豫地伸出双手要脱凌云的衣服。   如果不是此时满脸的血污,凌云肯定也和康良一样是个大红脸。   顾不得对方是否怀疑,血葫芦慢慢张开双眼,口中逸出一声呻吟,目光惊悚地看着康良。   康良被这“惊鸿一瞥”吓得“啊——”的一声大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山坡背后传来黑衣人的喊声。   “楼、楼主,她醒过来了!”   黑衣人闻言绕到水塘旁,注视着地下的女人。   “你们要干什么?”凌云假装虚弱地开口询问,心中却在窃喜自己遇到两个帅哥。   “姑娘,你被人扔在路边的草丛里,我们看你浑身是血应该伤得不轻,想替你洗净后带你到客栈疗伤。”康良终于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耐心地向凌云解释。   “谢谢二位恩人,我自己来就可以了,别脏了你们的手。”说罢晃悠悠地起身,向水塘走去,两个男人赶忙又绕到了山坡的另一面,康良将新买的女人衣服扔到水塘旁。   “姑娘,我把衣服给你放到水塘边上了,你洗干净以后换上,如果感觉不舒服,马上叫我们。”康良说完还不放心,侧耳听着水塘里的动静,打算随时冲过去救人。   凌云在水塘里脱光了所有染血的衣服,从随身空间中取出沐浴露和洗发液,清洗着身子。   洗完之后看两个男人并没有偷窥的迹象,便大胆地走上了岸,用浴巾擦干了身体,换上地下放着的衣服,梳好了头,脸和手涂上香喷喷的护肤乳液,然后赤着脚,假装虚弱地走到了两个男人的面前。   “你、你是~~”又是一脸惊奇傻相的康良话没说完就被黑衣人拽到了一旁。   “姑娘,快点上车吧。”黑衣人冷硬的声音催促着。   凌云摇摇晃晃地爬上了马车,一双雪白的赤足在两个男人眼前一闪而过。   康良懊恼地一拍后脖颈,“糟糕,忘记给她买鞋了!”   三人一路来到风波城中心的一家客栈,要了三件上房。   康良虚扶着凌云躺在了床上,告诉她不要着急,自己马上出去找大夫,却被一双纤纤素手拽住了袍袖。   “不要去!我好不容易装死逃出来,万一走露了风声,又被捉回去,就真的没有活路了!”凌云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恳求康良,“不用找大夫,我的身体没有什么,只是流血太多,休息几天就会好的。”   “真的可以吗?”康良很难相信,一个弱女子被打得浑身是血,休息几天就能好过来,心中后悔自己当时没不顾一切把她救出来。   “真的没关系,我身体很好,谢谢你们救了我,否则我就要憋死在那麻袋里了,不知二位恩人如何称呼?”   康良闻言只觉得无地自容。“别这么说,我们可算不上什么救命恩人,举手之劳而已。”说罢向凌云介绍道:“这位是我的老板,赤峰赤公子。”   “赤公子您好,多谢相救。”凌云心中不由偷笑:“赤峰,怎么不叫乌鲁木齐呢!”   赤峰看着凌云满面笑容地向他问好,觉得很是诡异,刚才还昏迷不醒、浑身是血的人,现在怎么就会露出这么灿烂的笑容呢?这女人,不简单。   “我叫杨康良,是赤公子店里的伙计。”康良见赤峰对凌云的问好毫无反应,赶忙出言打破僵局。   “杨公子,谢谢你!”看着眼前阳光又帅气的大男孩,凌云怎么也无法想象他会只是一个伙计。   “别叫我杨公子,叫我康良就好。”   “好的,那我以后就叫你康良。我叫凌云,你们以后也别姑娘、姑娘地叫我了。”康良的性格和凌霄有些相似,所以凌云对他的印象极好,有这样一个人在身旁,想必不会寂寞。   赤峰和康良不便在凌云的房间久留,放下伤药离开了房间。   “呼~终于走了。”凌云大大地松了口气,“从来没受过什么伤,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装。看赤峰的眼神,似乎是对我有所怀疑。还好那个康良憨憨傻傻的,容易接近。这一冷一热两个帅哥真是可爱,我一定要想办法跟着他们,说不定其中一个就是我的菜哦!”   为了装得更逼真,凌云将那难闻的药膏像涂香水似的抹在身体上一些容易散味的地方,“哎,刚才是血人,现在又成了膏药人,什么时候才能清清爽爽地做人呐?”   “当~当~当~”清脆的敲门声响起。   随着凌云的一声请进,客栈小二端着饭菜进到了房间。   “小姐,隔壁的客人让小人给您送来这些吃食,他们还让我告诉您,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找他们,那位穿黑衣的客人住在您房间的左边,另一位住右边,如果您行动不便,敲墙壁也可以。”   遣退了小二,凌云心中不住称赞这两个男人体贴周到。      俗话说得好:“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对于那满脸横肉的城守,凌云可没有放过他的意思。   深夜,凌云一袭黑衣、脸蒙黑布出现在城守的卧房。   看着床上头缠白布带、仰面平躺的城守,再看看旁边紧靠墙角、蜷缩而眠的年轻女子,想直接杀了他的凌云突然改变了主意。   “多行不义必自毙,如果放任你这么活下去,不知还要有多少无辜少女遭殃,不过我不会让你这么快就死的,你不是喜欢施暴吗,那就让你看看本姑娘暴力起来是什么样的!”    23 23、第二十二章 风之大陆——复仇 ...   风波城最为繁华的一处市集,此时伸手不见五指。   凌云将已经被施了定身术的城守捆绑在从城主府门前弄来的石狮子上,伏在他的耳边阴森森地恐吓:“残暴成性,坏事做绝的家伙,直接杀死太便宜你,以后我会天天把你绑到这里,每天割掉你身上的一件东西,直到我烦了为止,不过,我烦了的结果就是——直接把你杀掉!”   城守自出现在市集大街上,经冷风一吹,就已经醒了过来,可是浑身不知为何动弹不得,未知的恐惧使得他身体抖如筛糠。耳边传来的鬼魅般的话语更是吓得他几乎魂飞魄散。   凌云取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仗着天黑看不到眼前的血腥,手起刀落,将城守那不知害了多少姑娘清白的第五肢齐根斩断,任其掉落在地下。为了使城守不致流血过多而死,凌云还使用低级的火炎术为其止了血。      清晨,市集上各店铺的掌柜、伙计以及街边的小贩陆续来到市集,看到市集中心被绑在石狮子上的□血淋淋的男人,都是一脸的惊恐,心道怎会有人如此凶残。   只见那被绑的人身着华丽内衣,头上缠着白色的布带,此时已是神志不清,脑袋低垂,口中不断呓语:“我是城守……我是城守……敢来害我……定把你……凌迟处死……满门抄斩……”   百姓见这便是平日趾高气昂、恶贯满盈的城守,再不说掳劫之人凶残,直呼痛快、解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越聚越多,大家从开始时的小声嘀咕,到后来群情激奋,几乎人人都在痛骂城守。   “禽兽啊!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报应啊!报应!”   “这畜生看到哪家的姑娘漂亮,就强抢到府里,毁了人家的身份文碟,楞说是他家逃跑的奴隶,有亲人找上门来就是一顿毒打,有多少好姑娘都毁在他手里呀!”   “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作威作福、恶贯满盈啊!”   “多少年了,大家上告无门,今天终于看到这畜生遭天谴的一天了!”   “恶有恶报!老天长眼啊!”   ……   围观的众人,有的骂得痛快淋漓、有的想到自家的遭遇频频流泪,就是没有一个人肯出手相救,人们只希望这罪大恶极的城守能永远跪在市集,受人唾骂。   然而,事与愿违,城守的管家和家丁在发现城守失踪,久寻无果后,听到关于市集上的传闻,终于半信半疑地赶过来,将城守连同石狮子都抬回了府里。   “哎,这么快就被抬回去了,再多呆些时候,渴死、饿死那畜生该多好!”   “回去以后又该作威作福、残害我们百姓了!”   “不知是哪位大侠的义举,可别被城守给查出来呀!”   百姓们一哄而散,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凌云,今天市集里出了一件奇事,可惜你有伤在身,不能带你出去看。”康良知道凌云是在城守府里挨打,然后被扔到野地里的,所以上午从市集看完热闹回来就找到凌云,向她献宝。   “什么奇事呀?看你那么兴奋。”凌云装作一无所知,闪着好奇的大眼睛问康良,“快给我说说,都快要闷死我了!”   “风波城的城守风发昨晚被人绑在市集,还被断了、断了……”康良不知该如何向一个姑娘家形容那东西为好,摸着后颈红了脸。   “断了什么呀?你倒是说呀!”看着康良一副纯洁的大男孩模样,凌云忍不住逗他。   “就是、就是、就是子孙根啦。”康良终于涨着一张大红脸,扭捏得像个姑娘,说出了那三个字,惹得凌云在床上笑得缩成了一团。   康良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起身想要离开房间,却被一只小手抓住了手腕。   “你接着说吧,我,保证不笑了。”   手腕处传来的柔软、温润的感觉让康良顿时心跳加速,从未有过的心灵悸动让他瞬间迷失了自己。   过了半晌,康良慢慢缓过神来,看凌云真的不再笑了,才又尽量以平静的口气说道:“城守平日作恶多端,也算是罪有应得。只是我很好奇,城守家里家丁众多,还有护院的官兵,不知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城守连同他自家的石狮子弄到集市绑在一起。”   “你管他是什么人,跟你又没有关系。那个城守现在怎么样了?”凌云及时转移了话题。   “被他府上的人抬走了,嘴里还直嘟囔要把绑他的那个人凌迟处死、满门抄斩呢。”   “哼!他也不怕被绑他的那人听到,今晚再把他绑走!”凌云心中火起,这城守还真是死性不改,本来只是想吓吓他,看来今天晚上自己还得出马,让他和石狮子再次在市集过夜。   “再绑走?怎么可能?今天城守肯定会调更多的官兵到家里护卫,那些人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再把城守绑走,除非他们杀光城守府里所有的人。”康良自作聪明地将作案之人定义为一个团伙。   看着康良那笃定的神情,凌云不觉心中有气,暗道:“今晚我就再去把那城守绑了,看你明天能吃惊成什么样子!”      深夜,城守的卧房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地站满了官兵,连房顶之上也安排了二十几个守卫。   卧房内,惊吓过度的城守已然昏昏沉沉地入睡,两个负责服侍他的小丫鬟头正靠着床边打盹。   经过白天康良的提醒,凌云没有直接出现在城守府,而是瞬移到了距离城守府五百米开外的一条小街。   使用意念之力探查到城守府的所有状况后,凌云再次将城守和府门前的石狮子收入随身空间,这一次,凌云没有直接将他绑到市集,而是留在了空间里。      城守府中,负责照料城守的小丫鬟醒来突然发现城守消失无踪,大惊失色地去喊门外的官兵,众人开始只当是小丫鬟睡迷糊了,如此密不透风的防御还能让城守失踪,那还真是奇了。   为了保险起见,一名官兵跟随小丫鬟进房查看,见床上果真空无一人,瞬间冒了一身的冷汗。   官兵们在府内到处寻找无果后,又来到了城守被绑示众的市集,也没有发现城守的人影。   众官兵急红了眼,心道依城守往日的脾气,今晚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下被掳走,还不把他们全都砍头。   一群人如狼似虎,挨家挨户地搜寻城守的下落,搞得风波城鸡犬不宁。   老百姓不明所以地被官兵吵醒,开始时还满心地怨愤,之后听说这帮人是在寻找城守,不由又发自心底地欢呼雀跃,看来还真是老天有眼,这城守的末日终于到了。      客栈内,凌云和赤峰、康良也都被叫出了房间外,所住屋内被官兵搜查了一番。   “大家听着,如果看到一个头部有伤包扎白布的人,马上向城守府报告,如果发现谁有所隐瞒,定不轻饶。”带头的官兵对客栈内的所有人喊完话后,又急忙带队到其他的地方搜寻城主的下落。   “头部有伤的人~,向城守府报告~,难道是城守又被绑了!?”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起。   “不如到市集去看看,反正天也快亮了。”此话一出,众人均来了精神,纷纷回房,收拾妥当后,陆续向市集走去。   “凌云,你身体还没恢复,在房里好好休息,我和老板出去看看。”康良像哄小孩似的将凌云哄回房间,随后跟着赤峰走出了客栈。      “康良,这两天你和凌云相处,发没发现她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路上,赤峰终于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没有啊,她一直呆在房里,没发现有什么不妥呀!”   “你不觉得她有些诡异吗?明明衣服上有那么多的血,却不像受了多重的伤,除了行动迟缓,我觉得她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可能是她身体好吧?”康良此时也觉得凌云似乎是健康得有些过头。   “我猜她根本就没有受伤!”赤峰深邃的眸中闪烁着精光,向康良扔出一颗重磅炸弹。      虽说天刚蒙蒙亮,但市集中已是人潮涌动。即使城守没有再次被绑在这里,人们仍是津津乐道地谈论着昨晚城守再次失踪的话题,不肯离去。   突然,有一尖锐的声音大喊:“快看房顶,城守!城守!”   声音周围的人顺着那人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一所平顶屋的房顶之上,城守再一次被绑在了石狮子上。   集市中的人们逐渐沸腾了起来,欢呼雀跃声、愤怒咒骂声、伤心痛哭声不绝于耳。多年来,城守风发为了个人私利,同时也是为了取悦朝廷,以苛捐杂税压榨百姓,致使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满足□,他不知祸害了多少纯洁少女,拆散了多少夫妻;对敢以反抗者,他通通以暴力解决,又不知死了多少无辜的人;有些遭受迫害的人一怒到官府告状,辗转总会被城守所知道,最终不是被害至死,就是远走他乡。   如今,这罪恶滔天的人连续两天被绑于市集示众,人们怎能不激动欢呼。    24 24、第二十四章 风之大陆——夜窥 ...   在距离市集较近的另一条街上,凌云秀眉微颦、眼露杀意,她凝聚意念之力,在上丹田内瞬间呈现出一组符号真言,这是一个远程攻击的火系法术——炎杀咒。   市集中正愤怒咒骂的人们忽见一枚枚火球从另一条街上飞来,直接落在被绑缚的城守身上。  本来已经接近昏迷的风发,被剧烈的灼痛激发出最后的一点力气,嘶号了几声,便再没有了生息。   “上天终于看到城守的罪恶了!”   “感谢苍天,惩恶扬善!”   ……   市集上的人们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归结为苍天显灵,纷纷虔诚地跪倒在地,祷告上苍,希望老天能惩尽世间一切邪恶。   凌云没有想到,她恶作剧式地血腥报复竟然会产生如此轰动的结果,看来,惩治一个极恶之人,远比去努力帮助一百个好人的效果要好得多。      悄然回到客栈,静静地躺在床上,凌云俨然又变回了伤员,不管装得像不像,还是要硬着头皮去装。   直到吃过小二送来的晚饭,又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康良也没有过来。凌云很奇怪他今天怎么这么沉得住气,市集上发生了那么大的事,他竟然不过来八卦一下。   闲得无聊,凌云便进入随身空间修炼,为了不让赤峰二人看出破绽,她都是使用时间静止,无论修炼多长的时日,出来时还是那个时间。      结束了修炼的凌云躺在床上,正准备入睡,却听到房门上传来的轻微响动,“难道有贼?真是不知死活!”   心中恼怒的凌云以意念之力探查屋外的情况,却意外地发现是赤峰和康良二人。   “他们两个这么晚要进我房间干嘛?难道是想……”凌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一冷一热两名帅哥强*暴熟睡美女的画面,“不对不对,他们不是那样的人,至少康良不是。” 凌云随即又否定了自己龌龊的想法。既然想不出所以然,那就只能躺在床上假装熟睡,静观其变。   过了大约半刻钟的时间,门外的二人终于成功拨开门闩,悄然进入了房间。   赤峰将康良推在身前,向凌云的床榻走去,康良却不断地退缩,似乎是赤峰安排他在做一件他极不愿做的事情。   “对了,赤峰这两天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怀疑,他现在一定是带康良来查看我是不是真的受伤,康良之所以退缩,是因为他单纯善良,不愿意揭开我的衣服验伤。”看到二人别扭的举动,凌云瞬间明白了他们的用意,也顿时有了主意。   “不要、不要碰我!”床上传来凌云的梦呓,她的身体也在微微做着挣扎的动作。   正在迟疑和纠结的二人顿时停止了脚步,凝神倾听凌云的梦话。   “求求你们,放了我吧!不要打我,求求你们,不要打我!……”凌云不断地哭喊求饶,声音越来越大,被子也被她在挣扎中踢到了地上。   一旁的康良感觉心里像针扎般地刺痛,更加悔恨自己当初没有不顾一切地去救她。   然而,赤峰却不是如此想法,他迅速、无声地来到凌云的床榻边缘,右手并拢的二指点中凌云身上的一处穴位,凌云顿时感觉天旋地转,险些昏了过去。   拿出火折子,几下便吹出了火星,赤峰借助微弱的光亮,看到床上的女人由于刚才的挣扎弄得头发凌乱,脸上的泪迹反射出点点火光,头下的白色枕头也被浸湿了一片,他犹豫着要不要解凌云的内衣查看,踯躅半天,目光落在那满是泪痕的凄美面容之上,终是缩回了伸出一半的手,率先走出了房间。   康良木然地跟随赤峰走到屋外,关好了凌云的房门,守在一旁。   屋内的凌云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险!多亏我随机应变,又是说梦话,又是向自己脸上浇水伪装眼泪,否则还不真得被他们扒光衣服看啊!”   想到门外的康良还在傻傻地替自己守着门,凌云虽然有些于心不忍,但也没有办法,只能任他守着。   清晨,凌云早早地起床,推开了房门。靠在墙边打盹的康良顿时惊醒,见凌云正奇怪地望着他。   康良窘迫地摸着后颈,声音有些沙哑地说:“昨天晚上路过你房间,见门没有关严,想必是你粗心忘了插上,所以在这里替你守着,你可要记得感谢我哦!”说罢留下一个阳光般的微笑,走回自己的房间。   凌云也曾被不少人追求过,但像这种暖如炙阳的感觉却从未有过,目光注视着康良进入房间后,她才又退回自己的屋里,满脑子都是那灿烂如阳的笑脸。   吃过早饭,敲门声响起,凌云奇怪康良怎么休息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起来,刚要对进门的人责备,却发现来人竟是赤峰。   “凌姑娘,我和康良在风波城的事情已经办完了,今天下午就要离开,不知道你有没有去处?”较之往日的冰冷,今天赤峰的语气柔和了很多。   “我……”凌云在风之大陆根本就像个无头苍蝇,哪里有什么去处。   “要是没有去处,你又相信我和康良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走。只是我们经常要天南地北到处奔波,不知你能否吃得了辛苦?”   “可以的,我什么苦都能吃,你们带上我吧!”凌云心里暗自高兴,风波城她已经全部探查完毕,并没有感应到香雪的天冲之魄,能够跟随他们一起走真是再好不过。   午餐过后,三人离开了客栈,还是赤峰骑马,康良驾车。   “康良,我们这是要去哪呀?”凌云并排坐在康良的身旁,边悠闲地欣赏着路两旁的景色,边出言问道。   “风笛城,一个很吸引人的城市,到了那你就知道了。”有凌云在身边作陪,康良心情格外的好,一脸的阳光灿烂。   “嘿,你还跟我卖关子啊,不行,你现在就得告诉我!”凌云难得露出小女儿的娇态,摇着康良的胳膊撒娇。她很喜欢和康良在一起,那种快乐、放松的感觉对她有致命的吸引力。   康良被凌云的亲昵举动窘得红了脸,心跳如鼓。“我,我说过了,到了那你就知道了。”这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如此美妙,怎能就此说出谜底。   “我以前还真没发现你这么坏,看我好奇故意不告诉我,让我干着急是吗?”凌云将脸探到康良的身前,怒目而视,“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罢突然伸出双手,捏住康良的面颊,狠狠地向两边扯去,嘴里传出咯咯的笑声。   康良脸上吃痛,不禁伸出一手拨开面前罪恶的魔爪,不料却使得凌云的身体突然失衡,眼看就要落入车下。大惊失色的康良一把捞住凌云,紧紧地将她固定在自己的身上。   半晌,惊魂未定的二人才注意到自己暧昧的姿势,不由都涨红了脸。   凌云由于整个人趴在康良的身上,动弹不得,贴着健壮的胸膛,感觉到急速的心跳撞击着自己的面颊,凌云的心跳也愈加地狂乱。   康良轻轻地将凌云抱放在自己的身边,紧张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两位红脸关公傻傻地坐在马车上,赶车的人手里遗失了马鞭还茫然不觉。   骑马走在一旁的赤峰默默地看着这一切,消瘦的身影越发显得孤单。    25 25、第二十五章 风之大陆——初恋 ...   一行三人白天赶路,晚间住店,不知不觉已走了两天。由于那天的意外拥抱事件,凌云再不敢与康良嬉闹,闷了坐在马车厢外面时,也是只看风景。   可是这样赶路的日子实在是无趣得很。凌云开始在心底埋怨康良:“臭小子,我不主动和你说话,你就也不和我说话,这是想闷死我呀!”越想心里越觉得有气,于是爬出车厢,气囊囊地坐在了外面。   正在赶车的康良听到后面有动静,知道是凌云出来了,不由又红着脸想起那天销魂的一幕:柔软的身体、清香的气息、粉红的面颊、如水的双眸,这几天的梦里几乎都在重复这一情景,白天见到凌云时,也总有一种想要把她再次拥到怀里的冲动。康良只觉得脸上发烧,心跳加速,头也没敢回。   凌云见康良对她不理不睬,心里更是有气,几下蹭到他的身边坐下,本是想怒气冲冲地责问  一句,可说出口的话,却怎么听都像是受了冷落的小媳妇的幽怨口气。   “这两天怎么不理我?”   康良扭过头,看着那张恼怒中又带着几丝委屈的小脸,半天才挤出一句:“我没想不理你,是你这两天不理我,我还以为你在生我的气。”   “我什么时候生你气了?笨蛋!”凌云说完气得将脸扭到了另一边。   “还说不生气,那现在你在干嘛?”康良看着凌云的后脑勺小声嘀咕。   “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蛋!”   康良觉得心都快要碎了,自己有生以来心仪的第一个女子竟然会这么毫不留情地骂自己。   “你讨厌我是吗?那我以后离你远一些就是了,你不用总是骂我。”   “天哪,我真是输给你了!”凌云“帮当”一声躺倒在车上,心道这纯情小男生还真是麻烦,难道非要自己扑过去,他才能明白吗?   心如刀缴的康良黯然地赶着马车,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组织里不接受女人加入的规定,心中决定以后再也不去招惹女人。   凌云躺在车上,心里不停地做着思想斗争,长了这么大,她暗恋过,也被追求过,但从没真正谈过一次恋爱,更没主动追求过别人,难道纯纯的初恋竟是要自己主动出击吗?   猛地坐起身来,看着前面失魂落魄的康良,凌云心里有了决定,挪动身体坐到他的身边。   “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柔和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康良扭头见凌云坐在自己的身边,离得很近,一张笑脸灿烂如花,明亮的大眼睛里映着他的面庞。   突然的转变让康良不知所以,茫然地与凌云对视,望着望着便陷入那两汪深潭。   凌云的一只手慢慢地握住康良的大手,满眼的柔情蜜意,心道如果这小子还是不明白,那她就打算放弃了,人要是太笨会对子孙后代不利的。   这天上一脚、地下一脚的落差让康良的心情由极度伤心失望瞬间转为幸福和狂喜,他激动得反手握住了凌云的小手。   凌云终于松了口气,看着眼前高大英俊的纯情帅哥冒出一句极不浪漫的话:“还好你没傻透腔!”   康良再也不会计较凌云说他傻,甜蜜的感觉胜过了一切,握着柔嫩的小手,仿佛抓住了全世界。   初涉爱河的人总是喜欢腻在一起,两个人眉目传情,火花四射,完全忘了旁边孤单一人骑马行走的康良的主子。   甜蜜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天色将黑,三人就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晚餐时,赤峰看着柔情蜜意的二人,感觉自己分外多余,匆匆吃过便回了房间。   望着赤峰的背影,康良心里有些忐忑,虽然楼主并不阻止手下成员结婚生子,但是此次事关重大,他甚至亲自出马,负责护卫的人都是远远地跟随着不能靠近,不会什么时候楼主突然觉得凌云碍事,将她赶走吧?   “康良、康良,想什么呢?”凌云伸出手在康良眼前摇晃。   “嗯?没想什么。”康良回过神来,替凌云夹菜,示意她快吃。   凌云心中猜测康良一定是担心赤峰怪他照顾不周,心道:“这个傻瓜,人家比你可聪明多了,不愿意在这里碍眼,自然早点走咯。”   吃过饭,天也黑了下来,凌云想起《武林外传》中,郭芙蓉和吕秀才经常到屋顶上聊天看星星,便缠着康良也带着她上屋顶。   康良拗之不过,便带着凌云来到屋外,见四下无人,揽住纤腰飞上了屋顶。   “哇!你会功夫啊?”虽说凌云瞬移的距离要比这远得多,但实际飞跃的感觉还是很让人兴奋。   康良扶凌云坐在了一处稳妥结实的地方,握住了对方的小手。   “空气真好,看星星都特别得清晰、闪亮。”凌云仰头望着洁净无污染的天空感叹。   “星星再亮也比不上你的眼睛亮。”康良痴迷地注视着月光下的凌云,由衷地说出甜言蜜语。   “呵呵,难得你也能说出这样的话,必须奖励一下。”说罢樱唇凑到康良的面前,轻轻落下一吻。   幸福和甜蜜顷刻溢满了整个心田,康良情不自禁地将凌云拥入怀中。感受着柔软的身躯、清新的发香、光洁如玉的肌肤,她身上的一切都那么令他痴迷。   凌云抬头,深情凝望着近在眼前的帅气面庞,温柔而又有力的拥抱让她觉得格外温暖、安详,放松全身依靠在康良的怀里,头倚在他的脖颈下,不由自主地闭上双眼,温暖幸福的感觉令她有些昏昏欲睡。   忽然感觉唇上一凉,睁开眼,见康良一张俊脸几乎贴在自己的脸上,没有拒绝和退却,凌云再次舒服地闭上眼睛。   这一举动给了康良极大的勇气,他轻轻吸吮舔吻着每一处樱唇,虽显笨拙,却不失纯情。   凌云虽然不是第一次被男人吻,但却是第一次被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亲吻,柔腻、甜蜜,心跳加速,相爱的两个人的吻最是销魂,凌云沉溺其中,闭眼享受着其中滋味。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康良轻拍凌云的脸颊,“醒醒、醒醒。”   “嗯?”凌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心想刚才是做了什么梦吗,感觉好舒服、好幸福。   康良黯然地挎着一张脸,低声问:“不喜欢我吻你吗?怎么睡着了?”   “天哪,我睡着了吗?”凌云感觉自己真是令人扫兴,再舒服也不能睡过去啊,看着康良沮丧的表情,不知如何安慰他才好,不会因为这次的阴影,以后都不肯吻她了吧,那可就亏大了。   既然说不出“我喜欢你的吻。”、“我希望你经常吻我。”这样的话,那就做好了。   凌云双手圈住康良的脖子,闭上眼睛,轻柔地吻上对方坚毅的双唇。   康良感觉自己今天的心情始终是一会天上、一会地下,极度的失望过后总是会有更大的惊喜。他变被动为主动,紧紧地将凌云锁在怀里,热烈而又激情地吻着。   突然的转变让凌云心中惊喜,再次放松身心,享受着康良的热吻,这一吻激烈而又缠绵,让凌云有些窒息,心想他难道是怕自己再睡着吗?   为了呼吸到更多的空气,凌云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嘴,不想康良柔韧的舌却趁机钻入,纠缠着她的小舌,凌云用力推开康良,大口地喘着气,望着眼前的康良想:“小子,这么快就自学成才了吗?!”   血气方刚的康良还感到意犹未尽,揽过凌云,细密的吻落在面颊、耳朵和眼睛上,吻遍这些地方之后,又要向凌云的脖颈吻去。   “好了,太晚了,我们回去吧。”凌云出言阻止了康良的进一步举动,这小子是越来越胆大、越来越过分了,难道“邪恶”的黑夜真的能让纯情帅哥变身色狼?    26 26、第二十六章 风之大陆——参赛 ...   有了爱情滋润的旅程不管多远都不会乏味和疲累,凌云和康良一路卿卿我我,在他们的眼里,半个多月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只是可怜了康良的主子赤峰,一路上孤单寂寞,反倒他更像是护送主子的侍卫。   进入风笛城,凌云四下观看,并没有发现这里有什么奇特之处。   “康良,你不是说这里很有趣、很吸引人吗?我怎么没发现它与风波城有什么大的不同?”   康良一手与凌云十指相扣,一手挥鞭赶着马车,温言回答道:“风笛城是一座音乐之城,风之大陆上许多乐器演奏和歌唱方面的顶尖高手都汇聚在这里。”   “经常有演出是吗?”凌云顿时来了精神,异大陆的音乐会或是演唱会,很令她期待。   “是经常有一些比赛,前一百名角逐时会有观众到比赛场观看。”   “那岂不是会很精彩!”凌云双眼放光,将康良的胳膊搂在怀里撒娇,“你带我去看好不好?”   康良面露难色,“我和老板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恐怕不能陪你去看比赛。”   凌云闻言马上松开了抱在怀里的康良的胳膊,有些失望地说:“没关系,你们忙你们的,我自己去好了。”   “那怎么行!”康良当即制止,语声很大,情绪还有些激动。   “为什么不行?”凌云见康良面色不善,顿时也来了火气,“你不带我去就算了,还不让我自己去,难道让我一个人在客栈里闷死啊?”   见凌云生气,康良连忙又放柔了语气解释:“别误会,我是担心你的安全,一个弱女子有多危险你还不知道吗?上次我和老板把你救出来时,你被打得满身是血,难道这么快就忘了?”说罢将凌云揽在怀中,在她耳边轻声嘱咐:“别一个人出门,我会担心的。”   凌云顿时语塞,知道自己错怪了康良。   “这城里到处都是乐器行,不如我给你买些乐器玩玩怎么样?”康良重又握住凌云的手,出言哄道。   “好吧。”   见凌云似乎兴致不是很高,康良又想到一个主意,“我再给你请个先生,让他来教你演奏乐器好不好?”   “不用了,我自己玩玩就好,难得你想得这么周到。”凌云对极力讨好自己的康良露出欣慰的笑容。   康良顿时心花怒放,忘了这是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对着凌云的额头就是一吻,此举顿时引来众人地侧目。   意识到自己得意忘形做了“有伤风化”之事,康良涨红着一张俊脸、微低着头,急忙赶车向前走去。   凌云就是喜欢康良这副纯情少男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又想逗他。   搬过那张红脸,对着嘴唇就是一个甜吻,吻完之后迅速退到回马车厢里,想象着康良面对路人那一脸的窘迫相,凌云笑得一阵花枝乱颤。   找到客栈急匆匆地将赤峰和凌云安顿好后,康良便马不停蹄地出去为凌云买乐器,好在风笛城不负音乐之城的盛名,遍地乐器行,没费他多长的时间便顺利完成了讨好心上人的任务。   看着康良没有半刻喘息便跟随赤峰走出了客栈,凌云心中虽然温暖、甜蜜,但也有些心疼,暗暗下定决心:“只要你不负我,凌云一定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为了让凌云能够安静地呆在客栈,康良买的乐器还真是不少,大大小小几乎摆了半个屋子。琵琶、二胡、古筝、萧是凌云认得的,但还有一些是凌云叫不出名字的乐器。   “也不知道他们两个人到底是做什么的,还挺有钱!”凌云胡乱拨弄着手下的古筝,发出悠扬悦耳的声音,“不过做什么都没有关系,只要康良他人好,对我也好就够了,等我法力达到能够承载其他灵魂的时候,我就带着他一起走。”      风笛城巨大的比赛场的大门两侧,排着十余队长长的队伍,排队的男女老少秩序井然。   从客栈中偷溜出来的凌云坐在街边茶摊中,看着面前壮观的场面,好奇地询问小伙计:“请问这些人是在排队买票吗?”   小伙计熟练地斟上茶,满脸带笑,“客官您一看就是外地人,他们是报名参加比赛的,想买票在各处茶馆、酒楼都能买到,连我们这小茶摊也有票卖,不过位置不太好,但是价格绝对便宜。”   “哦,原来是这样的。”凌云啜了一口茶,随口又问:“那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来报名参加比赛呢?优胜者有什么奖励吗?”   “当然有了,每次比赛从第一名到第一百名都会有奖励,只不过第一名是百两黄金,第一百名只有一两黄金,不过就算是一两黄金也够普通百姓人家过上几个月了。”伙计脸漏羡慕之色,接着又说:“不过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我们这座城最是重视音乐,取得好名次的人会得到大家的尊重,绝顶的音乐高手在我们这里都有很高的地位。”   “哦,那就难怪了,我说怎么有这么多的人报名。”   “客官,今天是最后一天报名,经过三天的筛选之后就要进行前一百名的比赛,您要不要先买张票?”精明的小伙计适时地向凌云推销门票。   “不用了,本小姐也要参加比赛。”在小伙计呆愣的目光下,凌云留下一小块金子,起身走出茶摊,排到了队伍后面。   “这姑娘可真有意思,连比赛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就要报名参赛!”小伙计一边嘀咕,一边掂量着手里的金子,“不过出手倒是挺大方!”   凌云从小到大,无论是在相貌还是学习、能力等方面,都只是处于中上,从来没尝过第一的滋味,如今容貌是够美了,但才艺和内涵还是欠缺,所以她想借助穿梭时空的能力,拿个冠军尝尝,也丰富一下自己的艺术底蕴。   半个多时辰后,终于轮到凌云报名。   “乐器还是演唱?”负责登记的中年男人开口问道。   “乐器。”凌云对乐器一窍不通,倒是能哼哼着唱几句,但她还是报名参加了乐器演奏的比赛,没办法,如果天生五音不全,练习上万年也不可能有什么成绩,乐器倒是可以考虑。   “种类?”   “古筝。”   中年男人又接着问了一些姓名年龄之类的问题后,让凌云交了一两银子的报名费,算是报名成功了。   凌云兴致勃勃地回到客栈,先是穿越到唐朝学习了十年的古筝,接着又回到现代买了一些曲谱和影音资料,她没敢回家,怕见到苍斓,人家思妻心切,自己在风之大陆却是又泡帅哥,又是参加海选,玩得不亦乐乎,还是别刺激“他老人家”为好。      与赤峰出门办事回来的康良第一件事就是到凌云的房间查看,却刚进入房门就被凌云抱了个结实。   “好想你!”凌云将头埋在康良的胸前,传出闷闷的声音。   “不会吧!我才出去多长时间,你就想我了?”康良真是哭笑不得,伸手抬起凌云的下巴,见她眼睛红红的,好像真是很想自己的样子。   “嘿嘿,逗你玩的。”凌云冲康良咧嘴一笑,用手戳着他胸前结实的肌肉,“千万别自作多情哦!”说完将康良按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凌云取来古筝,放在桌案上,饱含思念之情,为康良弹奏了一曲《梁祝》。   一曲完毕,凌云抬头望着康良的反应。   “弹得不错,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才艺。”康良含笑把玩着凌云的一缕秀发,出言赞扬道。   “哎,这么凄美、哀婉的一首曲子,却换来你这副笑嘻嘻的表情,也不知道是你的欣赏水平差,还是我的演奏技能不过关。”康良的赞扬没有给凌云带来丝毫的成就感,反倒让她有些泄气。   不过凌云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很快她又调整好了心态,在心中决定:“弹得不好也没关系,反正有的是时间,大不了再拜名师苦练。”      第二天的选拔中,凌云以一曲《渔舟唱晚》轻易地进入了前五百名,获得了参加次日前三百名选拔的资格。   凌云正要背琴走出选拔场地,耳边却传来几个年轻姑娘低低的议论声。   “就是她,那天大庭广众之下与男人搂搂抱抱,做些下流之事。”   “我也看到了,根本就是荡妇嘛,怎么好意思来参加这么高雅的比赛,对我们简直就是侮辱!”   “真有这回事?不过她的水平可不怎么样,相信过不了明天那一关。”   “就是,今天她只是侥幸,等着明天自取其辱吧!”    27 27、第二十七章 风之大陆——夺冠 ...   凌云心中火起,但又不愿和这些作风守旧的人计较,憋了一肚子的气,暗暗发誓:“不管花费多长时间,我都要得这个第一名,让你们看看,到底是谁自取其辱!”   夜晚,客栈的房顶上,凌云依偎在康良的怀里,静静享受着二人世界。她已经决定,不学成古筝泰斗的程度绝不回来。   这一次,凌云穿越中国和风之大陆的各个朝代,访遍古筝名家,博采众家之长,从演奏技法到对作品的领悟能力都有了极大地提高。直到因为水平过高,再也没有人肯收她为徒,才又返回了风笛城。   凌云毫无悬念地入了一百强(⊙﹏⊙b汗,好像超女选拔赛!),她出神入化地古筝演奏得到了评委的一致认可,现场好评如潮,甚至有被淘汰的选手跑来要拜她为师。众星捧月般地感觉让凌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   “哈哈,我也要成艺术家了!”凌云在心中肆意狂笑,yy着自己成为古筝演奏家时,被众人崇拜、敬仰的情景。      前一百名的比赛在比赛场的一个演出大厅举行,上下午各一场。因为能进入前一百名的选手都具有相当的水准,因此以售票公演的方式进行,这对选手的心理素质也是一次考验。   比赛规则很简单,不分乐器种类,选手演奏结束后,十五个评委分别打分,以十分为满分,按总分高低区分名次,确定晋级人员。   第一次在这么多的观众面前演奏,凌云不免有些紧张,手脚冰凉,甚至全身都有些发抖。偷偷进入空间平静了好长时间,才又回到比赛现场,气定神闲地演奏了一曲《高山流水》。   这是一首以曲绘景的写意作品,前半部分以浑厚而优美的音色,描绘了高山的雄伟苍劲;后半部分则使用了上下行刮奏的手法,细腻地刻画了流水的不同形态。   悠扬流畅的旋律、古朴典雅的音韵和深远绵长的意境将评委和观众仿佛带入了风光秀美的山水之间。   一曲终了,凌云得到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满分,一百五十分,在台下观众沸腾的掌声和欢呼声中,凌云意气风发地走出了比赛场地。   当路过那几名曾闲话她“举止不良”的姑娘身边时,心情愉悦的凌云不计前嫌地对她们报以微笑。没有她们当初对自己演奏技艺蔑视,凌云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动力去刻苦学习琴艺。      决赛之日,比赛大厅座无虚席。风笛城的城守也来观看这场比赛,他和一位身着黑衣的冷峻男子坐在贵宾包厢内,身后站着各自的侍卫。   本次决赛的三名选手分别是一名吹箫的俊俏青年,一名拉二胡的七旬长者,以及——凌云,她是本次决赛唯一的一名女选手,也是唯一一名使用弹拨乐器的选手。   因为决赛只有三人,为了使比赛具有一定的时长和可看性,所以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自选曲目的比赛,俊俏青年吹奏了一曲《凭湖望月》,曲调悠扬婉转,技巧无懈可击,赢得了满堂喝彩,取得了一百四十六分的高分。老者的二胡演奏也以沧桑、质朴的曲调和炉火纯青的技法取得了一百四十八分。   当身着飘逸素净唐服、宛如仙女下凡般的凌云步入表演舞台时,台下的观众在一阵惊艳过后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这是历届比赛中唯一一名取得过满分的选手,这两天的街头巷尾都在议论她那倾国倾城的容貌和神乎其技的演奏水准,更为让大家热衷谈论的是,据说此女子行为放浪,当街与男子搂抱亲吻,好多人出于好奇,要一睹这位色艺双绝、行为不羁的女子的风采,导致出现了大批人疯抢决赛门票的局面。   相比台下狂热、好奇的观众,位于包厢内的两个人更为震惊,黑衣人回头疑惑地望着自己的侍卫,而侍卫则是一脸的紧张和“我也不知道这事”的表情。不用说,这二人正是赤峰和康良。   凌云选择的曲目是她曾为康良弹奏过的《梁祝》,这首曲子中所展现的生死不渝的爱情是她的毕生所求,所以即使它不是传统的古筝名曲,凌云也别有偏爱。   指尖滑过,悦耳的琴声仿若仙音流淌在每一个角落,凄婉、唯美的曲调让人们不由自主地在脑海中描绘着自己最向往的爱情,有甜蜜、有苦涩,有无可奈何的悲欢离合,但无疑都是美丽异常,地老天荒心不变的爱情谁不向往,即使痛彻心扉也不能舍弃。   凌云将全部的感情都倾注在这一曲当中,眼角含泪,心中波涛起伏,为什么世间难有不变的爱情?为什么只有在爱情最为真挚、灿烂的一刻以悲剧结束才能维持它的美丽,为什么当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在一起时,爱情会慢慢地消磨殆尽,甚至有人会背叛。时间,是爱情的杀手吗?   一曲终了,场内寂静无声,过了半晌,从梦幻的爱情中醒来的众人才激动地报以雷鸣般地掌声。   这一次,又是一百五十分的满分。   此后的比赛中(其实只能说是老者与青年之间的比赛),凌云以实力征服了现场的每一个人,从弹奏技巧到对作品情感的表达,都已达到了一个无法逾越的境界。比赛以凌云的三个满分结束,这一空前绝后的成绩成为了风笛城音乐史上的神话。   领取了奖金,凌云却无法走出比赛场,好多狂热的观众久久不肯离去,还要再次一睹芳容。   “这可怎么办,这么多人围观,又不能搞突然消失,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呀?”虽说并不是心急如焚,但被困在这里走不出去也很烦,凌云这回终于体会到成为巨星的烦恼了。   突然,凌云感觉怀中一轻,笨重的古筝转移到了另外一人的怀里,那人二话不说,牵起凌云的手就走,凌云刚想发作,发现竟是康良,心里发虚的她只得乖乖地跟着。   七拐八拐地终于来到一个无人的房间,康良放下怀里的古筝,注视了凌云半晌,才面带不悦地问:“为什么要偷偷跑来这里参加比赛?”   看到康良往日阳光灿烂的笑脸如今阴云密布,凌云心里极不好受,似乎他们之间突然拉开了距离,这种感觉让她极为恐惧,颤抖着上前抱住康良,将头埋在他的胸前,在心里告诉自己他还没有远离,也不能远离。   “别生气,好吗?你这样我很难过。”由于过度地患得患失,凌云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康良用手扶起凌云的头,见她眼中含泪,满脸的不确定和恐惧,心痛地轻轻擦掉她眼角的泪水。   “以后不要再一个人跑出来了,我怕你再满身是血地出现在我面前。”   凌云的泪水顿时犹如泉涌,任康良怎样擦都擦不干。康良索性不再去擦,低头吻上凌云的双眼,轻轻舔舐着,直到不再有咸咸的眼泪流出,他才抬起头来。   “我知道以后你哭时该怎么哄你了。”   凌云红着脸轻轻捶打康良的前胸,“你学坏了!”   “不过我再也不想见到你哭了。”   终于雨过天晴,凌云套上康良早已准备好的男装,二人堂而皇之地走出比赛场,上了一辆马车,康良将凌云送到客栈后,又再次出门去与赤峰汇合。   凌云躺在床上,想着刚才自己在康良面前的表现,似乎过于敏感,一件简单的偷溜小事而已,怎么就能联想到康良是否会因此生气而离开自己,还哭得一塌糊涂,简直就是弱智,难道人一谈起恋爱,连起码的分析能力都丧失了吗?还是自己不太正常?这样下去,康良是否会因为自己过于粘人而看轻自己呢?   得了恋爱弱智病的凌云不停地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地就睡了过去。      “凌云,快醒醒!”   睡得迷迷糊糊的凌云突然被人推醒,习惯性地抓住那只手,刚叫了一声“康良”,睁眼看清眼前人后却赶紧松开了手。   “别说话,跟我走。”赤峰拽着凌云快速走出门外,将她抱上自己的马,二人共骑飞驰而去。   “出了什么事吗?康良呢?”凌云神经再大条也知道是出了事。   “康良受了重伤,我们现在去找他。”赤峰不停地摧打着身下的马,恨不得一步就能赶到康良的身边。   一处茅屋内,神志不清的康良躺在破旧的矮榻上,胸口插着一把闪着森森绿光的匕首,周围的衣服上染满了黑色的血迹。只有几名侍卫模样的人守在茅屋内外。   “砰”地一声,门猛地被撞开,凌云扑到榻前,看着在死亡边缘挣扎的康良,不由心痛如绞。    28 28、第二十八章 风之大陆——追查 ...   “还没有找到大夫吗?”赤峰不复往日的冰冷,无助地询问身边的人。   “禀告楼主,出去十个人,都还没有回来。”   屋内顿时陷入可怕的沉寂。   “你们都出去吧,我有办法。”凌云自信的声音传来。刚才是关心则乱,稳下心神的她已经有绝对的把握让康良继续活蹦乱跳地活下去。   屋内众人都疑惑地望着凌云,康良不止是伤势严重,匕首上更是涂有巨毒,她真的可以吗?   片刻的静默后,赤峰神情复杂地望着凌云,留下“我相信你!”四个字后,带领众人走出了房间。      凌云一遍又一遍地向康良施放解毒术,直到他伤口附近的皮肉变为正常的颜色才停止,从空间内取出药棉和双氧水,小心地擦去伤口附近有毒的黑色血污。   毒是解了,可康良胸口上那柄闪着寒光的匕首就像是插在凌云的心上。没有别的办法,凌云一咬牙,闭眼握住匕首,猛地拔出来扔在地上,艳红的鲜血顿时涌了出来,凌云顾不得手上染满的鲜血,急忙一遍又一遍地向康良施放疗伤术,很快地,伤口不再流血,并且开始慢慢地愈合。   大约一刻钟后,康良的伤势已经治愈,但是由于失血过多,还没有马上醒过来。为了掩人耳目,凌云从康良的身上撕下一些布条,将他已经没有伤口的前胸包扎起来。   轻轻将康良放躺在榻上,用衣袖抹去头上的汗珠。由于是第一次使用疗伤类的辅助性法术,凌云还不熟练,又是面对自己最在意的人,难免有些紧张。      凌云打开门告诉赤峰等人康良已无大碍。   赤峰闻言奔入屋内,见康良的面色已不再青黑,知道剧毒已解,但是看他的脸色惨白,不由又担心起来。   “不用紧张,他失血过多,自然是这个样子,修养几日就会好的。”   “谢谢你!”少言寡语的赤峰由衷地说出感谢的话。   “康良是怎么受伤的?是谁害的他?”凌云望着榻上脸色苍白,还没有恢复神智的康良,恨不得将伤他的人碎尸万段。   “康良是为了替我挡那一刀受的伤。”赤峰颓丧地说出实情。   “我是问你什么人要加害你们?”   “凌姑娘,虽然你救了康良,但是有些事我还是不能告诉你,如果要怪你就怪我好了。”赤  峰满心歉疚,康良一直是他身边最亲近的人,如果这次真的因为救他而死,还真是难以承受。   “对不起,赤公子,我刚才的语气可能不太礼貌,希望你不要介意。既然康良能不顾性命地去救你,说明你对他很重要,我不会怪你的。”   “谢谢你,凌姑娘,这里环境简陋,而且也不见得安全,我已经派人找了一辆全封闭的马车,还算得上舒服,不知道康良现在的情况能不能赶路?”   “没问题,我会照顾好他的。”      坐在马车上,凌云看着已然醒过来的面无血色的康良,嗔怒地问道:“傻瓜,告诉我,当你不顾一切地去救赤峰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我?你想没想过如果你死了,我会怎么样?”   康良一只手无力地伸出来,握住凌云的手,企图安慰她那颗愤怒的心。   “当时情况紧急,我没想过。对不起!”   “我知道了,在你的心里,赤峰要比我重要。”凌云叹了口气,很无力地说。   “怎么会,你在我心里同样重要,为了你,我可以做任何事情。”康良忙着辩驳,苍白的脸上急得都有了些血色。   “好了,逗你而已,别着急。”俯身在康良脸上留下一吻,“好好休息,快点养好身体。”   康良闭上眼,露出满意的微笑,抓着凌云的手,慢慢进入了梦乡。   见康良已经睡熟,凌云轻轻搬开他的手,穿回他送自己回到客栈后的那一刻。      “在房间里乖乖呆着,等我回来。”康良说罢刚要转身出门,却被凌云抱住。   “不许说走就走,恋人之间即使分开很短的时间也要吻别一下。”凌云轻轻地在康良唇上留下一吻,将空间发夹偷偷地别在他宽松的衣服上,然后红着脸将傻笑着的康良推出了门外。   康良出门后策马急奔到比赛场,欲与赤峰汇合,却见赤峰和手下二十余名便装护卫正护着城守与另一群黑衣蒙面的人搏斗。   康良大惊,拔出佩剑冲入混战的双方人群之中,勇猛异常的他如虎入羊群,短短片刻便杀死数人,靠近了赤峰身旁。   虽说赤峰这一方人不是很多,但个个身手不凡,对方的人非但始终不能靠近,还陆续被砍杀了不少。   最后对方仅存两人,被包围在中间,这二人似乎是合作多年的伙伴,对视一眼后,其中一人抛出一枚烟雾弹,另一人趁乱将一柄喂了剧毒的匕首射向了赤峰所在的方向,烟雾中康良分辨不出周围的状况,只能将身体整个挡在赤峰前面,不偏不倚受了这一刀,待得一些人冲出迷雾,已经不见了那二人的踪影。   看清事实真相的凌云瞬移到逃跑的二人的身前,将其收入空间。      “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刚才那些人?”凌云用定身术将二名黑衣人束缚住,厉声讯问。   两名黑衣人突然来到陌生的环境,身体还莫名奇妙地动弹不得,虽然见眼前只有一名看似柔弱的女子,但自己却无任何反抗之力,为了不遭受非人的侮辱和折磨,二人几乎同时咬碎了藏于口内的剧毒药包,很快便七孔流血而死。   “在我面前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凌云冷酷而又不屑地自语,穿回二人自杀前的那一刻,使用物转星移将二人口中的毒药包取出,再次问出相同的话。   黑衣人想自尽却找不到口中的药包,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如实回答我的问题,我会给你们个痛快的了断。否则,我绝对会有无数的办法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罢,凌云向不远处的一棵大树施放了一个火球,故意不让那火烧得很猛烈,让两个黑衣人看着大树慢慢地被焚烧。   “我说、我说!”大树燃烧殆尽之际,其中一名黑衣人终于无法忍精神上的折磨,开口以求速死。   原来,这些黑衣人是江湖上一个有名的暗杀组织“地煞”中的杀手,被授命于适当时机刺杀赤峰,至于谁是委托人他们却一概不知。   凌云在两人的指引下瞬移到了“地煞”的总部,顺利找到其头领——一名相貌阴沉的、四十岁开外的中年男人。   在同样的胁迫手段下,首领供认出数月前一个阴阳怪气的老者前来委托的这个暗杀任务,至于其身份,“地煞”只认钱,并不管来人是什么身份。   运用法术,让三人安乐死后,凌云又穿越到“地煞”首领说的接到任务的那一天的那个地点,藏匿在空间中。   来委托任务的老者说话确实阴阳怪气,像是个阉人。在说明了暗杀对象并交付了大量的费用之后,老者就离开了。   凌云将意念之力锁定于老者身上,远距离地一直跟随着,希望能确定他是否就是真正的幕后指使之人。   半路上,老者连同随行之人全部被杀并毁尸灭迹,凌云又转换跟踪对象,追随两名神秘的暗杀者来到风波城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   “这是皇宫吗?难道赤峰竟然是被皇帝追杀?”凌云的脑中打着大大的问号。      “启禀皇上,事情一切顺利。”   “知道了,你们都下去吧!”皇帝遣退了屋内所有的人,开始不停地踱步,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棘手的问题。走着走着,猛然觉得脚下异常,一抬头,发现自己竟然处于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名美艳的女子正站在他的眼前。   惊慌失措的皇帝无暇欣赏美色,不断大喊来人却无一人应声,吓得四处逃窜。 29 29、第二十九章 风之大陆——探情 ...   凌云无奈只得对这位皇帝施放定身术,走到近前,见他看上去不到三十岁的样子,相貌与赤峰竟有几分相像。      想起康良就是因为这位皇帝发出的暗杀命令才身受重伤,凌云心中怒火翻涌,出言责问:“身为风之大陆最为尊贵、最有权势的君主,为什么要搞暗杀那套下三滥的把戏?你为什么千方百计非要除掉赤峰那伙人?”      皇帝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不能移动分毫,被吓得冒出一头的冷汗,努力了半天终于颤抖着说:“赤峰是一个近几年刚刚崛起的反朝廷组织‘御枫楼’的楼主,他秘密拉拢各地官员,图谋造反。”      “既然是这样,直接派军队剿灭就好了,干嘛费尽周折地找什么暗杀组织?你脑袋进水了?”看到皇帝一副胆小怕死的样子凌云心里就有气,从风发在他眼皮底下作恶多端,百姓上告无门就可以看出,这不是个勤政爱民的好君主。      皇帝犹豫了半天,无奈又继续说道:“这要从十七年前说起,先皇有一个私生子,名叫风池。当年先皇在得知有这样一个儿子存在后,要将他们母子秘密接到宫里。我母后得知这一情况后,派人去刺杀他们母子,不想最后关头有一神秘高手出现,将风池救走,数年来一直没有音讯。‘御枫楼’出现后,我和母后根据赤峰的名字和传言中他的相貌以及他仇恨朝廷的作为分析,认为他很有可能就是风池,为了不激怒他以致泄露当年的秘密,让世人唾骂我兄弟相残,因此我明面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是想通过暗杀组织来消灭他。”      听到这样的内幕,凌云忍不住挖苦道:“原来还有这样的隐情。你母亲还真够心狠手辣的,老皇帝只是想接他们母子进宫而已,还不确定能不能威胁到你们的地位,就要斩草除根,做事真够果断、狠绝的。我还真想见识见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凌云蔑视地看着眼前被吓得魂不附体的皇帝,带着他瞬移回皇宫内,命令道:“带我去见她。”      刚被解除了定身术,却又被夺去了说话能力的皇帝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任人宰割的恐惧和任人驱使的滋味,乖乖地带着凌云向太后的寝宫走去。      此时的太后正因为喝茶被烫到,命人对奉茶的小宫女掌嘴。只见她将近五十岁的年纪,身体已经发福,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满脸的狠厉之色,小宫女被打得脸颊红肿、嘴角流血,都不见她有一丝怜悯。      “还真是个狠毒的老太婆!”凌云和皇帝刚刚走进寝宫,就见到这恶主倚强凌弱的嘴脸,不由出言讥讽。      寝宫内的众人听言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和皇帝并肩走来的女子。      “来人,把这个贱人给我抓起来杖责。”太后何时被人如此大声指责过,直气得七窍生烟,扯着嗓子喊:“给我往死里打!我不说停谁也不许停!”      “呵呵,还真是够嚣张,你和这位皇帝到底谁是风之大陆的主宰啊?”凌云戏谑地看着身边的皇帝,再看向暴跳如雷的太后,最后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都不是好东西!”      太后刚想再次发作,却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皇宫,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将皇帝和太后都收入了随身空间,凌云却犯了难,“该如何处置他们呢?按说该由赤峰来决定的,但是我又不能带着他们穿越过去。直接带给现在的赤峰?那暗杀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康良也不会受伤,但是现在这个时候我们还没有认识呀!突然带两个人过去跟他们说这是皇帝和太后,任他们处置,还不当我是疯子!看来,还是要暂时放了他们,回到康良受伤后的那个日期再抓他们来。”      没有再与这对母子多废话,凌云直接将二人置于皇宫某处,自己则穿越到康良受伤后,众人第二天逃走的那个时间。      皇宫外的一条偏僻小巷内,凌云凭借强大的意念之力,远距离将皇帝母子二人收入了随身空间。      康良的马车内,凌云突兀地出现,见他依然熟睡着,便爬到马车厢外,对赶车的人说:“停下歇一歇吧,我有话想对赤公子说,麻烦你去叫他到马车上来。”      赤峰进了马车厢,刚要问凌云有什么事,便被凌云以手势制止。      随身空间内,赤峰吃惊地看着周遭的一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      “赤公子,我给你带来两个人,相信你每天都在‘惦念’着这他们。”      凌云的话和周围的环境都让赤峰感到莫名其妙。      “这二位就是当今的皇上和太后,我知道你们之间有些仇怨,现在我把他们交给你,至于如何处置,随你的便。但是你们三个,谁也不许把我的事情告诉别人,否则……”      其实其他人知道不知道又能怎样,凌云只是暂时不想让康良知道自己身具法术的事情,交代完这些之后,凌云又回到了马车里。      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与家人在一起了,凌云很想念父母和凌霄,现在更是想带康良回去给他们看看,这个善良的、憨憨的帅哥他们一定会喜欢,到时候一家人在一起该有多快活。      “想什么呢?笑得那么开心。”康良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弱弱的声音问道。      凌云凑到康良的身边坐下,轻声回答:“我在想什么时候把你介绍给我家里的人。”      “你还有家人!我还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呢。”      “我当然有家人啊,我有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弟弟,你到底愿不愿意见嘛?”      “我当然愿意见,只是,他们会接受我吗?我一没家财、二无功名,从你轻易就能拿到乐器演奏比赛的第一名,我就猜你应该不是出身于普通人家,你之所以落难被我们救到,可能是家里出了什么突然的变故。”      “你呀,净瞎想,我家人才不会在意那些财呀、名的,只要你真心对我好,不会三心二意、见异思迁,他们就会喜欢你的。”      “真的吗?”      “难道我还会骗你?”      “那他们一定会非常喜欢我的,因为我会真心对你好,更不会三心二意、见异思迁,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凌云被这一个“爱”字震得半天没说出话,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和喜悦。      “这辈子我也只爱你一个!”      一个月之后,风之大陆举国欢庆,皇帝让位给弟弟风池,虽然不知道这位风池皇帝将来会如何,但看他刚一继位就统一减免全国的税赋,广大百姓还是欢欣鼓舞,毕竟提高生活水平才是硬道理。      康良被封为御林军统领,负责皇宫的安全防御工作,风池为奖励他护卫有功,还赏赐了一座豪华的府邸。      一切都已安定下来之后,凌云更是思家心切,不再浪费时间去做游览、猎奇之类的事情,开始在风之大陆展开撒网式地搜寻工作,终于在三个多月之后,在一处群山环绕的天然湖泊中感应到香雪的魂魄,将那附着了天冲之魄的湖底沉石收入随身空间。      欣喜万分地穿越回地球,第一时间找到苍斓交付任务。      苍斓接过湖底沉石,小心地收好,由衷感谢道:“云儿,这一次又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很喜欢这样的穿越。”凌云的脸上满是笑容。      “你这次回来倒是开朗了很多,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好的事情啊?”      “嘻嘻,不告诉你。不过我倒是有件事情想要问你,我在这次找寻期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来修炼,不知道现在可不可以带人穿越?”      “这个嘛~”苍斓故意卖起了关子,见凌云生气地皱起了眉,才又慢吞吞地说:“法力还是不够高。”      凌云失望地转身走向家人居住的房子,身后却传来苍斓的声音:“不过带一个人穿越还是可以的。”      “你这个大坏蛋!”凌云气恼地将脚下的石子踢向故意捉弄她的苍斓。      既然可以带一个人穿越,那为何不现在就将康良接来见见父母呢,凌云兴奋地马上准备穿越到风之大陆,却又临时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康良说他这辈子只会爱我一个,那我何不穿越到他五十岁的时候,看看他是不是依然在等着我呢!”      拿定了主意的凌云毅然穿越到三十年后的风之大陆,在风池赏赐康良的那座府邸外,感应到康良就在书房,便一个瞬移进入屋中,躲在一处不易被人看到的角落。      此时康良正在边品茶边看书,倒也清闲。      不一会的功夫,敲门声响起,进来一名十七八岁的青年,开口便说道:“父亲,该吃午饭了,您怎么还在这里看书啊?”      角落中的凌云顿时如堕冰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对排版做了些改动,段与段之间加入了一个空行,不知到这样看上去是不是更舒服一些。 30 30、第三十章 童话般的生活(大结局) ...   康良已经有这么大的儿子了吗?      凌云此时可谓是心痛欲碎外加心乱如麻。自己等于是凭空消失了三十年,康良另寻佳偶似乎也无可厚非,怪只怪自己好奇又任性,非要看看三十年后康良会是个什么样子,想知道他对自己的爱能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他不是说过“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吗,现在看到答案了,满意吗?只有受伤吧。      康良是个好男人,如果三十年前就接走他,两个人真有可能会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即使看走了眼,他是花心的男人,以凌云的法力,相信他也不会有出轨的机会。      为什么非要任性地做这种伤害自己的蠢事呢?还要再回到三十年前接他吗?      一想到康良曾经和另外一个女人共同生活过,还有了这么大的儿子,凌云就心如刀割,还是走吧,自己一时还接受不了。      疯狂的时空穿梭中,无论是异世美景、奇风异俗还是帅哥美女,再不能引起凌云的兴趣,她只是不停地瞬移、搜寻,只求早日找到香雪的所有魂魄,给苍斓一个交代。      心里好痛,但又怪不了别人,凌云只能通过不停地找寻来麻木自己。当她将香雪的最后一个魂魄交到苍斓手中时,已经身心俱疲。      “算了,我认了,再去问问康良,他是否真心爱过我,是否曾经等过我,只要他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就回到风池登基的那一刻与他重新开始。”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凌云再也忍受不了精神上的痛苦煎熬,决定不再钻牛角尖。      风之大陆,康良的府邸中,已年逾五旬的康良正在一处空地练剑,虽然是常年不辍地坚持练习,但身姿和剑法也已呈现老态。当他收剑擦汗的那一刻,眼神定在不远处的一抹身影上。      凌云缓缓地走到康良的身前,勉强挤出一丝苦笑。      “好久不见,你过得可好?”      “你是?”眼前人虽然多年来魂牵梦绕,可康良依然无法相信这年轻的姑娘会是凌云,三十年过去了,他苦等的人应该也有五十多岁了。      “彻底把我忘了,是吗?”刚刚强忍住眼中就要滚落的泪水,却无法控制哽咽的声音,凌云最后还是哭了出来。      “你是凌云?!”康良心中惊喜,抬手想为她擦去泪水,可那手却在接近凌云面颊时停住了,多苍老的一只手啊,怎能去触摸那么年轻细致的脸庞。      见康良的手停在半空,凌云的心里愈发难过,他们已经这么生分了吗?是怕夫人见到责怪吧?      “你曾经爱过我吗?我离开后,你找过我,等过我吗?”虽说心碎欲裂,可该问的话还是要问,今天,他们的爱情必须有个了结。      “我曾经说过,这辈子只爱你一个,我没有骗你。你不辞而别后,我一直不停地派人找你,可是音讯全无。” 康良说完这番话,心里像压上了一块大石。这么多年来,他对凌云可谓又爱又恨,他的爱就像是一副带铁刺的枷锁,让他每天鲜血淋漓,无法再过上快乐的生活,所以他也恨,恨她当年不留一个字就离开,让他在幸福的顶峰一下跌入地狱。      “你也学会骗人了吗?”凌云止不住地冷笑,“只爱我一个,可笑,如果只爱我一个,你那儿子又是怎么回事,千万别告诉我说,虽然你与那女人生了儿子,可心里还是只有我一个。”      “强儿只是我收的义子,哪来的什么女人?”康良一脸愠怒,想不到自己多年来的痴心等待,竟被说得如此不堪。      “义子?!”凌云顿时犹如五雷轰顶,天啊,任性好奇也就算了,自己竟然愚蠢到如此地步,忘了世上还有义子这一说,事情没有弄清楚,白白伤心了这么些年。      “对不起,康良,是我错怪你了。”凌云此时已是泣不成声。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只是想要你告诉我,当初为何不辞而别!”      “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对你说。”凌云有些心虚,面对一个等了自己三十几年的痴心男人,现在才说出自己的秘密,似乎很残酷,看来也只有用以后漫长的岁月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我有穿梭时空的能力,当年我非常想知道你到底有多爱我,就穿越到三十年后来看你,可是却见到你的义子,我误以为你已经娶了别的女人。”凌云说罢惭愧地低下了头。      “穿梭时空的能力?”康良一时还无法完全理解这新名词的含义,“不管你有什么超强的能力,现在你看到了,我一直傻傻地等你,现在已经是老头子了,你可满意?”      “别生气嘛,我承认是我错了。”凌云挽起康良的臂膀,被甩开后又不放弃地重新搂在怀里。“带你去个地方,只有我们两个人,在那里,你会慢慢变得年轻的。”说罢,二人已出现在凌云的随身空间中。      “这是什么哪里?我们怎么会突然到这里的?”      “这是我们的家,今后我们将生活在这里,等到你变回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我就带你去见我的父母。至于我们怎么到的这里,告诉你,这是我的另一项能力。”      “我真的可以变年轻吗?需要多长时间?”      “这里的时间是倒退运转的,你会一天天变得年轻,想变成小娃娃的模样也是可以的。”      “那岂不是还需要三十年的时间,我还是先和皇上打个招呼,请求回家养老吧!”      “不用的,你忘了我有穿梭时空的能力了,等我们出去时,还是现在的时间。”      豪华又现代的别墅中,老康良像个好奇的孩子,摸摸这、动动那,一切对他来说都新奇无比。      “大叔,这个叫做电视,来,我教你怎么用。”凌云的心情快乐无比,在几近绝望之时,突然得知她所向往和追求的忠贞不渝的爱情一直就伴随着自己,那种幸福和喜悦根本就无法言喻。      康良无语,他这个年纪,做大叔确实是绰绰有余了。      二十年之后。      “大叔,做什么呢,快来陪我游泳啊!”硕大的泳池内,凌云身着性感泳装,像一条美人鱼,不停来回地游动。      随着巨大的落水声,一条矫健的身影向凌云游了过来。      “还叫我大叔,你这个坏丫头,我都忍了二十年了,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唔~”凌云反击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康良一把抓到怀里,深情地吻了下去。      凌云自己都说不清到底有多少年了,吻的滋味几乎完全忘了。这二十年来,他们虽然每天在一起,可是康良既不与她亲热,也拒绝凌云的碰触,两个人真正的相敬如宾。      如今,康良三十出头的年纪,应该是终于找回了自信。      热情而浪漫的吻,让两个人即使身处冰冷的池水中也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康良解去了凌云身上的泳衣,抚摸、亲吻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凌云仿佛身处云端,又仿佛是沉浸在爱的海洋,幸福愉悦的感觉充斥着心灵和肉*体。      突然的一阵刺痛让凌云从梦幻般的感觉中醒来。      “啊~你这个坏蛋,怎么不提醒我一声,好痛!”      “谁让你又是一副昏昏欲睡的表情。”嘴上虽然在抱怨,但康良还是停止了动作。      “你更不该在游泳池中诱惑我。”康良吻上凌云紧皱的眉头,轻轻抚触她的身体,以减轻她的痛感和紧张。      几分钟后,泳池中又是一片春波荡漾…… 作者有话要说:结束得有些突兀,请大家原谅。 因为是第一次写小说,经验不足,在没有明晰的大纲和存稿的情况下一直裸奔至今。 感谢读者的宽容,即使是提出意见的几位读者也都口下留情了,真心地表示感谢。 下一篇文估计会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上传,我会充分构思好整篇内容,确立明确的写作提纲,也会有存稿,相信在文章质量和更新速度上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有兴趣的读者请点击 ,收藏作者,便于第一时间阅读新文。 【本作品由书本网提供下载,欢迎光临书本网。更多最新全本小说请访问http://www.bookben.cn/ 或直接百度搜索:书本网】【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